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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满洲里市分局关于2023年12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年12月14日   内蒙古
审批公示  附件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对满洲里金 (略) 日产50吨挂面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0-*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2楼

邮 编:*

**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满洲里金 (略) 日产50吨挂面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满环审字〔2023〕14号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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