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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1日受理和拟审批徐州高新卓曜新能源有限公司配套22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2023年11月21日   江苏
审批公示  附件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徐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1日受理和拟审批徐州高新卓曜新能源有限公司配套22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高 (略) 配套220kV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日-**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石莉;

联系电话:0516-*;

传  真:0516-*;

通讯地址:徐州新城区行政中心中区东三区456房间(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受理并拟批准的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徐州高 (略) 配套220kV变电站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长安路189号徐州高 (略) 内

建设单位

徐州高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 (略)

受理日期

**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见附件

项目概况

在徐州高 (略) 厂区内新建一座220kV变电站,主变户外式布置,本期主变容量为3×63MVA(#1、#2、#3),远景主变容量为5×63MVA(#1、#2、#3、#4、#5);本期220kV出线1回,10kV出线30回,远景220kV出线2回,10kV出线50回。主变型号为SZ22-63000kVA/220-NX1,接线组别YNd11。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

(3)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

(4)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

(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6)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变电站周围土地及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7)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应满足《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GB36886-2018)中Ⅲ类限值标准,不能有可见烟;

(8)施工现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国Ⅵ标准车用汽油和国Ⅵ标准车用柴油。同时,要求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所用油品。按规定建立用油台账并留存油料采购进货凭证备查,确保使用的油料可溯源。

根据区域生态功能区划中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的要求,采取的生态防护和恢复措施如下:

材料运输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现有公路。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合理布置,减少临时占地。

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合理布置,减少临时占地。

开挖时要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深度控制在30厘米以内,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

施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尽可能恢复原有地貌,将余土和施工废弃物运出现场,并送至固定场所处理。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根据原有功能进行恢复。

在采取上述临时防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使本工程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主要影响为施工扬尘,为尽量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建议施工期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②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③在施工场地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时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带泥上路;

④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村庄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⑤设立施工保洁责任区,确保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清洁等措施防治土方作业等施工扬尘;

⑥严格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标准。

3.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徐州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②站址施工区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排入附近水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确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大气、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任体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具体负责监督,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具有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弃物能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行期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本项目变电站运营期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徐州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值班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变压器维护、更换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更换的废铅蓄电池均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存放在厂区内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将采取防流失、防渗漏以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各类污染物均能得到妥善、有效处置。

7.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变电站采用户外型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220kV配电装置采用GIS布置,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8.声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采用户外式布置,变电站选用低噪声主变,充分利用减振等降噪措施,减少变电站运营期噪声影响,确保变电站的四周厂界噪声稳定达标,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9.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值班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徐州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10.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值班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变电站内的铅蓄电池作为应急备用电源使用,只有在事故时才会使用备用电池,蓄电池的使用频率较低,一般不进行更换。当蓄电池需要更换时,更换的废铅蓄电池(HW31 900-052-31),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变压器运行稳定性较高,一般情况下10~20年可不更换变压器油。当变压器运行发生事故或需要更换时,则需要对变压器进行维护、更换和拆解,在此过程中除可以循环使用或再利用的变压器油外,其余不可再利用的废变压器油(如油渣、油泥等) 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中的危险废物(HW08 900-220-08),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内,在规定时限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 (略) 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中相关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①收集: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需采用专用的密闭容器进行收集,严防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等情况。

②贮存:危废应分类收集贮存,包装容器、危废贮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规定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③运输:危废的运输使用专用车辆输送,运输车辆要有危险废物标志。运输单 (略) 环保厅公布的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名单中,具备运输过程中监督能力、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④联单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及联单工作,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11.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按照《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规范要求: “6.7.8户外单台总油量为 1000kg 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其容积宜按设备油量的20%设计,并能将事故油排至总事故贮油池。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相应电气设备全部油量的贮油设施,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主变下方设有事故油坑(挡油设施)以及通往事故油池的输油管道。新建的单台主变压器的绝缘油重约为20t(密度约0.895t/m3),事故油坑容积能够满足单台变压器贮存油量的20%要求。

此外,变电站建设事故油池一座,主变室下方的事故油坑通过管道与事故油池相连接,新建的事故油池容积(45m3)能够容纳单台主变100%的油量(23.5m3),确保事故情况下变压器油不外流。同时,主变下方油坑内均铺有卵石层,可冷却事故油、阻隔火势及防止蔓延。一旦变压器发生故障时,事故油及油污水将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及油污水如果处置不当,会对当地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事故油坑、事故油池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储存过程中不会渗漏。在严格遵循例行维修和事故状态检修的废油处理处置的操作规程前提下,本工程产生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产生的风险影响较小。

为了避免发生此类事故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营运单位建立变电站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当变压器等发生故障时,变压器油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

为了防止变电站在使用变压器油等带来的潜在风险,工程设计中已采取了以下措施:

(1)变电站设有事故油池,主变室下方设置事故油坑,油坑内铺足够厚的鹅卵石层,起到冷却油的作用,不易发生火灾。

(2)变压器发生事故时,其事故油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经油水分离后,不能重复利用的废油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外排。

(3)站内电气设备布置严格按照规范、规程要求设计,所有电气设备均有可靠接地。

(4)站内设图像监控装置,供监控部门随时了解该变电站的运行情况。站内设置继电保护装置,当出现异常情况,继电保护装置会启动,并自动跳闸、切断电源,并遥控至有关单位报警,防止发生变压器爆炸之类的重大事故。

(5)按照《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规定,在变压器附近放置磷酸铵盐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及设置1m3消防砂池作为主变消防设施。

(6)加强变电站调度,防止变压器长期过载运行,定期检验绝缘油质。防止变压器铁芯绝缘老化损坏。

公众参与情况

于**日至**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上进行了环评报告的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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