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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27日拟批准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2023年11月27日   宁夏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传真:0951-*

通讯地址: (略) 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邮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宁夏妙岭75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

(略) 同心县境内

(略) 建设分公司

报告书

甘肃创新 (略)

宁夏妙岭750千伏变电站本期扩建1组2100MVA主变压器;扩建4个330千伏出线间隔;扩建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120Mvar低压电容器。

(一)电磁环境:妙岭变电站主变采用单相、自耦、油浸式变压器,750千伏和330千伏均采用HGIS设备,66千伏采用瓷柱式SF 6断路器,有效降低电磁环境影响,确保变电站周围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标准要求。

(二)声环境: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机具,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避免高噪声源强设备同时施工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防止施工扰民。站内配电装置进行合理布局,通过主变压器设备声源控制,设置防火隔声墙、声屏障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环境保护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三)水环境: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营地设置环保厕所及化粪池, (略) 定期清运,不外排。

(四)固体废物: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施工单位定期运至同心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处置。废旧蓄电池更换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施工期土方开挖采取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防尘网进行苫盖,施工道路洒水抑尘,采取挡土墙、护坡、护面、排水沟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站内采取砾石压盖防护措施,站外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并恢复植被

采取网站、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形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在公示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本工程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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