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北县城区华侨山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浦北县城区华侨山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以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我县县城区地质灾害隐患,保障居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意建设浦北县城区华侨山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建设地址:浦北县县城区华侨山周边。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土方挖运5800立方米,建设排水沟304.75米,护脚混凝土挡土墙182.4立方米(长306米),格构梁653.4立方米(总长1817米),锚索4304米,坡面绿化2560.6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削坡工程、锚索工程、格构梁工程、纵梁工程、护脚墙工程、栏杆工程、截排水工程、复绿工程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074.9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财政配套。
五、本项目批复有效期为2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只延期一次且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请据此批复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浦北县纪委监委驻浦北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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