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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鼎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12月12日   湖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为加强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略) 财政厅关 (略)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 (略) 鼎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常鼎财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受鼎城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湖南 (略) 常德分公司对2022年度鼎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为推动城乡环境整治一体化、标准化和规模化,提升鼎城环境治理能力,从2020年开始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2.立项依据

(1)《 (略) 鼎城区委常委议事协调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调度会议纪要》(常委议事协调会议纪要〔2020〕8号);

(2)**日《鼎城区人民政府专题关于城乡垃圾一体化推进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第87次);

(3)**日《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第9次)。

3.主要内容

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包括:城区清扫保洁、中转站及公厕管理、果皮箱清洗维修、垃圾收集清运、中转站设备清洗维修、蓝天保卫战洒水、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新增面积作业、积存垃圾清理、渣土清理、城乡接合部清扫、环保洒水、果皮箱购置、塑料垃圾桶购置。

4.实施情况

项目主管 (略) 鼎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环卫中心)。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1)城区清扫保洁、中转站及公厕管理、果皮箱清洗维修、垃圾收集清运、中转站设备清洗维修、蓝天保卫战洒水、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 (略) 、中洁城服(深圳) (略) 联合体( (略) ),中标金额3912.27万元/年,于**日签订《鼎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主要负责城区396万㎡清扫保洁,包干经费2794万元/年;9座中转站及15座公厕管理,包干经费120.4万元/年;1587个果皮箱清洗维修,包干经费88.6万元/年;垃圾收集清运290.8万元/年、蓝天保卫战洒水122.3万元/年、中转站设备清洗维修84.17万元/年,每月据实结算;农村生活垃圾清运412万元未实施。

(2)新增面积作业。新增面积作业按《鼎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略) 实施,主要负责新增清扫保洁面积41.24万㎡、352个果皮箱及3座公厕,财评审定金额169.79万元,每月据实结算。

(3)积存垃圾清理、渣土清理。**日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为湖南 (略) ,于**日签订《鼎城区政府采购合同》,主要负责江南城区主次干道建筑渣土的清运,主次干道、大街小巷及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积存垃圾和乱堆乱码的废弃家具的清运(不含装修垃圾)和临时指派的清运任务。单价不超过鼎城区财政局核定标准,12立方车按474.4元/车、5立方车按287.4元/车,每月据实结算。

(4)城乡接合部清扫、环保洒水。区环卫中心与 (略) 鼎城分公司签订协议,城乡接合部清扫费用11万元/年,环保洒水30万元/年。根据区环卫中心审核后的作业台账按季度(月)结算。

(5)果皮箱、塑料垃圾桶购置。**日通过电子卖场选取湖南 (略) 为供应商,购置垃圾桶1000个,24.51万元;**日通过电子卖场选取常德 (略) 为供应商,购置不锈钢果皮箱516个、塑料垃圾桶500个,138.67万元。

5.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2年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年初预算4324.82万元,新增作业面积经费年中追加74.66万元,果皮箱及塑料垃圾桶购置经费调增55.23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经费调减412万元,2022年指标到位4042.71万元,另2021年底该项目资金结转192.18万元,2022年合计可使用资金4234.89万元。

2022年项目资金累计使用3949.07万元,其中:清扫保洁2794万元、中转站及公厕管理120.26万元、果皮箱清洗维修88.6万元、垃圾收集清运206.34万元、中转站设备清洗维修64.24万元、蓝天保卫战洒水135.67万元、新增作业面积169.53万元、积存垃圾清理、渣土清理84.6万元、城乡接合部清扫11万元、环保洒水30万元、果皮箱购置146.77万元、塑料垃圾桶购置24.51万元、管理经费73.55万元。

2022年底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指标结余285.82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垃圾收集清运,中转站、公厕管理,果皮箱清洗维修,设备清洗维修,蓝天保卫战等支出使用2022年结余资金154.62万元,果皮箱购置等环卫设施经费0.25万元已上缴财政。截至绩效评价日,实际结余130.95万元。

详见附件1 鼎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收支及成本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提升环卫管理模式和作业模式,推进环卫事业向先进水平发展,改善环境卫生质量, (略) 整体形象,打造魅力宜居城区,创建“国家 (略) ”。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清扫保洁面积437.24万㎡,配备保洁人员625名,配备作业车40辆;垃圾收集清运量6.8万吨;管理中转站9座、公厕18座;果皮箱清洗维修1939个(含新增352个);购置果皮箱516个、垃圾桶1500个。

(2)质量指标。环卫作业质量达标率100%;设备正常运转率100%;维修维护达标率100%;投诉与意见处理率100%;安全事故零发生。

(3)时效指标。作业时间执行及时率100%;巡查问题整改及时率100%;维修维护及时率100%;突发事件处理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支出合理合规率100%;成本控制率100%。

(5)社会效益。为居民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带动就业; (略) 容市貌,保持公共区域整洁卫生,提升鼎城区整体形象; (略) 考核达标,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感。

(6)生态效益。无暴露垃圾、白色垃圾,无积存渣土;人居环境改善明显;空气质量达标。

(7)满意度指标。环卫工人满意度90%以上;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湖南 (略) 常德分公司接到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日前为项目单位绩效评价资料准备阶段,8月2日至25日为现场评价阶段,8月26日至9月18日整理资料、撰写报告。执行的主要工作步骤: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审核了3949.07万元资金使用情况,占比100%;现场查看14个项目,占比100%;对城区181位社会公众和81位环卫工人进行问卷调查;经与区财政局、被评价单位沟通交流后,综合分析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根据项目特性,将虚列项目套取财政资金和存在重大违纪违规情况列为项目否决性指标。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0.13分,评价等级为“良”。得扣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总分15分,实得12分,扣3分,扣分明细为:

1.绩效目标。目标设置不完整,扣1分。

2.资金投入。预算编制不精准,无测算明细,无测算依据、拆除公厕未调减预算,扣2分。

(二)过程总分25分,实得18.91分,扣6.09分,扣分明细为:

1.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率97.68%,扣0.09分;基本支出列支项目管理费10.6万元,支付依据不充分,设备维修不合理,扣3分。

2.组织实施。项目采购程序不合规,作业记录不真实,合同内容不完整,台账管理不规范,考核履职不到位,档案未留存,扣3分。

(三)产出总分30分,实得23分,扣7分,扣分明细为:

1.产出数量。对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项绩效目标中部分子项目未完成,扣2分。

2.产出质量。部分项目未达质量目标,扣3分。

3.产出成本。分项价格控制不严;突发事件加班费支出不合理;多列支服务费;拆除公厕费用未足额扣款,扣2分。

(四)效益总分30分,实得26.22分,扣3.78分,扣分明细为:

1.生态效益。2022年约300天空气质量达标,达标率82.19%,扣1.78分。

2.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85.97%,扣1分;环卫工人满意度88.39%,扣1分。

详见附件2 2022年鼎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绩效目标。单位编报了绩效目标表,但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的问题。

3.资金投入。项目预算按照《 (略) 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标准》编制,但清扫保洁预算额度测算依据不充分,无具体明细;环保洒水、城乡接合部清扫预算编制无标准。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资金应到位4042.71万元,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截至绩效评价日,累计使用资金3949.07万元,预算执行率97.68%。

(3)资金使用合规性。专项资金拨付程序规范,审批手续完整,项目进行了专账核算,但存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部分支出依据不充分、支出审核不严谨等现象。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区环卫中心制定了《鼎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管理制度》《鼎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划分管理职责、明确管理要求;中科华宝制定了《江南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生活垃圾中转站管理方案》《公厕运行管理方案》等,管理制度较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区环卫中心基本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但存在对中科华宝监管不到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资料未留底存档等现象;中科华宝日常作业均按时间安排表执行,作业质量基本达标,但作业车辆配备不到位,部分合同、协议不完整,工作台账记录不规范等。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清扫保洁面积437.24万㎡,购置果皮箱516个、垃圾桶1500个,管理垃圾中转站9座、公厕18座,垃圾清运量5.51万吨,配备498名保洁人员,视同目标完成。查看机械化作业、洒水作业台账及车辆保单,欠缺作业车辆9台;果皮箱清洗维修1888个,部分目标未完成。

2.产出质量。设备基本正常运转,投诉与意见基本得到处理,目标完成;经问卷调查34.81%的社会公众反映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有待加强,环卫工人反映存在果皮内胆严重欠缺等现象;现场调查了解2022年发生多起环卫工人安全事件。目标未完成。

3.产出时效。各项工作均按作业安排时间执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设施设备维护、突发事件处理及时。目标完成。

4.产出成本。分项价格控制不严,突发事件加班费支出不合理、多列支服务费、拆除公厕费用未足额扣回等。目标未完成。

详见附件3 环卫一体化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表。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经现场调查,道路及公共区域整洁卫生,92.82%的社会公众对城区主次干道卫生情况整体满意;91.16%的社会公众认为城区垃圾桶及果皮箱干净或比较干净;清运车辆无滴漏、沿途抛洒现象,中转站垃圾转运及时,87.29%的社会公众认为垃圾清运车不存在沿途抛洒、滴漏的情况;公厕基本干净无异味, (略) 环境,提升了鼎城区整体形象,为居民创造了舒适的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增加了约500个就业岗位; (略) 考核达标。目标基本完成。

2.生态效益

现场调查基本未见暴露垃圾、白色垃圾、积存渣土,目标完成。国家空气质量考核未完全达标,目标未完成。

3.满意度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环卫工人满意度88.39%;社会公众满意度85.97%。

详见附件3 2022年鼎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完善环卫作业体系。改进环卫管理工作模式,将城区清扫保洁分为东、西两个片区,实施统一管理,增强环卫工作的有效性。

2.分片区监督管理。紧密衔接各管理区域,减少环卫管理盲区,通过“纵横线”将整个城区划分为若干个区域,将人员分区到位对区域内的环卫作业质量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督检查。

3.道路保洁机械化。成立了机械化作业车队*,建立“机扫机洗、普扫、高压冲洗、动态保洁、督导巡查”的“五位一体”精细化保洁制度,对城区主干道路面实行“人机结合”清扫保洁滚动作业机制,降低了人工劳动强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决策方面

(1)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2022年绩效目标中城区果皮桶清洗维护、果皮箱购置、积存垃圾、渣土清理、城乡接合部清扫、蓝天保卫战、洒水作业等均未设置相关绩效指标。

(2)预算编制不精准。一是清扫保洁预算2794万元无测算组成明细,环保洒水预算30万元、城乡接合部清扫费预算11万元无测算依据,仅根据以前年度资金请示或年度绩效目标申报;二是公厕拆除未调减预算,公厕管理中标数量为16座,实际仅维护15座,德源路公厕已于2022年初拆除,根据合同约定每座公厕管理费0.46万元/月,年初未调减预算5.52万元。

原因分析: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强,绩效管理与业务管理脱节,项目成本测算不全面。

2.过程管理方面

(1)资金使用不规范

一是基本支出列支项目管理费10.6万元,其中:办公楼维修10万元、协会会费0.6万元。

二是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2021年结转资金192.18万元用于2022年环卫一体化项目支出;2022年结余资金285.82万元,其中154.62万元用于2023年环卫一体化项目第一季度支出,已上缴财政0.25万元,指标剩余130.95万元。结余资金年底未上缴财政,跨年混用。

三是支出审核不严格,涉及多支付费用5.4万元。拆除公厕少扣款0.41万元。经查看凭证,已拆除的德源路公厕6月应扣款0.46万元,实际仅扣款0.21万元,且无扣款明细,少扣0.25万元;10月应扣款0.51万元,因创文加班抵扣0.35万元,且未见创文加班文件、无加班明细,少扣0.16万元。多支付果皮箱维护费4.03万元。2022年预算新增果皮箱维护费8.1万元(270个*600元*6个月),经核查实际仅维护4个月,维护数量仅219个,按中标单价558元/个,实际仅需支付4.07万元,多支付4.03万元。多列支三轮车前端垃圾收运油费0.96万元。前端垃圾收运油费按100元/天支付,经电话调查实际60元/天,多支付0.96万元。

四是支付依据不充分。中转站维修支出仅附维修记录登记汇总表,未见维修原始单据,无法确认维修明细;积存垃圾、渣土清理仅根据清运汇总表付款,无出车台账、现场工作照片等佐证依据;环保洒水未记录台账,结算仅根据汇总表付款。支付依据不完整,无法判断其真实性。

(2)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购果皮箱、垃圾桶套袋费用0.91万元、乡镇垃圾中转站广告牌制作费用0.75万元、城区公厕指示牌制作费用3.64万元、中转站公厕制作指示牌费用0.25万元、新增路口指示牌制作费用0.38万元、乡镇中转站制度牌0.68万元、乡镇中转站杀虫药品0.62万元,以上支出均未通过电子卖场采购。

(3)合同签订欠严谨。《鼎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不完整,未约定各项单价,新增面积未约定计费标准等;《环保监测点周边道路洒水协议》《江南城区城郊结合部垃圾清理协议》内容不完整,协议均未约定收费标准、服务质量及要求。

(4)考核质量扣款未上缴财政,用于突发事件加班支出。区环卫中心2022年考核作业质量扣款21.30万元未上缴财政,另筹集管理费6万元共计27.3万元用于支出清扫保洁突发事件加班费,经调查了解突发事件加班支出存在诸多不合理的情况。一是部分加班支出与积存垃圾、渣土清理工作内容重复,如宏泽佳园处理工业垃圾、善卷路水果店门口处理混凝土、桥南路处理砖头等;二是突发事件加班处理价格偏高,如三桥匝道华邦国际清理交通事故,人工100元(50元*2人)、洒水车750元(5车*150元),扫地车600元(2车*300元),共计1450元;三是处理单价不一致,每月均报销突发事件处置临时加班费,其中一张报销单车辆均按100元/车计费,另一张报销单洒水车150元/小时、扫地车300元/小时、拖拉机100元/小时,标准不统一;四是突发事件加班依据不充分,经统计每日均有突发事件加班,无佐证照片、无处理人员名单,无法判断其真实性。

(5)分项中标价控制不严。虽总支出控制在中标范围内,但蓝天保卫战中雾炮车作业实际结算金额112.99万元超分项中标金额17.99万元。

(6)单位监管不严格

一是考评人员配备不足,根据考核办工作日志,部分白班考评、夜间考评记录、记录考评人员仅1人,不符合考评办法规定“考评应至少配备2名考评人员,中标公司配备1名负责人全程陪同”。

二是考核不到位。机械作业车辆、环卫清扫人员、应急车辆配备到位情况,人机结合冲洗人行道时未在100米处设立警示性标识,作业车辆均未安装GPS定位,机械化作业台账、中转站进出站车辆台账登记不完善,站厕管理人员未进行考勤,车辆是否安全行驶、闯红灯、超速等行为均未进行考核。

三是考核记录不严谨。对比考核日志与月考核扣分表发现总扣分不符,核日志全年有14分的扣分项在月扣分表上未体现。

四是作业记录不真实。根据东片区机械化作业台账,湘JA8085每天7:00-17:00既由陈宏驾驶进行人行道冲洗作业,又由鲁爱军驾驶进行道路洒水作业。

五是台账管理不规范。中转站垃圾清运台账记录不完整,淮阳中转站未记录垃圾清运日期且记录仅到2022年6月;西片区机械化作业台账记录不完整,湘J2D903洒水车缺少3月出车记录、湘J29377洒水车缺少8-9月出车记录、湘J2D903洒水车缺少11月出车记录;东片区机械化作业台账记录不完善,台账记录车辆行驶路段和工作时间段全年无变化,无实际出车记录和路段进出记录,与现场调查结果不一致,真实性存疑。台账日期记录混乱,如考核办一三片区的工作日志3月29日后记录3月17日工作内容,4月的工作日志上出现5月5日的记录。

(7)档案管理不到位。环卫中心相关业务股室未对清扫人员、作业车辆数量定期进行核定,相关资料如作业人员名单、车辆保险单等未留底存档。

原因分析:主管单位财务人员专账核算不清晰,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项目监管责任落实有欠缺,管理过程中主管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及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蓝天保卫战超分项控制价未报批。

3.项目产出方面

(1)设施设备配置不达标。根据采购需求“进场时新设备不低于50%、作业车辆使用8年后必须及时更换新设备”,但2021年初进场时新设备占比26.7%(新设备8辆/投入量30辆),另湘J53592、湘J29016车龄已超过8年,未按要求及时更换;未按中标要求配备应急车辆,应急人员调配随意。

(2)清扫人员配置标准偏高。按采购需求清扫保洁面积437.24万㎡,按7000㎡/人,需配备625人,经核查2022年清扫人员名单及工资表,实际保洁人员498人。因现有保洁人员能完成全区清扫工作,故7000㎡/人标准偏高。

(3)成本控制不严格

一是车辆配备数量不足,涉及多支出车辆成本7.36万元。按照采购需求清扫保洁应配备作业车辆40辆;经核对作业台账、车辆保单,少配备洒水车4辆、勾臂车3辆、侧挂压缩车2辆,应核减保险费用7.36万元。

二是设备维修单价不合理。根据中转站设备维修登记表发现维修费用偏高,如2022年1月永安中转站更换五孔插座500元/个。维修频繁,如7月5日妇幼中转站2台设备保养,7月7日2台设备又进行保养,供销社中转站7月22日更换新洗车机后8月24日又维修洗车机。维修单价不一致,如供销社中转站2月21维修卷闸门1500元,3月29日维修卷闸门800元;永安中转站5月27日维修洗车机500元,7月13日维修洗车机300元等。

原因分析:主管单位对环卫一体化项目过程跟踪管理不到位,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不精进,责任心不强,一是未定期核实中标单位人员及车辆配备情况,二是各项目支出凭据未仔细进行比对审核。

六、有关建议

(一)决策方面建议

1.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全面、完整、准确填报绩效目标,并与预算资金额度匹配。

2.精准编制预算

建议参照本次绩效评价核定成本编制年初预算,并严格执行“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支出”原则。年底结余资金285.57万元,及时收回上缴财政,并提供支付依据凭证及发票复印件或图片;已拆除的德源路公厕,建议调减以后年度预算5.52万元。

(二)管理方面建议

1.规范财务管理

规范账务管理,加强支出审核,确保项目支出合理合规;对于在管理费中列支办公楼维修及会费的10.6万元、分项超支金额17.99万元、多列支服务费5.4万元,从下年度预算经费中扣除;对于突发事件加班支出中工作内容重复、处理价格偏高、处理趟数不合理、处理单价不一致等现象,涉及金额27.30万元,应核实后一一提供佐证依据,无法提供佐证依据的,扣减下年度预算。

2.强化项目监管

项目主管单位责任到人,规范项目组织实施,加强项目过程监管,落实考核制度。对于扣分考核,建议加强考核记录,严格按照考核日志登记月考核扣分表;加强环卫作业质量、台账记录、设备配备、合同履约等考核管理,避免考核流于形式,影响项目实施效果。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制度,限额标准以上的支出通过招标或政府采购方式,限额标准以下支出通过电子卖场,严格按中标价实施,超中标支出部分需报批。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保证下年度项目合同内容完整。

(三)产出方面建议

1.加强成本管控

项目主管单位应细化预算,逐项测算项目成本,建议下年度招标时参照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合理配备环卫工人数量,工资参考同级环卫工人标准,有效控制项目成本;加强对中标单位过程跟踪管理,定期核实人员及车辆配备情况,若未按要求配备到位的及时扣减费用,保障作业质量;对于多支出车辆保险费用7.36万元,建议从下年度预算经费中扣除;对于维修单价偏高、维修不合理的问题,加强支出审核,重新制定维修报销流程及标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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