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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双羊洞光伏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3年12月12日   云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

联系电话:0876-* 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信地址: (略) 河西路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1

双羊洞光伏电站

项目名称:双羊洞光伏电站

建设单位:大唐(丘北) (略)

建设地点: (略) 文山州丘北县舍得彝族乡和曰者镇双羊洞周边的平缓山坡上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190.7536hm2,其中永久占地1.7232hm2、长期租赁占地(临时占地)189.0304hm2

主要建设内容:本期工程安装容量157.8MWp,额定容量120MW。项目共布置46个光伏方阵,总计安装*块光伏组件,9801个支架,由5个1.0MWac光伏方阵、11个1.5MWac和30个3.3MWac光伏方阵组成,并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建设1台120MVA主变。每个光伏方阵电力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通过35kV电缆分接箱并联至35kV集电线路,共采用5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汇集所有电力后输送至220kV升压站。升至220kV后以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小黑蚂变电站。本次项目升压站不建设储能系统。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63378.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46.5万元,占总投资的0.39%。

一、(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土地利用、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环评分析,项目工程施工时间较短,施工临时用地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通过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可恢复其土地利用功能。升压站施工需要全部破坏占地范围的土地,原占地类型为裸岩石砾地,占用面积占丘北全县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小。施工结束后将全部转变为建设用地,土地利用将发生明显改变,由于升压站占地范围小,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影响范围有限。据查阅资料及现场调查,工程评价区内未分布狭域特有植物、国家保护植物、红色物种植物,分布野生植物多数是当地以及滇中地 (略) 常见的种,这些常见植物在评价区分布广,其部分个体会随着工程建设而消失,对评价区的生物多样性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由于它们基本是广布种,甚至是阳性杂草,分布广泛,加上受影响的个体较少,没有一个物种种群结构会因此受到显著的影响。因此,该工程建设对植物种类的影响不大。

项目区域内的主要动物为常见伴人居小型啮齿类、爬行类、一般鸟类等,均为常见种。由于项目区内动物种类和数量均较少,主要为常见伴人居小型啮齿类、爬行类、一般鸟类等,环评分析,电站施工和运行不会造成当地鸟类物种灭绝或数量锐减,也不会造成鸟类多样性的明显降低,项目建设不会对秋季迁徙候鸟的迁徙造成阻隔影响。

评价区分布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种:白腹锦鸡、雀鹰、普通鵟。中国特有物种3种:侧纹岩松鼠、云南攀蜥、滇蛙。本项目区域不涉及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环评要求施工期间注意依法保护,避免伤害野生动物,故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动物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项目建成后通过林光互补工程可以恢复被扰动的区域植被,对植物种类的多样性和植被类型的多样性影响较小。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通过严格实施完善后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可把项目建设引发的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项目建设区的水土保持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恢复,工程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产生大的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的区域采用飞艇架线的施工方式,“贴线”施工区域设施围挡,在落实好环评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后,对穿越的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对策措施:施工活动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禁止施工人员违法砍伐树木,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减少地表扰动;优化施工道路设计,尽量收缩边坡,少占土地,场内外道路,除利用的乡村道路和扩建道路,其他新建道路应根据项目运行后的使用功能制定恢复措施,场内道路禁止水泥硬化。

工程建设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土分开,单独收集并保存表层土,暂时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用于今后的植被恢复覆土,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施工过程尽量避免对现有林木植被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项目施工应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设置临时表土堆场,布置在光伏发电区内,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引用外来物种。建设单位占用林地应取得林草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在施工道路排水沟下游设置沉淀池,地表径流经沉淀后再外排,减轻项目施工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坚持“先防护、后开工”的原则,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设立环境保护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环境保护专职人员、监理人员,负责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宣传、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和环境保护监理。加强场内道路边坡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保措施。

“贴线”施工、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敏感区措施:制定“贴线”施工、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的施工方案环保专篇,将环境保护措施纳入施工方案中统筹考虑;“贴线”施工、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区等重点区域施工时,环境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监理,对照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施工方案环保专篇的环保措施实施监理,并如实记录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影像资料,作为验收的材料之一。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进行覆土回填,临时占地进行绿化恢复。

2.废气

项目施工主要以小型机械设备为主,不涉及大型机械设备,且施工只要集中在光伏阵列区域,施工场地距周边村寨大于200m,对周边村寨的影响不大。

对策措施:项目施工时应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堆场进行遮盖,控制施工扬尘的产生,降低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施工过程堆放的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建筑材料应存放在临时堆棚内,或加盖苫布,防止风致扬尘;施工结束后清理平整场地,及时绿化。

3.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施工高峰期废水量最大不超过9m3/d。经沉淀池(容积为40m3)处理后,回用于冲洗机械车辆或场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项目共有2个施工场地,每个施工场地拟派施工人员100人,约50人在施工营地食宿。每个施工场地设置1座旱厕收集施工人员产生的粪便,定期清掏用作植被恢复肥料或周边田地作肥。施工人员生活用水主要为日常洗澡、洗脸、洗手及食堂用水,总用水量为12m3/d,废水产生量为9.6m3/d。在每个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1m3)、沉淀池(40m3)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施工用水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4.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噪声,声源级75~90dB(A)。项目夜间不施工。据环评预测,单台设备运行时,施工期在距离声源点50m外昼间噪声可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70dB(A)的要求。从项目周边环境关系来看,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有敏感目标存在,距离厂界最近距离为70m,中间有林木植被阻隔,且施工设备均设于光伏场区中间位置,故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对策措施:距离敏感点较近的施工点位夜间禁止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位置,尽量远离敏感点;加强设备维修和保养;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输物料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减速、禁鸣等措施。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损坏的电池板。

根据《双羊洞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共产生开挖土石方17.57万m3(其中表土剥离2.20万m3,一般土石方开挖15.37万m3),回填利用17.57万m3(其中表土回覆2.20万m3,一般土石方回填15.37万m3),土石方经项目内部综合利用,工程建设无外借方及永久弃方产生。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总产生量为237.26t。建筑垃圾严格执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乱堆乱倒。

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2t/d。该部分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自行转运至曰者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施工过程中损坏的太阳能电池板禁止在项目区拆分,应整体清运,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在项目区内暂存,施工完成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二)运行期

1.电磁环境

环评类比“220kV开远变增容改造工程”环境质量监测值,拟建220kV升压站本期主变规模(1×120MVA)远小于220kV开远变增容改造工程的主变规模(2×180MVA),220kV出线回数小于开远变,主变容量越大,电磁环境影响越大,电磁环境影响越大,越能够反映本项目主变电磁辐射的影响。同时其余相关因素(母线连接方式、电压等级、布置形式、电气形式、地形、环境条件、站区形状及平面布置)均与本项目大致相同,因此,两者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具有可比性,用“220kV开远变增容改造工程”监测值类比预测本项目220kV升压站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是可行的。“220kV开远变增容改造工程”电磁辐射监测结果能够代表本项目升压站运营后的电磁环境影响。

工频电场强度:数据表明本次监测的14个点位的电场强度在2.46×10-3kV/m至0.269kV/m之间,其中最大值出现220kV开远变电站东墙外5m处,实测值为0.269kV/m,远小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数据表明本次监测14个点位的工频磁场在0.1268uT至0.620luT之间,均满足100uT要求。其中最大值出现在220kV开远变电站东墙外5m处,实测值为0.6201uT。综上类比分析,根据已运行的220kV开远变实际监测结果,本项目升压站投运后,站区围墙外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场100uT的控制限值要求。

2.生态环境

(1)对植被植物的影响

项目的光伏支架采用单列柱支架方案,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为林草植被的生长保留合理的空间,同时建设单位对光伏板下方扰动区域根据实际情况播撒乡土草种,且随着光伏板的安装,光伏板下方裸岩石砾地、其他草地的水分挥发将减弱,利于阴生植被的存活和生长,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林草植被的恢复,对区域生态环境的恢复是有利的,故运营期对林草植被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2)对动物资源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光伏列阵的支架占用部分地面,将减少地面动物的活动区域,但围栏留有动物进出间隙,且支架使用的面积较小,项目对*生动物活动区域影响较小;本项目声源少,噪声值较低,噪声源产生的噪声经光伏组件隔声和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地面上动物的日常迁徙及鸟常活动造成影响。

项目区分布的动物绝大多数为一般鸟类和常见的啮齿类小型动物,多数对人类干扰有一定适应和具有较强的趋避能力,项目的实施对野生动物的直接影响相对较小,通过加强对人员的环保教育,保护好野生动物,总体上项目实施对当地的动物影响小。

(3)对土地占用的影响

项目总占地面积190.7536hm2,其中永久占地1.7232hm2,长期租赁占地189.0304hm2。本项目永久占地主要为升压站、光伏支架基础、塔基的建设,压站、光伏支架基础、塔基的建设使得部分土地的功能发生了改变,其原有植被遭到永久性破坏,给当地局部区域的土地利用带来一定的影响。升压站内拟布置升压设备、变配电设备、变电站控制室(升压设备控制、变配电设备控制、其他设备控制),属于点位间隔式占地,并非大面积的开挖,局部占地面积相对较小,光伏支架基础、塔基的建设面积较小,故永久占地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程度较小。

项目建成后及时完成组件下方植被的种植及管护,将对原土地利用现状进行恢复,不会改变其土地利用类型。运营期永久占地较少,且占地呈多点分散,对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影响较小,不会明显改变区域土地利用格局。

项目选址已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项目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项目光伏场区主要以其他草地为主,不占用耕地。项目有部分用地占用灌木林地,工程拟按农光、林光互补等方案进行生态植被恢复,节约集约用地。项目占地区灌木林地覆盖度低于50%。项目将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光伏电站使用林地有关规定,根据丘北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等部门选址意见,项目用地用林用草符合需求。据“丘北县人民政府“十四五”光伏项目用地保障工作专题会议纪要”,项目用地以租赁方式取得,现正在办理土地租赁手续,手续办理后将报当地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备案。项目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的相关要求。

(4)光污染影响

项目采用单晶硅电池组件,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特种钢化玻璃,这种钢化玻璃的透光率极高,达91%以上,该光伏方阵区的反射率仅为9%左右,太阳能组件对阳光的反射以散射为主。光伏阵列采用23°南向倾角,通过固定支架安装,主要反射面固定朝天,散射光线路径朝向天空,同时项目光伏板距地面高度为2.5m,高于车辆正常行驶高度,不会对道路行驶车辆造成直射,故项目对周边地面交通安全的影响小,是可接受的。项目周边村寨与光伏区相对高差在3~35m,两者间有林木植被阻隔,同时光伏板最低安装高度为2.5m,故不会对周边村寨居民造成光污染。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包括光伏电场区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噪声及升压站设备噪声,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只在昼间运行,且均布设在光伏阵列区域内,距离光伏阵列厂界距离均大于5m,故箱式变压器、逆变器在昼间运行时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昼间标准(昼间:55dB(A))要求,光伏区与周边村寨有林木植被阻隔,可减少噪声值,最近村寨距离为70m,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拟建220kV升压站投产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主变压器、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水泵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期建设1台120MVA主变。环评预测,项目厂界的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叠加现状值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升压站200m范围内无村寨,最近村寨距升压站距离为1.3km,距离较远,升压站运行噪声对其影响很小。

4.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和少量生活污水。本项目光伏板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852.8m3/a,仅用清水清洗,清洗废水直接作为光伏板下植物用水进行利用,不外排。

工作人员食堂废水产生量为52.56m3/a,其他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57.68m3/a,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升压站周边田地施肥利用。

5.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包括废电池板、废元器件及生活垃圾。

光伏电池板使用周期为25年,根据575Wp光伏组件技术参数表,575Wp单面组件重量为32.7kg,废电池板产生量约4.51t/a。根据《光伏组件回收再利用通用技术要求》(GB/T 39753-2021),对于损坏更换的电池板组件更换下来的废电池板禁止在项目区拆分,严禁乱丢乱弃,暂存于升压站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不得随意外卖收购商。运营期满后拆下的电池板由专业的回收厂家回收处理。每年约产生废元器件1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回收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处置和外卖收购商。升压站固废暂存房内设置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储存能力为10t,满足暂存要求。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2.92t/a,项目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自行转运至曰者镇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2)危险废物

主变压器和箱式变压器正常运行情况下,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变压器进行检测,检测产生的少量废油由第三方单位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变压器油检测不合格的,变压器油需要全部进行更换,本次评价按最不利全部更换的情况考虑,主变压器每次需更换废变压器油18.78t,箱式变压器每次需更换废变压器油86.48t,则项目更换变压器油总产生量为105.26t/次。当主变压器和箱式变压器发生故障时会产生事故废油,事故废油产生量为8.42t/次,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进行鉴别,更换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900-220-08),更换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单位直接用油罐车拉至资质单位处置,不在项目区暂存。同时按《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危废转移手续。

项目发生泄漏事故时外泄变压器油的体积按最大考虑,即为:V=20.98m3,为防止主变压器油泄漏至外环境,在主变压器四周设有事故排油管,主变压器西北侧设1座集油池(容积5m3)、1座事故油池(容积50m3)收集事故废油。本项目设置的集油池容积为5m3>20.98×20%=4.196m3,事故油池容积为50m3>20.98m3,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6.7.8”的相关要求。

项目采用免维护铅蓄电池作为系统后备电源,每6—8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产生废铅蓄电池1.82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进行判别,废铅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项目废铅蓄电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升压站固废暂存房内设置1间面积为4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储存能力约为30t,可以满足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需求。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基础必须进行防渗(进行重点防渗,防渗技术要求: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能防风、防雨、防流失,并设醒目的警示标识。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6.环境风险

环评分析,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类型有变压器油在使用过程中若操作不当造成物质泄漏,事故废油储存过程中发生泄漏,泄漏后遇火源或在高温(高于闪点)等特殊情况下,将引发火灾爆炸风险。废铅酸电池在暂存过程中发生泄漏。

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处设置1个集油池和1个事故油池,事故油池设置为地埋式,容积为50m3,集油池容积5m3,可满足主变压器漏油时的应急收集需求。在30个箱式变压器下方基础处分别设置1个箱变油池(容积均为5.04m3),箱变在检修和事故情况下,泄漏的变压器油经排油管自流进入箱变油池存放,可满足箱式变压器漏油时的应急收集需求。废铅蓄电池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内。主变压器区域、箱式变压器区域、集油池、事故油池、箱变油池、危废暂存间等按重点防渗进行建设,防渗技术要求为: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K≤1×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需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确保环境风险可防控。

二、评估结论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主要环境问题论述基本清楚,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较可行,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依据。

项目于**日取得了丘北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选址不在普者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不涉及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的选址选线、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云政发〔2014〕1号文)、《 (略) 生态功能区划》、《文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21〕2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划、条例要求。同时项目在可研阶段,选址按照《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相关要求进行,与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充分相容,满足安全、消防以及地质灾害等相关要求。

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评估报告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意见、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从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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