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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利用建筑废渣和石材精加工粉煤灰系列产品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2月20日   湖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利用建筑废渣和石材精加工粉煤灰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日—**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7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利用建筑废渣和石材精加工粉煤灰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

湘西土家族苗族 (略) 双塘街道周家寨社区

建设单位

湘西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怀德全 (略)

项目概况

湘西 (略) 拟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万元, (略) 湘西土家族苗族 (略) 双塘街道周家寨社区建设利用建筑废渣和石材精加工粉煤灰系列产品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为6512平方米(约9.77亩),总建筑面积为4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生活区配套用房、成品筒仓以及配套建设厂内道路、给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生产车间设三条粉煤灰矿粉生产线和一条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计划年生产粉煤灰矿粉6万吨及1万吨砂石骨料,其中砂石骨料仅作为本项目原料使用,不外售。项目劳动定员10人,其中6人在厂区食宿,4人不在厂区食宿,项目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夜间不进行作业。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

策和措施

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污染保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避免大面积地表长时间裸露产生的扬尘。工地裸地防尘要做到: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植被绿化、天晴勤洒水、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

②严格执行《湘西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六个不开工和六个100%。

③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施工应辅以洒水降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均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④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置封闭围挡;裸露的施工场地闲置的,采取防尘布网覆盖;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地基开挖、建材露天堆放、粉状材料装卸等施工避开大风时段,并及时洒水降尘,保证扬尘源有足够的湿度。

⑤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洒水等降尘处理。

⑥施工车辆必须清洗后方能出施工现场;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密封运输,严格控制和规范车辆运输量和方式,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不能够装得高过车辆两边和尾部的挡板,严格控制物料的洒落。

⑦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

⑧水泥、灰土、砂等粉状材料堆存过程中注意堆料的保护,减少露天堆放、减少裸露地面、周围设围栏并加蓬覆盖,并保证堆场表面和裸露地面一定的含水率,尤其是有风、干燥时节,洒水抑尘措施,每天洒水4~5次。

⑨建设单位应对施工设备及时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使废气排放增加;并严禁未达到相关环保规定要求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工地进行作业。

2、施工期废水污染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居民旱厕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车辆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防尘,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污染保护措施

按环评文件要求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 优化施工方案,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防止噪声扰民。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需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交由乡镇环卫部门收运处理;对施工的建筑垃圾尽量做到回用,少部分不能利 (略) 渣土办统一调配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好土石方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进行资源化利用,土石方运输严 (略) 渣土调运管理办公室批准的地点、时间、路线等进行运输。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①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对场地内建设排水沟,四周建设截水沟,截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减少水土流失;土方在开挖和回填的过程中堆存不得占用红线外的林地,项目建成后及时采取绿化措施。

②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在暴雨前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减缓暴雨对开挖路面的剧烈冲刷,减少水土流失。

③在临时堆土区域建设拦蓄工程,使本工程临时堆土流失在点上集中拦蓄;在施工工作面及道路两侧结合工程建设修建排水沟和沉沙池等措施,减少地表径流冲刷。

④项目施工方式实施分段施工,即时开挖、及时回填,减少水土流失量。

⑤项目施工完成后,在项目生产加工区东、西侧由于施工形成的存在裸露土壤的边坡处设置护坡;同时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在项目厂区空地进行人工植草、灌木或植树,以绿化环境,保持水土。

运营期:

1、废气:

①本项目原料运输采用加盖或加有防尘布的全封闭车辆,严禁超载,避免车辆沿路抛洒;在厂区进口处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同时对厂内道路进行清扫和使用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保持路面的湿度和清洁度,对厂区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减少起尘量。

②破碎粉尘、输送带输送落料粉尘:采用1套“集气罩/集气管道+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粉磨粉尘:采用3套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一根15m高排气筒;成品散装粉尘:依托粉磨生产线配套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筒仓进料粉尘:采用共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置;其他粉尘治理措施:生产线及堆场设置于封闭式钢棚内,车间地面硬化;运输道路硬化、设置雾炮机洒水降尘、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于农肥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

3、声环境:采取基础固定、减振,厂房阻隔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人工清掏出后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进行暂存,然后外运填埋或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更换布袋: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乡镇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分选废物:能外售的外售,无法外售的外运填埋或综合利用;危险危废:建设单位在厂区设置一间不小于5m2危险废物暂存间,在设计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时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即要使用专用储存设施,并将危险废物装入专用容器中,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胶带必须贴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所示的标签等,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时需有塑料内衬密封,并设有专用暂存区,不得混存,且须做好防淋防渗措施,以避免固废中的挥发物质对环境造成污染。

5、环境风险防范:

①建立预警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防范演习,提高事故应变能力,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及时采取正确措施,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②对有危险的机械设备加装防护装置,所有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漏电保护设施设计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③矿物油存放区设置在远离热源和避免阳光直射,禁止一切烟火,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周围应设置有足够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油品存放区配置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保持存放间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标签: 煤灰 石材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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