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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关于对杭州220千伏祝桥变迁建及进出线路迁改工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2月11日   浙江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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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杭州220千伏祝桥变迁建及进出线路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220千伏祝桥变迁建及进出线路迁改工程

(略) 萧山区蜀山街道

(略) (略)

杭州220千伏祝桥变迁建及进出线路迁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杭州220千伏祝桥变电站工程:新建杭州220千伏祝桥变电站一座,站 (略) (略) 萧山区蜀山街道,主变本期及远景规模(本次评价规模):4×240MVA,主变及配电装置户内布置,变电站站址占地面积为16678m2。

(2)输电线路工程:

本工程过渡阶段新建线路路径总长约1.449km,永久阶段新建线路路径总长约3.775km。具体如下:

1)过渡阶段线路

新建110kV单回电缆路径长0.841km(土建四回),110kV双回电缆路径长0.608km(土建四回)。

2)永久阶段线路

昇光变~祝桥变2回220kV线路新建22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3km;萧山燃机~祝桥变2回220kV线路新建22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9km;新建110kV祝山1254线单回电缆路径长0.672km;新建110kV祝定1176线/樟树1252线双回电缆路径长0.438km;新建110kV祝姚1875线/祝来1871线/祝城1251线三回电缆路径长0.653m(土建四回);新建110kV所前1250线/黄家1256线/祝丽1253线三回电缆路径长0.653m(土建四回);新祝桥变电所北侧预留管道新建110kV四回预留电缆管沟0.159km(土建四回)。

本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已在环评单位网站进行了全本公开。公示期间,管理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项目审批单位均未收到群众电话、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有关于项目的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扬尘:1)变电站、塔基基础及电缆管沟开挖施工及时分层压实,对土石方开挖、回填等产生的生产性粉尘进行适当的洒水降尘。2)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加强运输管理,坚持文明装卸。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工作车辆及运输车辆在离开施工区时应冲洗轮胎,检查装车质量。3)建筑垃圾在施工场地内实施覆盖措施。4)土方工程作业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土方作业。5)水泥、灰土、砂石等物料堆场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减少起尘量,并采取加盖篷布等降尘措施。6)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进行硬化,并配备专用洒水车洒水降尘。7)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采取洒水措施防止扬尘污染。8)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不低于5m的密目防尘网。(2)废水:混凝土养护产生的废水、泥浆水等汇集到沉淀池中,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重复用于工程养护和机具清洗,使废水得到综合利用,不能回用的多余上清液可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用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沉淀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3)噪声: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严格避开夜间及昼间休息时间段施工。变电站施工时可先建围墙,必要时安装移动式临时声屏障,以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减小运行噪声值。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符合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4)固废: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废水处理产生的油泥等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运输单位启运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施工单位将具体启运时间告知工程所 (略) 容行政管理部门,并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排放量、排放时间、承运车号牌、运输线路、消纳场所等事项,分别告知消纳场所所在 (略) 容行政管理部门和消纳场所管理单位。变电站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临时堆放区位于变电站征地范围内。主变拆除时,先将主变内变压器油排至油罐内回收,并在周围敷设吸油毡等防止油料渗漏污染环境,再进行主变拆除作业。施工过程中,拆除的主变及变压器油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拆除的铅蓄电池经检验合格后回用,不合格的废铅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在拆除事故油坑、事故油池过程中,如发现有被变压器油污染的建筑垃圾,分开堆放收集,并将其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现有变电站拆除的主变、电气设备及金属材料应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不能回收的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应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处理干净。

(略) 萧山区临浦政务服务中心 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址:萧山区临浦镇元宝山路1号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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