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关于2023年11月7日会泽海塬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关于2023年11月7日会泽海塬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 信 (略) 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
- 发布时间** 08:37:46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关于2023年11月7日会泽海塬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
通讯地址:会泽县通宝路744号5楼(会泽县政务大楼五楼)
邮编:*
项目名称 | 会泽海塬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会泽县以礼街道先锋社区白坡四组小石岩 | 建设单位 | 会泽海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阳光 (略) | |||
项目概况 | ||||||
(1)项目名称:会泽海塬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会泽海 (略) (3)建设地点: (略) 会泽县以礼街道先锋社区白坡四组小石岩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 (6)建设内容: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7)建设规模:项目区总占地面积15000m2,拟建设1条环保型全自动混凝土拌合生产线及相关辅助设施。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焊接烟尘、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废气等。 为降低施工粉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利用围墙或围挡将工地与外界分隔开,工地出入口应尽量设于远离环境敏感目标的位置。确保不对周围居民及工作人员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②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在风速大于四级风速气象条件下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 ③施工建筑材料定点堆放,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用蓬布遮盖建筑材料,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 ④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施工后期建筑垃圾及时清理; ⑤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严密,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不得污染道路; ⑥优化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出入场路径; ⑦运输车辆及机械驶出施工场地前应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 ⑧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施工期产生的粉尘污染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场地的覆盖、道路、建筑物、绿化的形成,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就随之结束,因此施工期粉尘对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雨季地表径流设置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施工期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本次提出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必须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才能施工作业。 ②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进行作业; ③施工机械尽量远离保护目标,并进行一定的隔声及减振处理;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做到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高噪设备;推土机、装载机和挖掘机作业在短期内完成,把施工机械噪声影响减至最低。 ⑥对于运输车辆噪声,应限制车速,减少夜间运输量,在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虽然施工期噪声仍不能避免地会对其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加强管理,合理施工,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并注意听取周围单位的合理意见,可将施工各阶段的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随着项目施工结束,施工噪声污染将随之消失,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长期影响,在严格执行上述措施的前提下,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 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期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垃圾房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运营期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1)生产废气 ①有组织 根据上文计算可知,本项目2个水泥筒仓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为1.91mg/m3,粉煤灰筒仓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为1.15mg/m3,矿粉筒仓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为0.42mg/m3,搅拌机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分别为5.93mg/m3,均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即20mg/m3,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无组织 根据上表可知,项目建设完成后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量为0.436t/a,对环境影响较小,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综上,本项目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8.1.2内容,结合项目废气排放形式,根据附录C.6.2 无组织排放量核算,对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详见表4-13、4-14。 表4-13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产污环节排放口编号污染物名称核算排放浓度(mg/m3)核算排放速率(kg/h)核算年排放量(t/a)1#水泥筒仓DA001PM101.910.0040.0262#水泥筒仓DA002PM101.910.0040.026粉煤灰仓DA003PM101.150.0020.015矿粉仓DA004PM100.420.0010.006搅拌机DA005PM105.930.0300.199合计//0.272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情况见下表4-14。 表4-14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产污环节污染物名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核算年排放量(t/a)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生产区TSP《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0.436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详见表4-15。 表4-15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生产阶段污染物年排放量(t/a)整个生产区颗粒物0.708(2)食堂油烟 根据表4-11可知,项目区食堂油烟能达到《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50-2021)中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即油烟≤2.0mg/m3。项目食堂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油烟排放经空气扩散稀释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车辆尾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区内汽车尾气来源主要为运输车辆行驶过程,汽车尾气中主要成份为CO、NOX和总碳氢化合物。排放的尾气经过空气的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4)备用发电机废气 项目发电机废气中污染物经过过滤后排放。项目建设地创文 (略) 郊区,供电系统较为稳定,备用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废气产生量小,废气通过房间内排风系统排至室外,经自然稀释扩散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项目废水的处理工艺及设施规模合理,废水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可行,项目采用的污水处理方案是可行的,项目废水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体,项可满足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以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评价要求,因此,认为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噪声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从预测结果一览表可以看出,通过项目采取的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排放。由此分析,项目噪声贡献值不大,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状况。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固废和机修固废。 1、一般工业固废 (1)筒仓、搅拌机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 根据废气部分工程分析内容可知,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经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会收集一定量的粉尘,收集的粉尘量约为90.279t/a,均为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 (2)堆料场、皮带输送机以及配料仓经过环保设施收集的粉尘 骨料堆存粉尘、卸料以及上下料斗粉尘、搅拌机进料口粉尘以及厂区转运道路运输粉尘等通过料仓封闭(三面围挡)、洒水降尘及时清扫等措施后收集的粉尘量为3.615t/a,收集的粉尘直接送回筒仓或搅拌楼内,作为项目生产原料继续使用。 (3)清洗产生的混凝土沉渣 搅拌机清洗和混凝土运输罐车清洗产生的混凝土量为531.4t/a,回用于生产。 2、生活固废 (1)餐厨垃圾 食堂餐厨垃圾主要为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饭剩菜及隔油池废油,根据相关经验数据,餐厨垃圾以平均0.3kg/人次?d计,食堂就餐人数20人/d,则产生餐厨垃圾为6kg/d,1.68t/a。食堂餐厨垃圾通过加盖塑料桶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2)化粪池污泥 化粪池污泥产生量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提供的数据,按每人每日初级沉淀池污泥(干)产生量14~27g,本次计算取20g,化粪池污泥含水率大概在90%左右,项目工作人员为20人,则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的产生量约0.4kg/d,0.112t/a,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3)生活垃圾 项目工作人员数量为20人,根据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食宿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d·人计算,则员工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20kg/d,5.6t/a。生活垃圾由项目区工作人员使用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3、危险废物 项目不设机修房,仅对各设备进行简单的维护和保养。在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机油、含油防护用品(含油手套、抹布),产生量约0.2t/a,其中废机油0.15t/a,含油防护用品(含油手套、抹布)0.05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机油属于危险固废(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14-08,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回用于皮带输送机等设备的润滑;含油防护用品(含油手套、抹布)属于豁免清单类别,经收集后可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 ||||||
结论 | ||||||
根据会泽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会泽县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所在区域 的环境空气质量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近一年(2022年8月-2023年8月)地表水环境质量数据显示,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以礼河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根据分析,本项目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及道路洒水降尘,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不外排;粉料筒仓排气口、搅拌机布袋除尘器有组织排放废气均能够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即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浓度≤20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能够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标准,即颗粒物≤0.5mg/m3;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要求,固体废弃物均能够100%处理不对外排放。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平面布置合理。对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采取措施治理后,能够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在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规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