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龙财采决〔2023〕2号
发布时间 | 2023-11-2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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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CZZC2023-J1-*-GXGX
二、项目名称:龙州县下冻镇扶伦村那渠园肉牛养殖设备采购项目(重)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哈 (略)
地 址: (略) (略) 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大厦807室
被投诉人:1.龙州县下冻镇人民政府,2.广西 (略)
地 址:1.广西壮族 (略) 龙州县,2. (略) 良庆区体强路19号阳光城时代中心B座 2220室
相关供应商:广西 (略)
地 址:广西壮族 (略) 江南区白沙大道136号办公楼306室
当 事 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日收到哈 (略) 关于龙州县下冻镇扶伦村那渠园肉牛养殖设备采购项目(重)(项目编号:CZZC2023-J1-*-GXGX)的投诉书(补正件),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三)的规定。
2、处理结果:撤销合同,同时,合格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相关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龙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龙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龙州县财政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