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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源县船塘镇李田村域地质灾害综合整治试点建设项目

2023年11月22日   广东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广东省东源县船塘镇李田村域地质灾害综合整治试点建设项目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东省东源县船塘镇李田村域地质灾害综合整治试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东源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统一编码:2311-*-15-01-*
  三、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采用“工程治理、避险搬迁、拆旧复耕、监测预警系统4合1”地质灾害综合整治新模式;对安置区开展配套地灾整治、土地平整与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农民安置房;地灾风险点拟采取“削坡+锚杆+格构梁+截排水沟+植草”等方式;在李田村综合服务中心设置地灾应急疏散点;在李田村地灾隐患点布置全时全天候监测预警系统。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2706.73万元内。资金来源:除申请政府国债、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东源县财政局《关于广东省东源县船塘镇李田村域地质灾害综合整治试点建设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3〕165号);东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广东省东源县船塘镇李田村域地质灾害综合整治试点建设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3〕828号)。
  八、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3〕828号文要求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永久基本农田。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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