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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港茅山港区权顺散货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11月23日   湖北
审批公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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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港茅山港区权顺散货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日,湖北 (略) (略) 蕲春县主持召开了《蕲春港茅山港区权顺散货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评估会。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蕲春港茅山港区权顺散货码头工程;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承办单位名称:湖北 (略) ;

单位性质: (略) ;

建设地点:蕲春县彭思镇茅山村二组118号;

建设规模:项 (略) 蕲春县彭思镇茅山村,地处厂界中游航道里程约897km处,占用岸线长度280m。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2个5000吨散货泊位码头、2艘趸船以及码头平台、装卸平台等附属设施。年吞吐量500万吨的规模。

二、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 (略)

联系人:张政

联系地址:蕲春县彭思镇茅山村二组118号

联系电话:*

验收报告--蕲春港茅山港区权顺散货码头工程.pdf

附图.pdf

附件.pdf

其他事项说明.pdf

与会人员签到表.pdf

蕲春港茅山港区权顺散货码头工程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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