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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瓮安县建中镇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贵州省福泉市东环路延伸线道路工程、贵定县泰邦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长顺县广顺镇小冷坝生猪养殖场、福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

2023年09月28日   贵州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瓮安县建中镇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贵州省福泉市东环路延伸线道路工程、贵定县泰邦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长顺县广顺镇小冷坝生猪养殖场、福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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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瓮安县建中镇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贵州省福泉市东环路延伸线道路工程、贵定县泰邦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长顺县广顺镇小冷坝生猪养殖场、福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瓮安县建中镇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 (略) 东环路延伸线道路工程、贵定县泰邦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长顺县广顺镇小冷坝生猪养殖场、福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等5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854-*

传真:0854-*、0854-*

通讯地址: (略) 沙子坝路109旁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民族路35号黔南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瓮安县建中镇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

瓮安县建中镇和中坪镇

瓮安 (略)

贵州中贵 (略)

本项目位于黔南州瓮安县建中镇和中坪镇(升压站地理坐标:107°17′56.333″,27°6′56.662″;送出线路起点地理坐标:107°17′58.341″,27°6′55.700″,终点地理坐标:107°25′5.381″,27°8′33.720″;间隔扩建工程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5′3.455″、北纬27°8′36.833″),属于输变电工程。升压站占地面积为11143m2,送出线路塔基占地4374m2,送出线路总长度13.16km,项目总投资55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9万元,占总投资的2.35%。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在项目用地范围内施工,剥离表土堆放在厂区内设置的临时堆场保存,用于后期厂区绿化。施工期须及时处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影响。工程施工时,应尽量避让原生森林植被,塔基开挖弃土等应堆放在占地区域之内,避免新增占地。新建线路跨越白茨湾水库和牛坡水库坝下河段,施工场地的场外设置雨水截流沟,减少雨水进入施工场地及砂石料堆场,砂石料堆场地面进行硬化,对砂石料堆场采用篷布进行遮盖。送出线路主要采用架空线路及电缆直埋敷设方式连接,埋线涉及林地,针对一些特殊树种,应提前将其转移至适当位置加以养护,待工程结束时移回占地区域。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进行清理,并采取复垦或植被恢复等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租住民房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措施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降尘洒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到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中降低人为噪声,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降低机动车辆行驶速度、禁止鸣笛。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洒水降尘,运输车辆材料运输加盖防尘布。回填土、废弃物和临时堆料按指定位置堆放,并采取围挡或篷布遮盖。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弃渣运至瓮安县建中镇风电场项目规划建设的2#弃渣场

暂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堆放。

(二)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升压站内金属构件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保证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在升压站周边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电力设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110kV线路下相导线与非居民区地面的最低距离不低于6.0m,与居民区地面的最低距离不低于7.0m;线路跨越建筑时,下相导线与线下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8.0m;线路杆塔上设置警示标志,线路及杆塔下方严禁长时间停留。确保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绿化措施进行养护管理;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工作人员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加强管理。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升压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0.9m3)+化粪池(2m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2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及建筑施工”标准后,用作站区绿化、

进站道路和站区主道路洒水降尘。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升压站采用低噪声设备;站内电气设备合理布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无生产废气排放。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废抹油布、一体化设备沉淀污泥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升压站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清洗剂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站内建设的危废存储间(39m2)内,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


2

(略) 东环路延伸线道路工程

(略) 金山街道

(略) 交通运输局

贵州千山 (略)

本项 (略) 金山街道,线路起点坐标:107°31′19.59960″,26°41′13.11720″,终点坐标:107°31′34.83480″,26°42′9.20520″, (略) 道路——城市桥梁、隧道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23945.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025万元,占总投资的0.57%。

本项目起点位于洒金河畔东侧玉峡路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临时设施用地尽量选择在征地范围内,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剥离的表土临时集中堆放,堆场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配备篷布遮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后期回用于项目绿化。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占用的临时用地进行覆土整治及生态补偿。取土场取土结束后,对表面喷洒草籽绿化,坡脚设置挡护措施,恢复取土场原本土地利用方式。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设沥青拌合站,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强临时堆场表土场和施工材料堆场的管理,采取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易起尘物料堆存采取覆盖措施。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道路及时清扫,车辆驶出施工区域前冲洗轮胎,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营地内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管网, (略) 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桥梁施工钻孔作业前开挖泥浆池和沉淀池,钻渣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灌桩出浆进入泥浆池进行土石的沉淀,沉淀后的泥浆循环利用,废泥浆进入沉淀池。施工过程中定期对泥浆池和沉淀池进行清理,清出的沉淀物运至弃渣场集中处置。物料、废渣等堆放场地不得设在地表水体附近,施工废水禁止排入鱼梁河及皮陇河。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近敏感点的施工路段,应采取临时声屏障,降低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加强运输车辆管理,通过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合理安排物料运输时间等措施,尽可能减弱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声敏感点的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废料、废弃土方、经干燥后的砂浆、泥浆 (略) 建筑垃圾消纳场统一处理。

6.对洒金谷风景名胜区的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景观植被,影响野生植物生存。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减少对运输道路旁风景名胜区内野生动物的影响。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完成道路边坡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科学合理地实行草、花类、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化绿化格局,恢复植被、协调景观。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道路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减少路面扬尘。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建设服务区、收费站等设施,无废水排放。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全线采用改性沥青路面,从源头降噪。道路两侧设置合理的密植绿化带,对福泉高级实验中学临路一侧修建高度为2.2m的隔声围墙。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合理位置设置分类垃圾桶,收集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7.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泄漏、易燃气体运输车辆发生爆炸事故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应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3

贵定县泰邦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

贵定县昌明镇大射电酒店3号楼

贵定 (略)

贵州 (略)

本项 (略) 贵定县昌明镇大射电酒店3号楼,地理坐标:东经107°10′29.014″,北纬26°20′50.770″,属于采供血机构服务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用地面积1030m2,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万元,占总投资的1.68%。


(一)施工期

本项目购置已建空置房屋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对房屋内部装修、相关设备安装及调试等。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区域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并及时清扫施工区域。汽车和施工机械使用优质燃料,做好保养和维护。选用环保型装修材料,装修场地加强通风换气,减小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基本不产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昌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强管理,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中午、夜间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较高噪声设备应布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全部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1.5m高处排放。

(2)污水处理设施臭气

污水处理站设置在厂房外,采取全封闭式,污水设备间定期投加除臭剂,加强通风换气和周边绿化,减少臭气对环境的影响,《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3)恶臭

垃圾收集桶做好密闭,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医疗废物收集、贮存时均采用封闭措施,采用植物除臭剂进行除臭,加强通风换气,及时清运,减少恶臭对环境的影响。

(4)生物安全柜废气

生物安全柜废气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后,通过专用排气管道引至楼顶1.5m高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5m3/d,处理工艺:厌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昌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预处理后,与采浆人员如厕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同经化粪池(30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昌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尽量安装在室内,充分利用墙体自身的隔声效果,固定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油脂采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纯水制备系统滤芯由厂家定期进行更换,更换时由厂家直接收回,不暂存。

(4)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K≤10-10cm/s。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共3个,总面积36m2),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检测废液及第一次检验仪器清洗废水通过废液收集桶收集杀菌消毒处理后,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污水处理站污泥每月清理一次,经过投加石灰干化消毒,压滤机进行脱水后,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医疗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水事故排放、医疗废物泄漏、二氧化氯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4

长顺县广顺镇小冷坝生猪养殖场

长顺县广顺镇冷坝组

长顺县三原 (略)

贵州乾辰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黔南州长顺县广顺镇来远村冷坝,属于畜牧业牲畜饲养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3.64hm2,总投资5310.72万元,环保投资425万元,占总投资的8.0%。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进出车辆必须进行轮胎冲洗,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物料覆盖堆放,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密闭运输,施工现场进出口各设置一处洗车槽,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施工现场不提供食宿,产生的少量粪污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降低施工噪声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5-2011)。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开挖土石方做到挖填平衡,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堆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养殖区猪舍、有机肥发酵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均为无组织排放,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①猪舍加强通风,及时清粪,尿粪的干湿分离分别处置。使用掩臭剂、氧化剂处理未及时清运的粪便。合理搭配饲料,添加EM菌等饲料添加剂,控制饲养密度;②有机肥发酵床为棚架式全密闭结构,直接喷洒除臭剂除臭,有机肥发酵菌种中添加微生物除臭菌剂,控制含水率、加强通风等方式控制恶臭。③污水处理站区厌氧工序密闭,调节废水pH、喷洒除臭剂除臭,集粪池尽可能密闭;加强污水处理站周围绿化等措施降低臭气对大气环境影响。场界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的臭气浓度要求;NH3和H2S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4无组织排放浓度标准。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猪舍采用干清粪方式,运营期产生的养殖废水、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固液分离器+污泥池+精密固液分离机+预沉池+沼气池+初沉池(絮凝沉淀)+二级AO工艺+中沉池+深度处理(芬顿反应器)+二沉池+消毒+尾水灌溉,配套建设事故池及尾水暂存池等,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用于周边土地灌溉。粪污处理措施符合《禽畜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要求。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纳入重点防渗区进行控制,将猪舍(含集粪沟)、集粪池、污水处理站、有机肥发酵床及各类水池、截污沟、排污管道按一般防渗区处理,其余场区非绿化区为简单防渗处理,按照防渗技术要求,确保项目污废水不下渗污染地下水。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动态了解地下水水质情况,确保项目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安装消声装置、厂区绿化、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收运处置,脱硫剂由厂家负责定期更换回收处理。猪粪、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沼渣经发酵制成有机肥基肥外售;病死猪进入有机肥发酵床制成有机肥基肥外售;医疗废物、机修间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分类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收集、贮存应严格《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沼气存储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以及污水处理站废水外泄、废机油泄漏事故等,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定期对沼气管道、污水处理站(暂存池)等风险点进行检查维护,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同时,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5

福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

(略) 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福泉海创 (略)

福泉海创 (略)

贵州楚天 (略)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略) (略) 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内,《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 (略) 生态环境厅批复(黔环审〔2018〕162号),总占地面积49990m2,日焚烧垃圾600吨,总投资为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64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1.3%。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于2020年1月建成投运1台300t/d中间流式炉排炉,配置1x6MW汽轮发电机组,2020年6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二期于**日建成投运1台300t/d中间流式炉排炉,配置1 x6MW汽轮发电机组,2022年4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MA6H3UFB7U001V,有效期自**日至**日止。


(一)施工期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增设备,无施工期。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焚烧炉产生的焚烧烟气,经“SNCR脱硝+半干法、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组合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表4标准后,通过现有80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每根烟囱独立设置在线监测系统,结果采用电子显示板进行公示并与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在线监测指标包括颗粒物、SO2、NOx、HC1、CO、流量、烟温等

(2)垃圾卸料平台、垃圾储坑、垃圾运输车辆及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NH3、H2S、臭气)采用封闭高效捕获、隔离和有效去除的方法进行防治,NH3、H2S的浓度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2/864-2022)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 新改扩建”标准限浓度值要求。

(3)飞灰固化车间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料仓顶自带布袋除尘器净化后尾气在车间内排放,最终通过主厂房的排风扇扩散到外界大气环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垃圾渗滤液由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池收集,渗滤液提升泵提升输送入厂区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调节池。

(2)垃圾装卸冲洗废水、垃圾通道冲洗水、化水间浓水、少量含油循环水、反冲洗水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采用MBR(反硝化+硝化+外置超滤)工艺处理,渗滤液系统处理后尾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限值,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全部回用。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垃圾池、渣坑、集水坑、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垃圾渗滤液储存池、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事故水池及废污水管网、导排沟、渗滤液收集沟、生活污水处理站、飞灰仓、卸料大厅、垃圾运输栈桥、点火油泵房,防渗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防渗效果等效于厚度≧6.0m、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粘土层的防渗能力;一般防渗区为化粪池、清水池、氨水储存区、石灰储存间、磷酸盐加药储贮存间、冷却塔、给水处理间、加药间,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简单防渗区为综合楼、宿舍、门卫、门厅、停车场、活性炭间、储藏间、电力室、汽机房、一般厂区道路、空压机站、绿化区、泵房等,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2)设置厂外2个、厂内1个地下水监测点,用于监测场区运营期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声措施,如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汽轮机采取加隔声罩和减振措施,冷却塔风机采用低噪声设备。

(2)从总平面布置上考虑降低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如空压机、发电机组、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在焚烧主厂房内。

(3)对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分不同情况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及吸声等综合控制措施,使作业场所和环境噪声达到标准要求。

采取上述隔音、吸音、消音、防振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炉渣经暂存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铁质废物暂存后定期外售。

(2)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经脱水后送入焚烧炉焚烧处置不外排。

(3)电除垢系统沉积物返回焚烧炉焚,废树脂由厂家回收。

(4)飞灰通过斗式提升机输送至飞灰仓,飞灰经稳定化处理后,经浸出毒性实验,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要求, (略) 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5)废布袋、废透平油、RO废膜、废活性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防渗层采用2mm厚高密度聚*烯(渗透系数≤10-10cm/s)。


报批稿

瓮安 (略) (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略) 东环路延伸线道路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贵定县泰邦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长顺县广顺镇小冷坝生猪养殖场(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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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报批稿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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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瓮安 (略) 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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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东环路延伸线道路工程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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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泰邦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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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广顺镇小冷坝生猪养殖场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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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评估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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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长顺县广顺镇小冷坝生猪养殖场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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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海创 (略) 福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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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长顺县广顺镇小冷坝生猪养殖场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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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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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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