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改基建字〔2023〕290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清水村高洲组6+1安置房预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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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GCX0003/2023-18731
发文机关: 广昌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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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成文日期: **
广发改基建字〔2023〕290号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清水村高洲组6+1安置房预留地建房三通一平土方平整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发改基建字〔2023〕290号
广昌县发改委关于广昌县清水村高洲组6+1安置房预留地建房三通一平土方平整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昌县旴江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广昌县清水村高洲组6+1安置房预留地建房三通一平土方平整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根据县政府《关于同意清水村高洲组6+1安置房预留地建房三通一平的批复》(广府字〔2023〕2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昌县清水村高洲组6+1预留地三通一平土方平整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
二、建设地点:广昌县旴江镇清水村高洲组。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旴江镇清水村高洲组“6+1”安置房预留地建房土地平整项目土方回填面积为48619.9平方米、挖方量为210.76立方米、填方量为*.52立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69.2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五、项目拟开工时间:2023年10月;拟完工时间:2024年3月。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广昌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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