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昌平新城东区佰仁医疗二期建设项目变更项目拟审查项目

昌平新城东区佰仁医疗二期建设项目变更项目拟审查项目

2023年12月06日   北京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建设地点:华昌路2号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水变更项目废水经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由市政管网进入昌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东沙河。变更项目废水排 (略)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所在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气变更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的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估算模式AERSCREEN计算结果显示,新增各污染物中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其中动物房排放的硫化氢最大,占标率Pmax 0.23%,距离最近敏感点为北侧居民均大于100m,故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变更项目厂界贡献值和环境关心目标的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应的标准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变更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定期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相应类别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变更项目新增固体废物100%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4)总量控制指标变更项目新增污染物年排放量为:VOCs:0.00119t/a;颗粒物:0.0029t/a;COD0.122t/a;NH3-N 0.03246t/a。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完成受理情况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宇天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冶 (略)
审批部门: (略) 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佰仁 (略)

标签: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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