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测绘院浙自然测许〔2023〕218号
申请人: (略)
法定代表人:潘克初
注册地址: (略)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大楼北楼第五、六层
你(单位)提出的“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申请内容:申请*级测绘资质。经本厅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测资字*
有效期至:**日
专业类别及作业限额:测绘航空摄影(不得承揽 (略) 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摄影测量与遥感(不得承揽 (略) 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线状项目除外)、工程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海洋测绘(不得从事深度基准测量、海图编制;不得从事连片区域100 平方千米及以上的海岸地形测量、水深测量、水文观测、海洋工程测量和扫海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得承揽 (略) 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
(略) 自然资源厅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