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三峡库区水利工程自动化监测系统设备及安装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 | 2023-11-1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详见内容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
点击查看 | 招标方式 | 点击查看 |
潜在报名单位
|
点击查看 | 潜在中标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开州三峡库区水利工程自动化监测系统(设备及安装)
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提问回复如下:
提问1:挂网的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条款最终版的部分设备参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版本为准?
答: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问2: (略) 场监管平台的所有业绩信息均为投标单位自行填报,可随意修改,且不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其填报内容不具备真实性,请问是否仅提供能够体现以上信息的完整截图就能认定为合格业绩,还是需同时提供更具真实性和说服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才能被认定为合格业绩?
答:投标人需提供的网页截图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完工时间、工程类别(或工程类型)、合同金额、工程规模(或合同主要内容)的无须再提供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若不能提供网页截图或网页截图不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的,应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中的一种或几种作为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评审并作出判断。
提问3:如何界定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合格业绩?提供的业绩主要内容为水文设施设备及安装工程业绩才算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水文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SL 26-2012)中的3.1.5水文设施设备中包含的类型来认定吗?为了避免歧义,请招标人给出明确答复,以便我司提供满足条件的业绩。
答: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评审并作出判断。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招标文件提示及开州区相关规定,工程类别的设定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SL26-2012)或“ (略) 场监管平台”中的工程类型。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水文仪器、遥测装置,在《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SL 26-2012)中3.1.5.1水文仪器包含在 3.1.5水文设施设备中,故本项目工程类别为“水文设施”。
提问4:本项目安全生产费以2%标准计算,水利部办公厅发布的新规定,统一调整为2.5%,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根据渝水办建〔2023〕8号文件关于“本通知印发前已经完成初设及概算审批的水利工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原规定提取标准执行”。本项目在文件前已取得概算审批,故以发布的安全生产费2%标准计算为准。
提问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类型为:水文设施;我司业绩工程类型为水库,请问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答:按照渝公管发〔2023〕19号《 (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2023年6月修改word版》对业绩的要求,工程类别的设定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SL 26-2012),经查询此规范,工程类别无水库这一定义。故业绩工程类别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提问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类型为:水文设施;请问我司业绩工程类型为水库,可以参与投标吗?
答:按照渝公管发〔2023〕19号《 (略)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2023年6月修改word版》对业绩的要求,工程类别的设定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SL 26-2012),经查询此规范,工程类别无水库这一定义。故业绩工程类别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提问7:有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此提问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招 标 人(盖章): (略) 开州区水利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重庆向远全 (略)
监督部门(盖章): (略) 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日
[**].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