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庄浪县2023年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项目完成情况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庄农领发〔2023〕36号)和《关于开展20 (略) 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3〕111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规范、引导、扶持劳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改善农民工返乡创业环境,营造浓厚返乡创业氛围,推动全县返乡创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格局,带动创业、吸纳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略) 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2个,投入资金10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对已认定的县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由返乡农民工创办,合法经营、各类设施配套齐全,服务功能健全,按照带动并稳定就业50人以上,并与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和乡村振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各类企业、园区等经营实体,由示范基地所在乡镇申报,县人社局确定2 (略) 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由市人社局最终审核认定,最终认定庄浪县墨方 (略) 、甘肃 (略) 为 (略) 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按照每个基地5万元给予奖补资金。
项目实施结束后,县人社局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三、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全县返乡创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格局,全面激发返乡人员创业热情和能量,实现创业带动就业新突破,为促进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公示时间:*****日至*****日(共10天)
监督电话:0933- 点击查看详情》》
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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