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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都贡江梓山段河道清淤疏浚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拟批准的公示

2023年09月12日   江西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关于《于都贡江梓山段河道清淤疏浚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拟批准的公示。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通信地址:于都县四馆一中心二楼投资项目股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于都贡江梓山段河道清淤疏浚

综合整治工程

本工程主要位于于都县贡江河段,工程起于于都县黄麟乡澄江大桥,止于良下湾取水口

于都县水利局

赣州 (略)

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1废气治理措施

(1)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施工场地进行隔挡;减少泥砂在上岸点的堆放时间,应 (略) 指定地点;在晴天应每天对临时上岸点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②运送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压实和覆盖措施,装载不宜过满,减少扬尘产生;临时上岸点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运输车辆进出上岸堆放点时应低速行驶,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产生。

③清出至临时上岸点的砂土要 (略) 砂石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采用覆盖措施。

④疏浚砂石等在运输过程中应加盖封闭并适量装车,淤泥需密闭罐车运输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二次扬尘;运输车辆在离开上岸点时应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防止扬尘污染。

⑤所有施工机械使用环保型施工机械,燃油机车和施工机械应使用清洁能源;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⑥临时堆放场在敏感区域段应设围栏,减少扬尘的扩散及景观影响。

⑦临时性用地使用完毕后应恢复植被。

⑧施工期要严格遵守《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相关要求。根据《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强化施工和道路扬尘环境监管。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将针对性围挡、堆土覆盖、洒水抑尘、使用高效洗轮机和防尘墩、料堆密闭等扬尘控制措施纳入建筑施工管理。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控制费用列入工程成本。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干旱季节强化道路洒水降尘措施,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各种料堆应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对堆放场地和工地道路要硬化,对易扬尘物料加盖苫布,并及时洒水抑尘。临时堆放场必须采用篷布遮盖、表面潮湿处理、加强洒水。

(2)燃油废气防治措施

①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时,尽量确保正常运行时间,减少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以减少机动车尾气的排放。

②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3)恶臭异味防治措施

①河道清淤工程应尽可能选择在枯水期分段进行,在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栏,围屏高度一般为2.5~3m,避免废气直接扩散到岸边。

②清除出的少量淤泥由 (略) 采用密罐运输清运处置,运输尽可能避开集镇居民密集区。

为减轻暂存期间淤泥恶臭污染物的影响,临时堆场设置远离敏感点一侧,暂存后及时运走。生物除臭剂表面不仅能有效地吸咐、分解空气中的恶臭气体分子,同时也能使被吸附的异味分子的立体构型发生改变,削弱了异味分子中的化合键,使得异味分子的不稳定性增加,容易与植物液中的酸性缓冲液发生反应,最后生成无味、无毒的有机盐。如硫化氢在植物液的作用下反应生成硫酸根离子和水;氨在植物液的作用下,生成氮气和水。经过共聚、置换、发酵等较为复杂的工艺过程,生物除臭剂对恶臭污染物具有较强的催化分解效能,最终使得恶臭气体可以得到催化分解,达到较理想的脱臭除臭效果。目前,生物除臭剂产品已在众多领域得到应用,且效果显著,如:橡胶、塑料挤出、油漆、污水池、垃圾填埋场、鱼粉、造纸、包装、电子、树脂、石油、化工、印刷印染、医药、污水厂、垃圾中转站、养殖场等,一般除臭率均在50%以上。

③本工程淤泥及砂石运输将严格按于都县有关运输相关规定,选用性能良好、车厢封闭较好、证件齐全的车辆,严格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做到运输车辆不超载,车厢上部全部用篷布覆盖,避免运输过程中砂 (略) 区道路及周边环境。同时需在运输的区间段内安排清洁人员,随时对车辆散落下来的砂石、泥块进行清扫,并安排专人进行巡视、值班、组织路口交通。淤泥运输的路线应根据最终确定的综合利用地点合理划定,划定原则是尽量避开繁华区及居民密集区,最大限度地减轻臭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水环境保护措施

2.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施工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期管理,对施工机械定期检修,以免油料泄漏;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沉淀澄清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向外环境排放。

②施工材料、泥砂等堆放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防止降雨冲刷进入河道,对水体造成污染。

③施工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办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就近民房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当地污水管网。

④临时堆放场淋沥水经沉淀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用于降尘洒水,根据工程设计规模,每个临时堆放场拟建一座150m3临时三级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循环使用。

⑤临时堆放场地面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堆放场淋沥水经收集后排入三级沉淀水池用于降尘用水。

⑥场地和废水池应当设有围堰,防治废水漫溢河道。

(2)水上施工(清淤)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为减少施工活动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应认真做好现场准备工作,疏浚作业之前对施工区进行浚前测量,疏浚区的测量范围应包括设计疏浚区及其边界线外一定范围内的水深和地形。疏浚前测量可按施工的先后顺序、分区分期,在接近工程开工时进行。

②尽可能在设计时间内完成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船舶在水中的往返次数,非特殊情况不应随意延长工期。

③运输应选用装载能力大的运输船舶,降低船舶往返频率,船舶不要装载太满,上面覆盖苫布,避免施工材料及疏浚物坠入河道中,造成水环境二次污染。

④对施工扰动产生的SS进行有效防控。在靠近岸边的疏浚区域设置围堰,疏浚船和挖掘机共同作业,围堰可有效的将扰动的悬浮物拦截在围堰区内,同时还可防止突发溢油环境事件下的油污扩散;建设单位在疏浚区的河道中间浅滩处进行疏浚作业时应布设防污帘,进一步控制悬浮物的沉降速率,缩短悬浮物在水中的完全沉降距离,同时,建设单位还应在疏浚作业的下游位置布设围油栏,避免疏浚的溢油事件发生后,泄露油品随水流至下游的水环境保护区。

⑤加强对施工船舶的管理,对船舶定期检查,一旦发现船舶出现漏油情况,须立即维修,并且回收泄露废油及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处理好被泄漏油污涉及的区域。

⑥施工船舶应分别配置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贮存装置,舱底油污水储存装置做铅封处理,并且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如吸油枪、临时储油桶、吸油毡、抹布等),若发生突发的溢油环境事件时,使用应急物资将油污收集到临时储油桶里,采取上岸处理的方式,收集的船舶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严禁排入水体。

⑦禁止施工船舶生活污水直接进入贡江。

⑧加强施工期水环境监测,一旦水环境质量急剧恶化暂停施工。

(3)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取水口上游水域进行水下疏浚作业时,应与密切关注水质及施工情况,与水厂进行协商,合理安排水下施工作业时间,对取水口供水时间作详细调查,错开取水时间或是避开取水高峰期。

②对疏浚船配置防护罩,减小抽吸时的污染半径;对疏浚段布设围油栏、防污帘、规范施工操作等措施,分段进行疏浚作业。

③严禁无施工任务的施工船舶驶入饮水源取水点,严禁施工船舶驶入非工程区水域。

④加强段及取水口水质监测,防止水质污染。

⑤疏浚作业期间必须委托监理部门进行监督,并由环保部门进行随时检查。

⑥对靠近岸边的疏浚段设置围堰,取水口上游及周边应布设围油栏,建设单位在疏浚区的河道中间浅滩处进行疏浚作业时应布设防污帘,规范施工操作。

2.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疏浚河道的管理,可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措施,制定水质监测计划,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情况。

3声环境保护措施

3.1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防护措施

①制订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严禁晚上22:00~凌晨6:00以及中午12:00~14:30进行可能产生噪声扰民问题的施工活动。

②合理安排好施工进度,尽量将产噪较大的工程压缩在最短时间内完成。

③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以液压机械代替燃油机械,有效降低昼间噪声影响,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确保场界噪声符《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④施工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加强文明施工,杜绝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其它噪声。

⑤实施单位还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布通告,并标明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⑥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对人为活动噪声应有管理措施,要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低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若采取降噪措施后仍达不到规定限值,特别是发生夜间施工扰民现象时,施工单位应向受此影响的组织或个人致歉并给予赔偿。

(2)交通噪声防护措施

①禁止不符合国家噪声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进入工区,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限制车速,运输车辆经过噪声敏感点时,需减速并禁止鸣笛。

②加强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的管理,保持道路畅通也是减缓施工期交通噪声影响的重要手段。

3.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主要为水流声,基本无其他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4.1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化,分类存放,每天由清洁员清理,集中送至指定堆放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减少物料在运输、装卸、施工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在施工过程中,废弃物料做到及时清运,施工完毕后清理好作业现场,以防因降雨冲刷造成污染。

(3)施工船舶垃圾及机械保养产生的固体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14-08)不得随意倾入周边水域,应统一收集,运至岸上,放置在临时堆放场的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处置。

(4)清出的淤泥由 (略) 采用密罐运输车清运。

(5)淤泥临时堆积场应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6)加强教育和管理,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5地下水防治措施

1、严格规范施工作业,减少对河道底质不必要的扰动;

2、项目在进行施工废水处理的过程中要加强沉淀池、收集池的防渗处理,同时

需对各用水环节严格把关,防止跑冒滴漏。

6生态防护治理措施

6.1生态保护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遵循“避让→减缓→修复→补偿”这一顺序,严格控制项目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并贯彻“谁污染、谁防治、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搞好生态保护恢复建设,使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协调。

1.保护目标

保护区域植被及野生动物,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稳定性,使区域生态环境不因本工程建设而恶化。

2.*生植物

(1)合理规划施工布置,优化施工占地和扰动范围,尽可能减免工程施工对工程区及影响区的*生植物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布置尽量不占用林地。

(2)加强施工管理,在指定位置搭建临时堆放场,在工程施工区设置警示牌标明施工活动区,严禁施工人员到非施工区域活动,严禁施工车辆、机械到非施工区域停放,禁止破坏施工征地范围以外的植被,最大限度减免工程施工对*生植物的破坏。

(3)采取施工扬尘控制措施,保护施工区周围的植物群落生境。配备洒水车定时洒水,抑制材料运输和场地开挖等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污染;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量,防止施工扬尘对周围植被生境和植物生长产生不利影响。

(4)在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区内临时占地破坏的植物物种进行恢复。施工迹地植被恢复采用当地树种、草种,可优先采用原自然植被的建群种;不可引进外来植物,以维护当地*生生态安全。

3.*生动物

(1)生态影响的避让措施

1)加强宣传。加强施工人员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教育,印发环境保护宣传手册,分发给本工程施工人员,使他们在施工期间注意保护野生动物,不乱砍滥伐树木,维持现有生境,不捕猎鸟兽,做到文明施工。

2)降低施工污染。施工时的废水不外排,建筑物及其他材料堆放好,建议采取临时防风、防雨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应采取遮挡措施,尤其是运输建筑材料、弃渣等时,避免废水、废渣及废气对周围动物生境的破坏。

(2)生态影响的减缓措施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采用有效方法去除油污,合理处理生产废水、弃渣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污染物,严禁排入附近水域,避免污染两栖爬行类、涉禽以及傍水型鸟类的生境。施工期间加强堆料防护,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污水排入水体,减少水体污染。

2)鉴于鸟类对噪声、振动和施工灯光特殊要求,施工尽可能在白天进行,晚上做到少施工或不施工;严禁高噪声设备在夜间施工,尽量减少鸣笛。防治高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对相关装备安装消声器。

3)对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污染,严格执行洒水降尘、苫盖、封闭等措施加以消减,减缓扬尘对鸟类的影响。

4)施工期间,在各临时堆放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警示牌上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尽量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和对野生动物的伤害。

4.水生生态

(1)生态避免措施

施工期和运营期渔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最大限度的减少对水生生物及鱼类资源的损害,最大程度的保护水生生态系统。

加强渔政监督和执法,增强渔政管理能力建设,增加执法监管装备,建立健全渔业捕捞检查和监测制度。加强渔政巡视,由渔政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公安部门相互配合,在管辖水域内规范渔业捕捞行为,检查渔船、渔获量、渔具和捕捞许可证等,规定捕捞对象的可捕标准。严格杜绝私捕滥捞等行为,查处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建设单位需加大水生生物养护和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制定水生生物保护制度,强化管理,积极配合当地环保、渔政机构严厉打击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尤其是施工方应该加强自我宣传,坚决贯 (略) 关于在渔业资源保护和国家水生珍稀濒危动物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

(2)生态减缓措施

在工程施工时,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和教育力度,施工水域设置环境保护警告、宣传标志。施工期不得向河道堆放弃渣和土石方,尽量减少对河道丰水季节的影响,为鱼类繁殖创造良好环境。

加强对施工区域渔政监管的执法力度,一方面监督施工人员对鱼类的采捕行为,另一方面对受威胁鱼类及时开展保护,减少直接死亡,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防止栖息环境生物种群减少。

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进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响应培训和演练,将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鱼类和水生生物资源的损害减小到最低。

6.2生态监测和环境管理

1.环境管理

施工单位设立环境管理科室,配置1名专职环保人员,负责本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具体职责为: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将环境保护意识灌输到每个施工人员的思想中去,尽量减免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监督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协调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文明施工,以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工程指挥部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需建立环境质量报告制度,实施环境监理和环境工程“三同时”验收检查制度,制定施工区环境管理办法,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2.生态监测

本工程建设不可避地对贡江河水体的水域环境、鱼类资源和活动产生干扰,为了科学评估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的影响,需要在工程施工期对工程影响和间接影响水域的水生生物、鱼类资源等进行监测,以及时反映受影响河段生态环境及水生生物的变化情况,为进一步减缓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实时优化或调整保护方案提供科学的依据。

(1)监测内容与监测要素

1)水生生物监测

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的种类和密度等监测。

2)鱼类

鱼类资源监测包括:鱼类的种类组成、资源量、优势种、种群动态、鱼类群落构成的变化趋势以及主要经济鱼类的年龄、生长、食性、繁殖习性等。

(2)监测断面或范围

监测断面设置在贡江白溪村断面、贡江龙卧村断面、贡江安全村断面,共3个断面。

(3)监测时间和频率

施工期2年,每年枯水期、丰水期各监测1次。

7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7.1执行标准等级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 (略) 人民政府《 (略) 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赣府字〔2016〕96号),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7.2防治目标

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经实施后,应达到以下4点防治目标:

(1)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治理;

(2)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

(3)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

(4)项目区年均降雨量大于800mm,原地表侵蚀属轻度侵蚀区。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修整确定本项目一级标准防治目标值为:施工期间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至设计水平年(2024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达到27%。

7.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

(1)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布设应结合工程实际和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总体设计、全面布局、科学配置。

(2)施工过程中减少对原地表和植被的破坏,合理布设临时堆放场,同时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设置临时性防护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扰动。

(3)防治措施布设要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形成整体;工程措施要尽量选用当地材料,做到技术上可靠、经济上合理;植物措施要尽量选用适合当地的品种,并考虑绿化美化效果。

(4)根据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划定的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内容,确定不同的防治区采用不同的防治措施及布局,形成本方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7.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根据本工程施工总体布局、水土流失特点等因素,本工程主要为临时堆放区防治区,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1)临时堆场防治区

临时堆放场应布置临时拦挡、覆盖、排水、沉沙及施工完成后的土地整治及绿化措施。

水土保持措施体系见图6.6-1。

图8.7-1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框图

7.5水土流失分区防治工程措施

(1)临时堆场及其临时上岸点防治区

①编织袋拦挡:为防止临时堆放砂土外泄,在临时砂土堆放地点周边可布设编织袋拦挡,采用直角梯形断面,顶宽0.5m,高1.0m,外边坡坡度为1:1。

②排水沟:在临时堆土场周边编织袋拦挡外侧布设临时排水沟,防止外部雨水径流对临时堆土场的冲刷,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雨水沿排水沟排入地势低洼处。

③沉沙池:沿排水流向,在排水出口处布设沉沙池,用以沉淀排水沟内雨水径流中的泥沙,降低含沙量,排水沟与沉砂池连接段采用水泥砂浆抹面防冲。

④防尘网:临时堆放场砂及淤泥堆放过程中,松散的砂及淤泥大面积裸露,易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应在施工过程中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⑤施工完毕土地平整后进行植被恢复,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

总之,需做好临时堆放场的防护工作,先挡后堆,在堆放场四周设置挡土墙、排水沟,为减少对临时占地附近生态环境的影响,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力求环保、水保综合治理同步进行,减少临时占地活动对植被的破坏,引发水土流失。在工程完工后必须采取土地复垦、恢复临时占地的地表植被。

7.6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组织设计

7.6.1施工组织形式

水土保持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项目监理制,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招投标,在招标书中水土保持工程至少作为分部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水土保持要求,并按合同要求施工。

7.6.2施工管理

在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把预防保护放在水土保持工作的首位,尽可能地减少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具体预防保护措施为:

(1)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提高其水土保持意识。

(2)水土保持工程要严格实行“三制”,即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将水土保持措施落到实处。

(3)选择合理的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施工。若不能避开,则需采用土工布等进行覆盖,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4)优化施工工序:堆放场地必须先拦后弃,防止堆物流失;对疏浚后新形成的不稳定边坡要及时护坡,避免长时间裸露。

(5)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使用施工区,避免扩大扰动地表面积。

(6)所有施工现场排水、设备清洗水要集中处理,尽量重复利用,对施工场所进行喷洒,减少地面起尘。

8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了减少河道内船舶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避免发生事故后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采取事故见险防范措施,还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时将污染控制在最低程度。

(1)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施工船舶应限制在施工水域内,不得随意驶入其它敏感水域。

(2)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安排时应详细考虑施工船舶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周密的施工计划,尽量减少不利影响。

(3)各施工船舶应重视船机性能的检查,降低船舶事故发生机率。

(4)在取水点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附近设置警示牌,同时公布对应单位联系电话及事故应急计划,若发生事故时可按照电话通知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5)禁止施工船舶锚泊或排放污染物,严禁施工船舶向河道内排放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严禁将船舶垃圾投入河道中。

(6)施工水域一旦发生油品泄漏险情,应立即通知下游自来水厂,以便自来水厂视事故情况采取禁止取水措施,同时向事故应急中心、环保部门及有关单位报告。

(7)施工船舶还需配备一定量的应急设备,如围油栏、吸油毡、吸油枪、事故应急储水箱等,用于预防紧急事故发生降低对水体及生物造成的影响。

(8)实施单位应联合水利、渔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议多部门联动机制,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及时启动应急计划,可避免对水生生态环境带来危害。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于都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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