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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龙坞茶镇概念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3年11月24日   浙江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西湖龙坞茶镇概念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于**日完成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第十条、第十一条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络平台、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对《西湖龙坞茶镇概念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西湖龙坞茶 (略) 西湖区转塘街道龙坞地区。根据《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5﹞8号)及《关于 (略) 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通知》(浙特镇办﹝2015﹞2号),西湖龙坞茶镇 (略) 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内,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留泗路,南至高尔夫球场,西至午潮山森林公园,北至外桐坞艺术村落,规划面积3.2平方公里。 (略) 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日发布的《关于在特色小镇开展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活动的通知》(浙特镇办[2016]16号),结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杭州之江 (略) 于2017年12 (略) 城市规 (略) 编制《龙坞茶镇概念规划》, (略) 工业环 (略) 开展《龙坞茶镇概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于2018年5月编制完成《西湖龙坞茶镇概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稿)》;于**日 (略) 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保意见(文号:杭环函[2018]142号)。

2023年6月,《西湖龙坞茶镇概念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已超过五年。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有关规定和该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杭州之江 (略) 委托浙江 (略) 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我公司立即组织并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规划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等工作,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编制了《西湖龙坞茶镇概念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二、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

1、地表水环境影响对比分析

(1)原规划环评

规划实施后区内废水主要来自工业企业的生活污水,以及区内居民、商业服务设施及观光游客等产生的生活污水。区域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污水经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七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尾水近期排入污水厂南侧钱塘江。

根据《 (略) 七格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2015.11)相关研究预测结果,在不考虑现有污染源和污染物本底值情况下,四期工程正常排放污染物对评价河段水质无明显影响,但非正常和事故排放将明显影响评价河段水质,主要局限在排放口以下至老盐仓河段。 (略) 七格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工程提标改造后,四期工程正常排污对排放口上游三堡船闸以上河段无影响,对排污口以下至老盐仓河段的水质略有影响,各断面水质均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

(2)规划跟踪评价

目前,规划区域内的企业均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创建工作,落实了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措施,产生的污废水经处理后达进管标准后 (略) 七格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略) 七格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能稳定达标排放。

根据本评价报告第3.3.2小节地表水质量现状,规划区涉主要水体为龙门溪、上城埭溪及桐坞溪,其中龙门溪、桐坞溪2023年1月~7月地表水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而上城埭溪除TP(2023.5.1)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外,其他时段各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与原规划环评阶段的监测结果对比,规划区域附近地表水的环境质量现状有所改善。

小镇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已基本按照相关设计方案完成相应的工程施工任务,目前正在深入推进纳污管网接入之江净水厂工作,待工作全面完成后,规划区域地表水的水质有望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2、大气环境影响对比分析

(1)原规划环评

规划实施后区内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自居住、商业及旅游活动等产生的民用燃料废气、餐饮油烟废气以及机动车行驶尾气等。

为有效防止污染,规划区内各企业应采用先进生产工艺,严格生产管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工艺废气的排放;厂区与居住区、公建区之间要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以减少特征污染物对居民日常生活与身体健康的影响;采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作为热源,禁止建设燃煤锅炉,以保护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同时,在今后开发过程中,规划区应严格准入门槛,加强环境监管。在此基础上,预计规划实施不会对规划区及周围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规划跟踪评价

根据规划区域内污染源现状调查汇总结果,规划区域SO2、NOx、烟粉尘、VOCs的现状排放量较2016年的现状统计结果有所减少,且小于区域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结论分析,龙坞茶镇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根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分析, (略) 2018-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各项监测指标PM2.5、PM10、NO2、SO2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且各项监测指标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呈改善趋势。

3、噪声环境影响对比分析

(1)工业企业噪声影响分析

①原规划环评

根据规划产业定位及开发现状,规划区内工业生产噪声来自工业企业机械设备运转噪声,如空压机、风机、各类机泵等,主要噪声源声级70~105dB(A)。工业用地与周边居住区距离较近的,对工业企业噪声防治必须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应考虑在企业与居住区之间的缓冲带及绿化隔离带等优先建设,保证工业企业噪声不会对邻近居住区域产生影响。

②规划跟踪评价

根据对规划区域内及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监测数据,各测点声环境质量可满足相应的功能区要求。

(2)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区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杭州绕城高速交通噪声。

①原规划环评

根据现状噪声监测结果,规划区内叶埠桥社区(现状居民区)及规划居民居住用地近杭州绕城高速侧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同时,根据规划绕城高速近居住侧设置70~150m防护林,故龙坞茶镇规划实施后,杭州绕城高速噪声不会对叶埠桥社区(现状居民区)及规划居民居住用地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此外,根据《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评报告要求在公路中心线两侧设置50m噪声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不安排新建住宅,同时,建议在高速公路两侧离中心线200m范围不安排学校、医疗( (略) )、 (略) 、幼儿园等特殊建筑。根据规划,绕城高速中心线50m范围内无住宅及居住用地,中心线200m范围无学校、医疗( (略) )、 (略) 、幼儿园等特殊建筑,符合《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相关要求。

②规划跟踪评价

根据对规划区域内及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监测数据,各测点声环境质量可满足相应的功能区要求。

(3)社会生活噪声影响分析

①原规划环评

社会生活噪声主要来自规划区内商场、娱乐场所等人群活动产生的商贸娱乐活动噪声,这类噪声与人群密度和活动方式有关,通常情况下强度不大,不会构成污染,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则可能成为噪声源,噪声级60-100dB(A).

规划区内的娱乐场所,尤其是强噪声的娱乐场所,开放时间、噪声强度、隔声设施等方面,必须加以严格规定控制。综上所述,规划区的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各自有一系列的干扰半径和防护距离。只要在规划、设计时严格遵守有关的要求,保证足够的防护距离,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各功能区的环境噪声是可以达标的。

②规划跟踪评价

根据对规划区域内及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监测数据,各测点声环境质量可满足相应的功能区要求。

(4)建筑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①原规划环评

规划区内的工业、住宅、商业及道路等设施建设过程均会产生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有阶段性和区域性,施工机械一般露天布置,噪声传播距离影响范围大。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为3~8dB,一般不会超过10dB。因此,施工机械的噪声由于噪声级较高,在空旷地带传播距离很远,白天在250m范围以外施工机械噪声才可以达到2类区的要求,夜间的影响范围将更大。因此规划区内各项目土建施工时,必须合理布置高噪声机械的位置,合理安排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尤其在夜间必须禁止高噪声机械的施工和车辆运输作业,以免噪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产生大的影响。

②规划跟踪评价

根据对规划区域内及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监测数据,各测点声环境质量可满足相应的功能区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对比分析

(1)原规划环评

规划实施后区内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现有保留工业企业产生的生产固废,以及居民、商业服务设施及游客等产生的生活垃圾。

对于工业固体废物,各企业应根据废物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安全储存,采取回收、处置和综合利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区内企业必须加强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固废产生量,同时加强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减少固废堆存量。

规划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实行袋装化,逐步推广分类收集,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规划跟踪评价

根据调查,目前规划区内危险废物产生量35.67t/a,远大于原规划环评的总量控制值,主要原因可能是对企业对产品检验过程产生的废化学试剂较多,同时对废气处理吸附介质更换频次较快,废活性炭产生量大幅增加。根据调查,规划区域内企业已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库,并建立健全了危险废物管理机制,生产过程中的危废均得到分类收集、分区暂存,并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利用率得到100%。一般工业固废可回收资源化利用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汇同生活垃圾送至杭州九峰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焚烧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对比分析

(1)原规划环评

规划区内及周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生态公益林、永久农田、古树名木、珍稀濒危保护物种等保护目标。

规划区的开发建设将会造成土地利用的变更,同时对区域内的*域生态和水生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影响,带来一定的水土流失,改变区域景观格局。通过明确生态空间清单及管控要求,构建生态安全格局,注重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可有效控制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2)规划跟踪评价

①水生生态

目前,规划区域内的企业均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创建工作,落实了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措施,企事业单位产生的污废水经处理后达进管标准后 (略) 七格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略) 七格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能稳定达标排放。根据调查,自2021年启动特色产业风貌区创建工作以来,小镇规划区范围内已实现了龙门溪、上城埭溪、桐坞溪等龙坞主要河道沿线污染源的全面管控,安排了常态化水质监测与河道养护,四条水系被 (略) “美丽河湖”,营造了溪流潺潺、干净清澈的景观风貌。因此,规划的实施并未对水生生态造成不利的影响。

②*生生态

规划实施后土地利用结构更加合理,土地利用价值有所提高;随着规划区域的开发,各类设施的建设,不可避免地占用现有植被生长地,从而造成了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现有植被的毁灭性破坏和永久性丧失,导致规划区内现有植被面积及生物量减少。 (略) 化、工业化不断发展和人口密度、人为活动不断增加,对规划建设用地外围植被破坏可能性也可能还会有所增大。由于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对规划区内*域野生动植物特别是鸟类生境产生侵占效应,从而将对所在*域生态环境和*生野生动植物特别是鸟类资源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植被重建和生态补偿。

三、跟踪评价结论

西湖龙坞茶镇以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为依据,发展规模和时序与原规划、环评总体一致;产业发展定位与原规划环评要求基本相符,进行了优化调整;规划已实施部分基本按照原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目前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效,规划已实施部分未突破环境质量底线、区域资源利用上限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综上,规划及规划环评执行情况较好。

经分析,西湖龙坞茶镇后续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生态保护红线、市三线一单等上位规划等总体协调;规划未开发区建设用地涉及居住用地、商业商务用地,后续开发要与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衔接,在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进行开发。

规划区应按照清单2对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清单4对中的要求对布局、基础设施等进一步优化调整;同时严格执行项目准入要求(清单5),严格落实各项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控制区域污染物排放、切实加强污染风险防范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规划的后续开发实施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西湖龙坞茶镇概念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对小镇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或意见;

2、对小镇环保配套设施建设、环境管理执行情况的看法或意见;

3、对规划继续实施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看法或意见;

4、其他环保相关看法或意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欲查阅纸质版,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组织单位或环评单位申请查阅。另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至规划组织单位。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联系方式如下:

(1)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杭州之江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转塘街道龙坞茶镇九街56号

邮编:*

联系人:郑晓丰

联系电话:057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浙江 (略)

联系地址: (略) 西湖区三墩镇申花路792号开物创新大厦1号楼804室

联系人:周孝文

联系电话:0571- *

电子邮件:*@*q.com

(3)规划环评审批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1-*(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解放 (略) 民中心H楼2楼( (略) 行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告发布单位:杭州之江 (略)

公告发布日期:**日

附件

附件1:《西湖龙坞茶镇概念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简本)》

附件2: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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