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湖南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

湖南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

2023年10月19日   湖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或在我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日-**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

湖南金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湖南金 (略) 拟在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第一大道以东、物流路以南、高速连接线以西、沪昆高速以北地块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97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3m2,总建筑面积约85801m2。项目拟建设10万t/a退役锂电池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系统(包括退役锂电池性能评估分选生产线、梯次利用生产线、废弃锂电池单体拆解破碎与精细分选生产线、4万t/a锂电池粉末(干基)再生综合回收生产线);同时建设1万辆/a的报废新能源汽车拆解线、含锂卤水提取碳酸锂生产线(5285t/a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一期年处理退役锂电池5万t、年处理锂电池粉7385t(干重)、年消耗含锂卤水13.79万m3(对应电池级碳酸锂5285t/a),生产梯次电池包0.75GWh/a、电池级碳酸锂9090t/a(或工业碳酸锂3000t/a+电池级碳酸锂6090t/a),同时产生副产品氧化镍钴锰10148t/a(待二期建成送至二期镍钴锰湿法回收线生产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铜粉4076t/a、铝粉2280t/a、硫酸钠*.5t/a、硫酸钾7543t/a;二期年处理退役锂电池5万t、年处理锂电池粉7385t(干重)、年处理报废新能源电动汽车1万辆,生产梯次电池包0.75GWh/a、电池级碳酸锂3805t/a、电池级硫酸镍25433t/a、电池级硫酸钴13180t/a、电池级硫酸锰8378t/a,同时产生副产品铜粉4076t/a、铝粉2280t/a、硫酸钠75353.5t/a、汽车可回收零部件及及其他材料10711.8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6个100%”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废气污染影响。废电池撕碎废气、低温烘干废气采用“RTO+布袋除尘+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工艺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破碎分选废气收集后送至废电池撕碎废气、低温烘干废气处理系统中“水喷淋+碱喷淋”处理环节;铜铝粒烘干废气、破碎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工艺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三元电池粉焙烧转型废气采用“表冷+布袋除尘+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工艺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锂盐浸出、净化废气采用“二级碱喷淋”处理工艺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镍钴锰浸出、净化废气采用“二级碱喷淋”处理工艺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沉锂、消碳废气采用“二级碱喷淋”处理工艺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碳酸锂干燥、批混、包装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工艺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萃取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二级碱喷淋”处理工艺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萃取车间酸碱储罐及配置槽废气采用“碱喷淋”处理工艺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各生产环节应加强设备管理、密闭或负压操作等措施,确保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非*烷总烃等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厂界浓度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标准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厂区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3.废水污染影响。产生的萃取废水先经萃取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30m3/d,采用“除油+离子交换”处理工艺)处理确保萃取废水车间排口镍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1标准限值要求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含氟废水先经含氟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20m3/d,采用“除氟除磷+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中蒸发环节;废气喷淋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质检废水等经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100m3/d,采用“两段除杂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蒸发”处理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外排?水河;纯水站浓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工艺蒸发冷凝水由厂区总排口排至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外排?水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外排?水河。

4.固体废物污染影响。项目产生的废冷却液、废活性炭、废树脂、废电路板、废铅蓄电池、冷却液、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水处理含镍污泥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磷铁渣、碳渣、铁铝渣、硫化铜渣、氢氧化铜渣、钙镁渣、纯水站废树脂、废塑料、废橡胶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噪声污染影响。采取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平面布局,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6.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影响。对生产车间、废水处理区、物料及危险废物存放等场所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 其他。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此件公开发布。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