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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事项的公示

2023年12月06日   西藏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一、行政执法主体

(一)执法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二)地 ??址: (略) 城关区江 (略) 生态环境局

(三)派出机构和受委托机构: (略) 生态环境局城关区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达孜区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堆龙德庆区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林周县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曲水县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当雄县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尼木县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墨竹工卡县分局

二、行政执法权限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略) 范围内执行有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集中行使生态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

派出机构和受委托机构按照被委托权限在辖区内行使相关执法权。

三、行政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法》

 ?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10.《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15.《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1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四、行政执法程序

  (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主要包括:

1.受理立案;

2.调查取证;

3.案件审查;

4.告知和听证;

5.陈述申辩或组织听证;

6.重大决定法制审核(非重大决定内部审批);

7.重大案件集体讨论;

8.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9.送达;

10.处罚决定公开;

11.执行(含自动履 (略) 强制执行,含需要移送的按移送流程移送);

12.结案和归档。

  (二)行政许可一般程序

主要包括:

1.受理申请;

2.审查申请材料;

3.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公开许可决定。

五、救济途径

(一)行政复议渠道(具体以执法文书载明的信息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本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渠道(具体以执法文书载明的信息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略) 城 (略) 提起行政诉讼。

(三)责任。逾期不申请复议、 (略) 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 (略) 申请强制执行。

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一)抽查事项。固定污染源和建设项目单位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包括排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抽查,排污单位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抽查,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抽查等;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系统及油罐车使用操作、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二)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

  (三)抽查对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项目,机动车排放检验的机构,加油站和储油库。

????(四)抽查主体。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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