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黑龙江省嫩江县铜山外围铜钼矿勘探施工道路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公示
??依据相关要求,现将《 (略) 嫩江县铜山外围铜钼矿勘探施工道路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方案公示期为7天,自**日起至11月17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 (略) 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日。如公示期内无异议,评估结果自**日公开并生效。
通讯地址:爱辉区东兴路25号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56-*
邮箱地址:*@*63.com
附件:《 (略) 嫩江县铜山外围铜钼矿勘探施工道路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专家评审意见表
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公示方案名称 | |
意见人姓名或意见单位名称* | |
工作单位* |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及传真* |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
电子邮箱地址 | |
现从事工作* | |
专业教育背景 | |
与公示报告相应矿业权的关系* | |
?对方案的具体意见,请诸条列述,准确表达:(详细内容可另附页) 1、 2、 3、 | |
上述意见的依据,请诸项列述,准确表达:(需逐件附文字材料) 1、 2、 3、 | |
?声明:上述意见不存在恶意,本人对可能的后果负责。 ?意见人个人签名:???????????? 意见单位法人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 年?????? 月????? 日 |
注:本意见表书面寄送有效。标记*的意见人信息未填写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