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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关于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沧生产中心用地红线合并的公示

2023年11月27日   福建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福建鑫叶 (略) 海沧生产中心用地位于海沧区新阳街道新景路以西、新阳路以南、惠佐路以北。

宗地一:根据厦府(2003)地202号文件,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03)厦沧地合字11号.工业),合同约定宗地面积为59981.94m2,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2847.24m2,容积率0.881,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日起至**日。

宗地二:根据厦府工业地[2013]26号文件,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编号:*CG018),宗地编号为H2013Y16-G,合同约定宗地面积为30526.436m2,地上建筑总面积为30526~76316m2,容积率1.0~2.5,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日起至**日。

因两宗地的消防系统、安防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变配电系统、网络系统等设施需作资源整合,向我局申请两宗用地红线合并。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设置和变更管理的通知》(厦资源规划〔2021〕425号)文件,以上调整方案已征求相关部门同意,并组织专家论证通过,现按程序对外公示,公示期十天,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办理两宗用地红线合并。

联系电话:0592-*(海沧分局)

标签: 用地红线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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