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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洛染股份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2023年12月21日   河南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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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偃师区顾县镇南环路与310国道交叉口西,地块东至310国道西侧门面房,南侧紧邻托斯卡纳楼盘、西侧为白云社区、北至南环路。占地面积为52575.71 m2,于1984年成立,2009年停产。单位行业类别为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主要产品为2,4-二硝基氯苯。该企业2009年发生过爆炸事故,厂区主体建筑物及主要生产装置均已拆除。根据地块初步调查、详细调查结果表明 (略) 地块存在污染,需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略) 偃师区顾县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公司(河南水木森环保 (略) )进行风险评估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等国家相关导则和规范编写完成了《 (略) 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报告》(送审稿),于**日进行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梳理原辅材料和产品涉及的污染物,补充检测相关指标”等,需对报告进行补充完善,进行补充采样调查。会后,我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及国家相关导则和规范对本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补充采样,整合初步调查、详细调查、风险评估第一次补充调查、第二次补充调查数据,对本项目地块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并于2023年7月编制完成《 (略) 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日,进行第二次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业主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沟通,为切实保护和改善伊河周边生态环境,维护公众健康和安全,拟在下一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对接,将本项目地块规划为防护绿地(G2)、城市道路用地(S1),进行修复/风险管控。综上,我公司根据变更后的用地类型对本项目地块风险评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形成本报告。报告主要结论如下:

基于二类用地开发修复模式下:土壤中1,4-二氯苯、对硝基氯苯的致癌风险均超过了可接受水平1.0E-06,氯苯、1,1,2-三氯 点击查看详情》》 烷、对硝基氯苯的危害商超过可接受水平1;在不饮用条件下,地下水各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均风险可接受本项目地块需要修复的土壤污染物为氯苯、1,4-二氯苯、1,1,2-三氯 点击查看详情》》 烷、对硝基氯苯和2,4-二硝基氯苯共计5种。推荐氯苯的土壤修复目标值385.06mg/kg;1,4-二氯苯的土壤修复目标值20mg/kg;1,1,2-三氯 点击查看详情》》 烷的土壤修复目标值2.8mg/kg;对硝基氯苯的土壤修复目标值138.62mg/kg;2,4-二硝基氯苯的土壤修复目标值0.1mg/kg。本地块污染深度达13m,总修复面积(以投影面积计)约28957.4m2,总修复土方量为 点击查看详情》》 m3。本项目推荐的修复技术包括水泥窑协同处置,化学氧化还原及热脱附技术。

基于绿地防护管控模式下:表层土壤中1,4-二氯苯、对硝基氯苯的致癌风险均超过了可接受水平1.0E-06,氯苯、对硝基氯苯的危害商超过可接受水平;下层土壤中1,4-二氯苯致癌风险超过了可接受水平1.0E-06,氯苯、对硝基氯苯的危害商超过可接受水平1;地下水在不饮用条件下,地下水各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均风险可接受。

本项目地块需要管控的土壤污染物为氯苯、1,4-二氯苯、对硝基氯苯和2,4-二硝基氯苯共计4种。推荐氯苯的土壤管控目标值1000mg/kg;1,4-二氯苯的土壤管控目标值45.74mg/kg;对硝基氯苯的土壤管控目标值166.99mg/kg;2,4-二硝基氯苯的土壤管控目标值0.1mg/kg。本地块污染深度达12m,总管控面积(以投影面积计)约29995.18m2。本项目推荐的管控技术为阻隔管控技术。风评结果表明本地块地下水在不饮用条件下,人体健康可接受,但综合考虑到本地块地下水超标情况较普遍,对地块内地下水提出以下管控措施:(1)阻断污染土壤与受体的直接接触;(2)阻止受污染地下水迁移扩散;(3)阻断污染土壤或污染地下水挥发出的气体扩散。

公示日期:**日-**日

编制单位:河南水木森环保 (略)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详情》》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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