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建宁康恒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石埠路部分路段优化改造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现将南宁建宁康恒 (略) (略) 城西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车辆进出涉及的石埠路部分路段优化改造调整事宜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高新区石埠路石西九队公交站—石西三队公交站之间及附近路段。
二、优化改造调整理由
南宁建宁康恒 (略) 提出, (略) 城西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正常投产使用,垃圾转运车和收集车辆能够安全顺畅出入垃圾中转站,申请对石埠路部分路段进行优化改造调整。
三、主要改造调整内容
拟结合规划A、B号路建设情况,分期对规划B号路—石埠路交叉口和规划A号路—石埠路交叉口进行优化改造:过渡期将上述两个交叉口调整为标准T形交通信号控制交叉口,预留远期恢复规划B号路—石埠路交叉口为右转交叉口、将该位置斑马线与掉头口进行一体化改造的建设条件。上述道路优化改造相应涉及对石埠路现有公交站台、部分侧分带和中间隔离带、过街斑马线等相关设施进行局部调整。具体改造调整内容见公示图。
四、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自**日至12月25日。
五、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栏( (略) 锦春路3- (略) 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锦春路与金洲路交叉口附近)。
(二)项目现场(规划B号路与石埠路交叉口附近)。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六、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日至12月25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略) (略) 政交通科(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锦春路3- (略) 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七楼713-1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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