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修订完善制度。 (略) 、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具体规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各类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
2.规范文字记录。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按照有关部门拟定的各类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记录行政执法行为的启动、调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确保执法活动全过程有执法文书记录。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推行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音像记录,必要时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1)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
(2)规范执法装备配备使用管理。根据有关标准和程序配备执法装备。制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规则,详细规定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的使用、管理。
(3)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相、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工作,并做好音频、视频记录的制作、归档和保存,保证音像记录质量,提高视听资料证明效力。
4.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