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通州湾复配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通州湾复配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2023年10月17日   江苏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通州湾复配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通州湾复配产业集聚区规划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 (略) 贯道、海新路,北至江新路,东至海荆路,南至江凌路、江明路,规划面积为65.63公顷,其中:

集聚区产业片区分为电子新材料产业片区、纺织新材料产业片区和聚氨酯新材料片区,其中电子新材料片区为江明路、江陵路、海荆路、海新路围成的区域,面积为9.91公顷;纺织新材料产业片区为海荆路、江新路、海新路、江明路围成的区域,面积为30.96公顷;聚氨酯新材 (略) 贯道、江新路、海新路、江明路围成的区域,面积为22.71公顷。剩余地块为绿化和交通用地,面积分别1.55公顷和0.5公顷。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

产业定位:通州湾复配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电子新材料、纺织新材料、聚氨酯新材料产业,为电子、纺织新材料等产业提供助剂。建设发展不使用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不需要编制环评文件的涂料、油墨、橡塑助剂、环保助剂、润滑油等复配类业企业。另外,园区现有企业保留。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根据《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园区2021年所有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判定为达标区。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3个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苏联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合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标准要求,区域环境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根据《 (略)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可知,评价区域内如泰运河、中心竖河执行地表水III类标准,纳潮河执行地表水IV类标准。由监测数据可知,如泰运河、中心竖河各断面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要求。纳潮河各断面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 类要求。

(3)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项目七个测点地下水环境质量除个别点位氯化物、硫酸盐、钠、氨氮、硝酸盐氮外,其他因子均达到IV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区域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5)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区域内外土壤监测的各因子均符合相应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6)底泥:河道底泥各监测点位铜和锌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标准,其他因子均符合参照的《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二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本次大气环境预测因子包括常规污染因子(SO2、NO2、PM10、PM2.5)和特征污染因子(TSP、非*烷总烃、氨气、异*醇、醋酸、硫酸雾、氯化氢)两类。SO2、NO2、PM10、PM2.5叠加值预测评价背景浓度采用2021年通州湾监测站现状监测数据,其余因子叠加值预测评价背景浓度采用本次补充监测的现状背景浓度。预测结果表明:集聚区建成后,叠加现状浓度、规划新增污染源的环境影响后,现状达标的污染物PM10、TSP、非*烷总烃、氨气、异*醇、醋酸、硫酸雾、氯化氢在保护目标和网格点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叠加现状浓度规划新增污染源、区外削减污染源的环境影响后,现状达标的SO2、NO2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2)地表水环境:集聚区废水全部接管集中处理,污水经深度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放至如泰运河。污水厂污水对受纳水体影响可接受,不会降低纳污河流的水环境功能类别。

(3)地下水环境:复配产业集聚区内无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源开采及其保护区。区内规划排水体系为雨污分流,区内废水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经预测,集聚区开发对潜水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河渠地区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集中区规划期末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但集聚区应采取优化布局,加强对交通、工业生产、施工等噪声源的控制和监督等措施预防声环境污染,保证区内办公功能不受干扰。

(5)土壤环境:结合复配产业集聚区产业特点,集聚区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的主要方式有大气沉降、垂直入渗两种方式。根据本次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各监测点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应用地筛选值,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区内企业须严格按照土壤和地下水保护措施进行防渗,保证项目运行对厂区内土壤环境的影响总体可控。

(6)环境风险:区内各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多种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危险性物质,主要风险事故类型为有毒物质泄漏、火灾爆炸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故障等引发的污染物排放。环境影响为爆炸或有毒物泄漏后挥发、扩散的毒性物质污染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人员伤亡。

在综合考虑集聚区产业危险性物质及规划布局等因素的基础上,主要考虑液氨储罐泄漏、氯化氢储罐泄漏作为本次园区评价的最大可信事故,环境风险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液氨储罐泄漏事故,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氨浓度到达毒性终点浓度-1的最大影响范围33.30m,到达毒性终点浓度-2的最大影响范围85.00m。盐酸储罐泄漏发生火灾引发次生CO事故,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盐酸浓度到达毒性终点浓度-1的最大影响范围302.76m,到达毒性终点浓度-2的最大影响范围805.54m。盐酸泄漏,对周边敏感目标邻盐村有一定的影响,泄漏发生时需组织居民撤退;氢氟酸泄漏事故发生后,应注意疏散污染区周围人员及应急处理。故在加强防范、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控制住事故泄漏的前提下,一般不会产生灾难性后果。

集聚区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集聚区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通州湾复配产业集聚区规划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符,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集聚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通州湾复配产业集聚区发展影响的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通州湾复配产业集聚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 (略)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招商五局

联系人:白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通州湾示范区通州湾商务大厦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江苏 (略)

联系地址: (略) 崇川区中新二路10号中气环境产业园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参与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http://**

提取码:v6wa

(略) 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招商五局

**日



,江苏, (略) ,崇川区,南通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