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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分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年11月20日   内蒙古
审批公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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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分校筹建办:

你单位《关于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分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分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赛罕区丰州南路以东、保全街以北,占地面积为42931.15平方米。项目建设小学部教学楼、初中部教学楼、文体楼、多功能楼、室外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及配套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5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11%。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验室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由机械送排风系统将机动车尾气引至地面排气口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实验室清洗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政污水处理厂。项目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须做好防渗措施。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废油脂由相应处理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实验室废物、实验废液、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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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分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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