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改基建字〔2023〕266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应急物资仓储物流基础建设项目边...
-
索 引 号:GCX0003/2023-17838
发文机关: 广昌县发改委
-
文 号:
成文日期: **
广发改基建字〔2023〕266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应急物资仓储物流基础建设项目边坡支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发改基建字〔2023〕266号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应急物资仓储物流基础建设项目边坡支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昌县 (略) :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应急物资仓储物流基础建设项目边坡支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根据县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广昌县应急物资仓储物流基础建设项目边坡支护工程的批复》(广府字〔2023〕3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昌县应急物资仓储物流基础建设项目边坡支护工程(项目代码:2309-*-04-01-*)。
二、建设地点:广昌县小港村榨树湾(206国道旁)。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北侧及东侧将形成长约910米,高约为8-23米的填方边坡。该工程永久性边坡设计使用期限50年。边坡安全等级为一级,重要性系数γ=1.1;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峰值为0.05g。综合考虑该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周边建筑、环境控制条件,填方边坡采用重力式挡墙+加筋土+坡面植被防护的支护方式。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9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广昌县应急物资仓储物流基础建设项目专项债资金。
五、项目拟开工时间:2023年10月;拟完工时间:2024年3月。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广昌县发改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