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等法律法规,于都县栢源农业专业合作社向我局提出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经我局受理,现已完成相关审核程序,拟依法审批发证,现予以公示。??
申请人 (或单位) | 申请水域、滩涂位置 | 申请面积 (公顷) | 四至坐标 | 水域、滩涂所有制性质 | 水域滩涂类型 | 养殖方式 |
于都县栢源农业专业合作社 | 于都县段屋乡上塘村 | 3.4 | 东至村集体山林地; 南至村集体山林地; 西至肖连花、肖荣水田边; 北至村集体山林地。 | 集体 所有 | 淡水 养殖 | 池塘养殖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5 日)向于都县行政审批局反映。
联系电话:0797-*
业务股室:社会事务审批股(一组)
于都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