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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池州市石台县矶滩乡洪墩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3年10月30日   安徽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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矶滩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来的《关于上报〈 (略) 石台县矶滩乡洪墩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报告》(矶政〔2023〕78号)及项目建议书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项目建议书,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石台县矶滩乡洪墩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矶滩乡洪墩村,建设年限为2023年10月至2025年12月。项目由矶滩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产业提质增效、人才培育支撑、文化传承保护、生态特色发展、治理活力有序五类12个子项目。慢村农舍改造积约2000平方米, (略) 约1200平方米以及基础设施。改造老房7栋,建设1000平方米网红营地。亲水平台等约600平方米。茶文化基地及研学中心项目约600平方米。百丈崖道路、观景台、停车场提升。人才培育中心建设。村民运动广场约860平方米。洪墩老村部改建村史馆、乡村书屋、文化活动室约240平方米。骑行步道提升约1200米。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约50处、生态停车场、道路整治及相关配套设施。改建长350米道路和24延米桥梁。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640.2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社会投资及其他资金。

五、本项目代码为:2310-*-04-05-*。

六、请按《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完善规划、用地、节能、环保等有关手续,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报相关部门审批,前期工作不完善,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后抓紧实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建设期内完成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投资效益。要落实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同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

此复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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