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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

2023年11月23日   海南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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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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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美兰区美贤路9号 (略) 生态环境厅海洋环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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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
华能 (略) (略) "
(略) 临高县 (略) 临高县西北部海域
(略) 南海海洋研究所
风电场区外围面积约80.5km2,安装60台单机容量为10.0MW的WTG242-10000型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总装机容量为600MW,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和1座*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60台风机分9回66kV集电线路汇集至海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敷设登*上岸,然后转220kV*缆接至*上集控中心,最终以1回220kV线路接至500kV福山变220kV侧。66kV海缆总长度为96.8km,2回220kV海缆长度为2*39.5km,共计175.8km。
本项目属于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海上风电场区所在的海域及*域集控中心所在区域目前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工程建设可能会对周边海域的海水水质、沉积物及海洋生态环境、白蝶贝、珊瑚礁、鸟类等产生一定的影响。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本报告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污染防治对策和风险防范对策与应急措施。根据报告书综合结论,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对策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生物资源损失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海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总体可行。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年修改)中对产业类型共分为三类: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第五节“新能源”第12 条“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海底电缆制造”,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要求。
项目符合《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发展海上风电及布局的要求,符合《 (略) 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 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 (略) “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略) “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选址符合《 (略) 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2021年12月)的要求。
工程设备选型符合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发展方向,设备选型技术成熟先进,工艺技术已较成熟。
项目运行期主要污染物包括维修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风机设备维护产生的含油废水等,产生量均较小,运维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船舶收集后送至岸上,罐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风机设备维护产生的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船舶收集后送至岸上由环卫部门清运。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环保型液压式打桩机软启动“气泡帷幕”等措施来消减声源的扩散能量,限制打桩作业的时间,避免在海洋哺乳动物活动频繁或繁殖季节时进行打桩作业。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船舶按照《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要求,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m/m的船用燃油,降低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3.污废水防治措施。升压站维修产生的油污水统一收集至运维船上,待船舶靠岸后交由海事部门指定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接收处理。运维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在船舶上统一收集运至岸上,由罐 (略) 政污水管网排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对风机及相关设备进行维护或突发事故时产生的少量废油,应用锯末或棉纱吸净后冲洗。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营运期运维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随船携带,统一收集,船舶靠岸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站内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将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叶片选用橙红与白色相间的颜色,禁止使用对鸟类影响较大的金卤灯、高压钠灯、卤钨灯光源、钠蒸气灯等光源设备,减少光源对夜间迁徙鸟类或飞行鸟类的非自然光源的干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减少海南岛越冬水鸟迁徙季节(10-4月)施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红外监控设备,定期由第三方专业鸟类监测机构进行鸟类监测和调查,及时评估项目对鸟类的影响,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采取增殖放流、海草和珊瑚礁修复海洋渔业资源的生态补偿措施。
海南 (略) 分别于2021年4月和2021年11月在项目附近海域开展了26个站的海水水质监测,评价结果表明,春季和秋季调查中,调查海区海水水质各监测要素(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活性磷酸盐、无机氮、挥发酚、SS、石油类、铜、铅、锌、镉、总铬、砷和汞),均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由于本次的海水水质调查站位均离岸较远,海水水质状况较好,海水中水质重金属总铬和挥发性酚含量较低,大多为未检出。**-28日(春季),海南 (略) 在项目评价海域开展了16个站位的海洋沉积物调查,各调查站位沉积物质量均满足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评价海域海洋沉积物质量良好。
本项目海上风电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存在潜在的主要环境事故风险有施工船舶之间、施工船舶与风机、其他船舶与风机碰撞溢油风险;风机桩基失稳内部油料泄漏风险;升压站倒塌内部油料泄漏风险。船舶事故溢油风险预测结果表明,在设定的溢油源强和各工况组合下,溢油油膜 (略) (略) 级自然保护区、珊瑚礁和养殖区产生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流场和风对油膜扩散的驱动作用显著。溢油源点均位于白蝶贝自然保护区与临高新盈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西北侧,距离白蝶贝自然保护区有一定的距离,在潮流与常风向NE、SSW风的驱动下,各源点溢油对保护区等敏感区的影响风险相对较小。但是在潮流与不利风向NW、N风的驱动下,各源点溢油对保护区等敏感区的影响风险较大,特别是在不利风速条件下溢油会快速进入保护区内,对保护区附近的养殖区与避风锚地区也有较大风险。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采取网站、报纸媒体和现场公告的形式向能受影响的公众公示了环评信息,在环评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和建议。
标签: 海上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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