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孟津某部东院场地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洛阳 (略) 场地建设项目(二次)
中标公告
河北 (略) 受洛阳某部委托,就洛阳 (略) 场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阳 (略) 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WHELY-G1008
三、项目概况:洛阳 (略) 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
**日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物资采购监督平台》(http://**:8088/TPBidder/memberLogin)、《洛阳某部信息网》上发布。
五、评标日期:**日
六、评标地点: (略) 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曲明(组长)、尤海滨、张昕。
八、中标情况:
中标人:洛阳 (略)
投标报价*.00元
九、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物资采购监督平台》(http://**:8088/TPBidder/memberLogin)、《洛阳某部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中标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某部
地址: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河北 (略)
地 址: (略) 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联系人:仲女士
电 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