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玉环市灵门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玉环市灵门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3年11月15日   浙江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 (略) 灵门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实施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灵门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规模和内容:南侧突堤拆除634m2,改建1#渔业码头125m、2#渔业码头50m,疏浚港池13.57万m3,护岸修复、水电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投资3032.77万元,施工工期为12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

类型

名称

方位、距离

坐标(经、纬度)

规模

保护要求/管控要求

居民区

灵门村

东侧约30m

121.*,28.*

约330户

大气二级、声环境一类

生态红线区

炮头顶海岸

重要区

西南侧约7.81km

121.*,28.*

约34.5公顷

保护岸线

小观音礁海岸

重要区

西南侧约4.31km

121.*,28.*

约64.3公顷

老炮台海岸

重要区

西南侧约3.52km

121.*,28.*

约10.4公顷

台州下沙海岸

重要区

西南侧约3.06km

121.*,28.*

约37.7公顷

灵门村海岸

重要区

东侧约50m

121.*,28.*

约50.2公顷

犁头山南侧海岸重要区

东北侧约2.75km

121.*,28.*

约12.2公顷

隘顽湾海岸重要区1

东北侧约3.27km

121.*,28.*

约0.13公顷

隘顽湾海岸重要区2

东北侧约3.29km

121.*,28.*

约12.39公顷

城南镇东峰山海岸重要区

东北侧约7.81km

28.*,121.*

约12.39公顷

玉环国家海洋

公园

南侧约10.07km

121.*,28.*

约26466公顷

保护岸线、景观

三场一通道

大黄鱼、鮸、三疣梭子蟹和银鲳

工程周边海域

/

/

渔业资源

海洋保护区

披山海洋保护区

南侧约11.74km

121.*,28.*

约12749公顷

保护海洋生物资源、自然景观

旅游休闲娱乐区

大鹿岛旅游

休闲娱乐区

南侧约12.74km

121.*,28.*

约636公顷

保护自然

景观资源

其他保护目标

类型

名称

方位、距离

坐标(经、纬度)

规模

保护目标

养殖

养殖区1

西南侧约12.45km

121.*,28.*

约75.1公顷

养殖紫菜

水质环境

养殖区2

西南侧约14.04km

121.*,28.*

约79.6公顷

养殖紫菜

水质环境

海岛

山门礁

东侧约122m

121.*,28.*

/

严格限制改变或影响岸线自然属性和地形地貌的开发建设活动,保护岸线的自然属性和景观。

凤冠岛

东侧约198m

121.*,28.*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动力、冲淤影响分析

根据数模预测结果,施工围堰建成后,对其周围的流场有较为明显的影响,但对于港池内其他区域以及港池外海域的流场影响比较小,基本可以忽略。由于工程前后西侧围堰附近流速很小,因此围堰建成不对该区域潮流流速造成明显改变。疏浚工程完工后,对大范围的流场基本没有影响,影响范围仅限于港内以及口门外的部分水域。疏浚工程导致原露滩港池潮流涌入,过水断面增大,工程后区域内流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大潮涨潮时,工程区域的流速增幅在0.01~0.1m/s;小潮涨潮时,工程区域流速增幅在0.01~0.05m/s。落潮时,港内潮流流速增幅在0.01~0.05m/s。

根据数模预测结果,施工围堰设置期间,东侧围堰南北两侧出现海床淤积,淤积幅度可达0.1~0.3m,围堰以东部分有微弱冲刷。西侧围堰所在区域水深较浅,沖淤影响很小。海域达平衡状态后,淤积最严重的地方位于东侧的疏浚区,其淤积厚度在0.1~2m。淤积区周围围绕着冲刷区,冲刷幅度在0.1~2m。口门外也存在一处冲刷区,冲刷幅度在0.1~1m。

2、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

疏浚施工产生的高浓度悬浮泥沙扩散主要集中在疏浚区1.5km内的海域,悬浮物增量对工程附近灵门村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有一定的影响。施工期船舶*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生活污水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要求,需经收集上岸后外运至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船舶油污水经收集上岸 (略) 灵门二级渔港的海洋渔业船舶水污染物智能收集系统(海洋云仓C款)后转运至坎门中心渔港的物联智能装备A进行集中预处理,预处理后污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三级标准后用运输 (略) 坎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油水分离后的残油及残余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台州 (略) 进行进一步处置,则对附近海域水质环境影响较小。灌注桩泥浆废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和基坑废水等均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大气

施工阶段对汽车行驶路面及施工场地勤洒水(每天4~6次),将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缩小到50m范围内。施工机械车辆及船舶废气污染源具有排放量小、间歇性、短期性和流动性等特点,焊接烟气产生量少,施工作业现场位于开阔场地,大气扩散能力较强。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噪声对该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昼间,钻孔式灌注桩机及备用发电机的影响范围在100m,施工船舶影响范围在80m内,其他施工机械设备影响范围在50m内;若在夜间施工,钻孔式灌注桩机及备用发电机的影响范围在563m内,船舶的影响范围在445m内,其他施工机械设备影响范围在250m内。施工期间,因施工机械组合使用,则噪声影响范围比上述预测值要大。因本工程位于灵门村,与灵门村最近住户的距离仅为30m,工程施工对灵门村居民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施工机械、船舶作业时对高噪声设备做好消声处理,尽可能的保持低噪声作业,加强机械、船舶维修保养,尽可能避免午休时间施工,并禁止夜间施工,整体对周边居民区影响不大。

(4)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清理;疏浚土选择工程附近有余量的倾倒区倾倒,疏浚土倾倒前应先办理相关手续;弃方及钻渣收集后全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处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

3、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

船舶油污水经收集上岸 (略) 灵门二级渔港的海洋渔业船舶水污染物智能收集系统(海洋云仓C款)后转运至坎门中心渔港的物联智能装备A进行集中预处理,预处理后污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三级标准后用运输 (略) 坎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油水分离后的残油及残余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台州 (略) 进行进一步处置。船舶生活污水、码头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后均纳入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则对附近海域水质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

到港船舶因辅机功率较低,排放废气量较少,运输车辆因运输距离较短,产生尾气也较少,且项目所在地扩散条件较好,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码头卸鱼后,及时清理散落的水产品,做好处置工作,对码头面进行冲洗,则鱼腥异味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车辆、船舶来往等移动声源,以及人员活动噪声也将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渔业码头到港渔船为40艘次,年装卸次数较少,渔业码头年作业时间较短,整体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且灵门渔港为老渔港,除休渔期日常均有船舶、车辆进出,因此项目升级改造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整体与现有环境保持一致。

(4)固废

到港渔船的船舶生活垃圾经收集上岸后进入灵门渔港垃圾云仓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渔业码头卸货过程中散落的废弃渔获物放置于统一收集装置和沉淀池泥渣一起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则本项目营运期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造成潮间带生物和底栖生物损失量各约1.496t和0.3kg。因疏浚过程产生的悬浮泥沙导致浮游植物一次性损失量为11.92×1010 cells,浮游动物的一次性损失量为0.130t,鱼卵总损失量合计约71862个,仔稚鱼总损失量合计约*尾。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施工船舶及渔船溢油风险。本项目采用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后事故情况下对周边海域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风险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详见表2。

表2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

污染/影响因素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达到目标

施工期

废水

1)*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 (略) 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上岸 (略) 灵门二级渔港的海洋渔业船舶水污染物智能收集系统(海洋云仓c款)后集中转运至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施工船舶含油废水定期收集上岸后进 (略) 灵门二级渔港设有海洋渔业船舶水污染物智能收集系统(海洋云仓C款),达转运条件 (略) 坎门中心渔港的海洋云仓A款进行油水强化分离预处理后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残油由台州 (略) 进一步处置;

3)钻孔灌注桩开钻前应设置泥浆池,打桩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上清液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排放,沉渣经沉淀固化后全部外运处置;

4)冲洗废水经集水沟汇入沉淀池处理达建筑施工杂用水标准后回用防尘用水;

5) 基坑废水静止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6)提高疏浚施工精度,减少疏浚超挖废方,尽量减少疏浚作业对底质的搅动强度和范围;

7)对挖泥机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加强设备、机械、易损耗的部件设备的巡回检查和保养工作,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防泥浆泄漏;

8)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恶劣气象条件下严禁疏浚作业。

污水得到有效处置

废气

1) 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当地施工扬尘管理的规定,做好文明施工;

2) 对开挖土方及时清理或加盖篷布,并对车辆行驶路面及施工场地勤洒水;

3) 项目施工方制定合理运输路线,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现场施工作业时间;

4) 施工机械、船舶进行检修与维护,使用清洁燃料油,确保尾气正常排放;

5) 钢筋焊接选择通风良好场地,尽量在无风或风量较小的天气状况下作业。

减少施工期大气污染

固废

1) 疏浚土选择工程附近有余量的倾倒区倾倒,抛泥作业前办理好相关倾倒手续;

2) *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存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船舶生活垃圾收集上岸后进入灵门二级渔港垃圾云仓集中清理;

3) 弃方及钻渣经收集后全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处置;

4)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

保护海域环境

噪声

1)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声处理,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及船舶的维修保养;

2)选用高性能、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船舶、车辆鸣笛;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午休时间作业,并禁止夜间施工。

噪声达到相应标准,不扰民

营运期

废水

1)船舶含油废水定期收集上岸后进 (略) 灵门二级渔港设有海洋渔业船舶水污染物智能收集系统(海洋云仓C款),达转运条件 (略) 坎门中心渔港的海洋云仓A款进行油水强化分离预处理后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残油由台州 (略) 进一步处置;

2)船舶生活污水经收集上岸 (略) 灵门二级渔港的海洋渔业船舶水污染物智能收集系统(海洋云仓c款)后集中转运至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码头面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纳入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4)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纳入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得到有效处置

废气

1) 定期对船舶进行检修与维护;采用清洁燃料油;

2) 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对散落的水产品及时清理、定期冲洗码头面。

减少大气环境污染

固废

1)船舶生活垃圾经收集上岸后进入灵门渔港垃圾云仓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废弃渔获物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3)沉渣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保护海域环境

噪声

1) 定期对车辆、船舶维护检修,保持良好性能;

2) 严格控制港区内车辆、船舶鸣笛,降低速度;

3) 合理安排渔船到港卸货时间,避免夜间到港,到港后关闭高分贝声源设备。

噪声达到相应标准,不扰民

海洋生态

1)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程序,尽可能缩短水上作业时间;

2) 项目围堰设置和南侧突堤拆除要求露滩时施工;

3) 严禁向海域倾倒垃圾及废水;

4) 选择海况良好,潮流较缓的情况下施工作业;

5) 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杜绝事故排放;

6) 建设单位应投入相应资金进行海域生态修复,可进行增殖放流的方式加快恢复海域海洋生物量和渔业资源数量。

减轻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灵门二级渔港升级改造工 (略) 灵门渔港内,工程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和功能区划要求,符合当地“三线一单”控制要求, (略) 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本工程的实施对环境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采取适当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措施后,可基本控制污染,使工程对海域水质与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可通过网络方式直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版,网络链接:http://**。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坎门街道西头居西头路1号

联系电话:0576-*

(2)环评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莫干山路929号中交财富大厦2幢1201室

联系电话:0571-*

(3) 环保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6-*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略)

**日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