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氾水镇工业集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宝应县氾水镇工业集中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宝应县氾水镇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2、规划年限:2023-2030年
3、规划范围:东至京沪高速东侧,南至芦氾公路,西至干渠东路,北至桂花路,总面积约444.62公顷。
4、产业定位:以“电子、电工、电器”、纺织服装以及新能源产业为主导的生态型工业集中区。
5、空间布局:本次规划构建“一心、两轴、多片”的总体结构。
“一心”:银宝路中部,胜北排河和红旗排河之间的职工生活综合配套服务核心,为附近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
“两轴”:分为城镇发展轴和产业发展轴。城镇发展轴为银宝路发展轴,带动工业区的发展,联系南部生活区,为工业区提供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轴为通湖路发展轴,贯穿工业区的东西,为产业的主要发展轴线。
“多片”:由道路和自然水体等边界分割形成的5个工业区和1个绿地休闲区,工业区分为创新产业区、新能源(电子)产业区、三片产业拓展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方案分析、规划区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给出结论)→召开审查会→报告书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大气、噪声、土壤、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得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等途径向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详见链接: http://**_oKh1wOjrWfw 提取码:skm6。
五、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宝应县氾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培俊
联系电话:0514-*
地址:宝应县氾水镇东园路398号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南京 (略)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25-*
地址: (略) 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
E-mail:*@*q.com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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