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四路东侧、昌金路南侧CNG母站项目配套燃气锅炉房建设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昌平区兴寿镇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低氮燃烧器采用烟气再循环技术,每台锅炉分别设置一根排气筒,锅炉燃烧废气经21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主要为锅炉系统排污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锅炉排水、软化水制备废水经CNG加气母站现有污水处理站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小汤山再生水厂;噪声:锅炉房位于地下一层,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管道采用软连接等措施进行降噪;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该部分固废不在厂区贮存,由软化水设备厂家现场更换带走。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朱方全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博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