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智慧农业平台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11-29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11.0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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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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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农业 (略) 基于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智慧农业平台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建业建设 (略) 四楼领取磋商文件,并于**日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Y2023-083
项目名称:新疆农业 (略) 基于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智慧农业平台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采购需求:采购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关键技术所需的耗材。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其他说明: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建业建设 (略) 四楼( (略) 北京南路25-1号)
方式:现场领取磋商文件。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资料需提供2套,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售价(元):200.00(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日16: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新疆建业建设 (略) 五楼开标大厅( (略) 北京南路25-1号)
五、开启
开启时间:**日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建业建设 (略) 五楼开标大厅( (略) 北京南路25-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农业 (略)
地址: (略) 文化东路29号
联系方式:傅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建业建设 (略)
地址: (略) 北京南路25-1号
联系方式 靳工 0994-*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靳工
电话:09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