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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塘村新进二社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工程-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广东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建设单位 (略) 花都区赤坭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 鲤塘村新进二社农村生活污水巩固提升工程
建设地址 花都区赤坭镇鲤塘村新进二社
建设规模 新建DN300双壁波纹管约395米,DN200PVC 管约888米,Φ1000预制装配式钢筋砼圆形污水检查井 23 座,泵井1座等 合同价格 167.95 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建材广 (略)
设计单位 (略)
施工单位 (略) 藏绿 (略)
监理单位 广东利泰安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吴绍标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王春彭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刘茗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曾慧 总监理工程师 张小利
合同工期 2023.11.01 ~ 2024.01.09
状态 正常
备注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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