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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睿空气系统产品深圳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3年11月28日   广东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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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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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睿空气系统产品(深圳)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名称:维睿空气系统产品(深圳)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维睿空气系统产品(深圳)有限公司
委托时间:2023.11.28

建设地点: (略) 光明区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第一工业区第129号第2栋201

主要建设内容 :从事空气处理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工业及厨房油烟净化设备、空气检测设备及相关控制系统和附材、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电源、机电设备、消毒除臭产品的生产,年产量均为1000套,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钻铣、涂三防漆、财险、脱皮、打端子、焊接、组装、测试、包装,租赁厂房面积是 1787m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管网,无工业废水产生以及排放;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楼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已采取降噪措施治理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噪声,危险废物集中收集 (略) (略) 处理。

根据 (略) 出具验收监测数据得出: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有组织废气总VOCS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限值,去除率介于84.0%-86.6%,厂界无组织废气总VOC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参照非*烷总烃执行标准),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总VOCS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焊锡废气净化率为77.3%-77.9%%,处理后外排锡及其化合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监测数据充分说明,废气处理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且满足环保要求,取得了预期效果。

公示期限:**日至**日(20个工作日)

标签: 迁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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