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茂南分局关于省道S280线茂名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三期、茂名分公司炼油质检大楼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道S280线(茂名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三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茂南区茂南大道东72号富城御园茂南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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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环评文件下载 |
1 | 省道S280线(茂名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三期) | (略) 茂南区(S280 起点:(110度56分20.776秒,21度41分31.290秒)终点:(110度56分39.992秒, 21度38分55.456秒) | (略) (略) | (略) (略) | 项目起 (略) (略) 茂南区,呈南北走向,由大园路、官山+油城、双山路节点立交改造组成,路线全长4.890km,其中:其中大园路立交长1.710km、官山路+油城路立交长1.820km、双山路立交长1.360km。大园路立交、官山路+油城路立交、双山路立交均采用主线下穿隧道+地面辅道方案,项目定位为一级公路( (略) 道路功能),断面形式为主6+辅6,主路设计速度为80km/h,辅路设计速度为40km/h。并对项目范围内的管线综合工程、交通安全工程、绿化工程、拆迁工程等附属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 项目总投资约*.6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5万,占投资总额0.28%。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运营期的废气来源主要为机动车尾气。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绿化措施等。(2)水环境:运营期的废水来源主要为路面雨水。采取的措施:加强路面环境卫生清扫;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按时按质检修,确保排水畅通等。(3)声环境: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路面行驶的机动车。采取的措施:作好路面的维修保养、加强绿化带的降噪效果等。(4)固体废物:沿途车辆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上的固体废物等。采取的措施: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理处置。 | 0668-* | 202 (略) 道 S280 线(茂名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三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含声专项(公示版).pdf |
2 | 茂名分公司炼油质检大楼隐患治理项目 | (略) 茂南区炼油厂区东部行政办公区域附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度53分28.419秒、北纬21度40分42.264秒) | 中国 (略) 茂名分公司 | 广东 (略) | 项目地 (略) (略) 茂南区炼油厂区东部行政办公区域附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度53分28.419秒、北纬21度40分42.264秒)。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2层的质检大楼,配套气瓶间、配电间、环保治理工程等,其余依托炼油分部设施。本项目主要对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包括炼油分部所有装置的基础油、石脑油分析,炼油分部及化工分部大型机组润滑油分析,水务运行部的污水、锅炉水、循环水、化学水等水分析项目,进厂原材料分析,环保监测分析项目,炼油分部的煤炭分析业务,职防卫生分析业务等。 该项目总投资130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8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6.21%。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检测分析过程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无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破碎研磨粉尘。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废气经通风橱、万向集气罩、固定排气罩收集,有机废气经16套吸附剂(凹凸棒粘土、沸石分子筛)系统处理后经15米高DA001~DA003、DA005~DA017等16个排气筒排放,无机废气经1套吸附剂(凹凸棒粘土、沸石分子筛)处理后经15米高DA004排气筒排放;吸附剂解析废气经1套催化氧化系统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18排放。(2)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实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员工生活污水。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实验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新设管道、漏斗收集后,接至室外的含油污水管网系统排入炼油分部1200吨/小时的低浓度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声环境: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实验仪器、空调室外机、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隔振等,加强设备的管理和检修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有实验室产生废试剂、实验废液,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实验室用品)、包装物(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废气治理产生的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其余实验室废物按照一般固废处置,项目剩余的液体样品返回原装置处理,剩余固体样品按有价值产品出厂外卖,不作为固废处理。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依托炼油分部现有606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19.5平方米的一般废固间,定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0668-* | (修改后公示)茂名分公司炼油质检大楼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