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2023年10月19日   陕西
审批公示  附件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灞桥区新医路87号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陕西中天 (略)

陕西中天 (略) 研发中心及军民两用火箭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略) 灞桥区洪原大道和庆铁西路交叉口南侧

陕西 (略)

本项 (略) 灞桥区洪原大道和庆铁西路交叉口南侧。项目总投资43845万元,占地面积32001.33平方米,建筑面积43198.60平方米,项目主要综合厂房、综合配套楼、军民两用火箭非火工品总装测试仓厂房及门房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探空火箭系统1520套,制导火箭系统500套的能力。项目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309-*-04-01-*) (略) 环境保 (略) 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的函(市评估函〔2023〕115号)。

(一)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按照《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减排要求,在规定情形下停止相关施工活动,并应确保厂界扬尘满足《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要求。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应合理布局,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厂界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产生的少量废油漆桶等危废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二)项目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胶粘废气、设备擦拭废气通过车间通风系统降低生产厂房内污染物浓度;项目供暖锅炉使用天然气,采取低氮燃烧器工艺,废气通过33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焊接烟尘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方可外排环境;非*烷总烃经有效处理后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后方可外排环境。项目锅炉燃烧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 (略) 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相关要求后方可外排环境。天然气锅炉建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有关规定。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锅炉排水和浓盐水等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第十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生活废水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略) 政污水管网。

(三)加强设备噪声管理,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有效处置。职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旧降落伞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废降落伞厂家回收、其余委托回收单位处置;废机油、废包装物、手套、含油劳保用品、废沾染物等危险废物应及时清理、收集、正确储存、处置,暂存场所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废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台账。

(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项目须按照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减排要求,停止相关施工活动。

029-*

相关附件:

陕西中天 (略) 研发中心及军民两用火箭生产能力建设项目.docx


附件下载
  附件文件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关于2023年10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下载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