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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3年12月25日   福建
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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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6月2日向自治区反馈督察意见。 (略) 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推进任务整改落实。截至2023年12月, (略) 的17项整改任务已按期完成9项。 (略) 的252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办结250件,阶段性办结2件。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认真传达学习、深入研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 (略) 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习贯彻的首个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12次党委常委会议、13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深入基层一线调研督导工作落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主体班次必修内容,列入核心课程设置方案,全市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及时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集中研讨,引领各级党员干部持续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生态环境保护特色考核指标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聚焦问题整改,压紧压实督察整改责任。全市上下将抓好督察整改落实作为切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重要契机,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的重要举措。我市及时制定印发《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审核单位、整改目标、时限和措施,建立了“市级负总责、旗县抓落实、部门管行业”工作机制,健全了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和验收销号程序,形成了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围绕督察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单独致信各地区党政主要领导,鼓励各地硬起手腕、重拳出击,倒排工期,坚决彻底地完成整改工作。我市将督察整改 (略) 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市生态委员会办公室通过书面督查掌握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三、强化修复治理,扎实推进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紧紧围绕山水项目和欧投行贷款造林项目,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巩固。2023年,完成林业生态治理任务201.175万亩,天然草原保护修复200万亩和29.25万亩荒漠化治理任务。开展草原划定和调整,全市划定基本草原2233.07万亩。建立草原网格化管理制度,初步实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草原网格化监管。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案件图斑均达到销号标准。全域开展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办理征占用草原审核手续项目98个。建成27个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全民义务植树300万株。在期矿山实现应治尽治,矿山环境治理面积达到3.8平方公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各地水资源管控目标,制定印发西辽河“量水而行”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24.985平方公里,通过农业节水、工业水源置换,科尔沁区超采区压减水量2.2亿立方米,完成治理任务的85.7%。

四、坚持系统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 (略) 城关镇以上集中供热上网面积7255.18万平方米,较2022年增加377.18万平方米。569家涉气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6家企业实现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源头替代。1—11月,全市环境空气PM2.5浓度同比下降2μg/m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全区第6位。全市四级河湖长制累计巡河7989次,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排查、溯源入河排污口32个,完成规范化整治7个。地表水国考断面好Ⅲ水体比例50%,阶段性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动态更新涉镉等重金属企业10家,申报科尔沁区作为全区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实施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56万亩,编制7个畜牧大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完成9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地膜回收挂钩机制,在开鲁县推广使用加厚地膜10万亩。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覆盖1238个嘎查村,覆盖率达59.21%。

五、加快绿色转型,以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1+N+X”政策体系持续完善,《 (略) 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各重点领域子方案印发实施。制定2023年绿色化改造项目库,完成节能改造项目22个、节水技改项目11个。3家企业获得自治区级绿色示范单位,2家企业完成国家级绿色工厂申报,3家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国内首个30万千瓦级煤电机组超超临界技术先进示范,建设国家电投通辽2×350MW智慧热电联产机组项目,建成后实现碳减排2.3万吨。全市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车818台,占总量的80.5%。我市能耗强度连续两个季度下降幅度全区第一,同比下降约6%,完成“十四五”进度目标超出预期。


附件: (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

改进展情况清单


附件


(略)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清单


一、第一方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

(一)思想认识有差距

问题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新发展理念缺乏深刻理解,在建设生态安全屏障与建设产业基地等重大关系上认识模糊,思路不清晰、谋划不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强。有的干部仍然是“重发展、轻保护”“一手硬、一手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链条拧得不紧,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的情况,对一些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熟视无睹。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1.制定印发《2 (略) 县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2.全市上下均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议重要内容,传达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20 (略) (略) 委常委会议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6次。 (略) 区累计召开党委常委会40次、政府常务会28次。**日,市委、市政府向自治区党委、政府上报了《关于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通党报〔2022〕55号)。

3.制定印发《 (略)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的实施方案》《 (略)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4. (略) 区党委、政 (略) 委、市政府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和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5.**日,市委、市政府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上报了《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略) 整改领导小组 (略) 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报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相关进展情况。

问题二: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但长期以来,内蒙古一些地区草原林地保护为矿山开采等开发建设让路的问题多发频发,一些违法违规项目给草原生态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修复治理成本高、难度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1.根据自治区林草局、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区矿山开采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整治工作》要求,在剔除有关重叠项目的基础上,结合《202 (略) 采矿权现状表》,制定《 (略)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矿山开采项目破坏林地草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台账》。涉 (略) 的1处矿山项目已查处到位,并组件上报自治区办理使用草原审核手续。常态化 (略) 区加强日常监管,持续做好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切实杜绝为矿山开采等开发建设让路问题。已排查出矿山开采未批先建占用林地项目1个,现已查处到位并完成手续办理工作。

2.运用森林资源暨林政综合执法平台,将2021年森林督查整改情况纳入2022年林长制督查考核内容。现1557个森林督查违法图斑已完成整改,第一期、第二期共8640个草原变化图斑已完成核查。

3.严格按照自治区、 (略) 国土空间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安排,严格规范采矿占用林地草原的审核审批,对不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安排内的一切占用林地草原采矿行为不予审批。

问题三:不仅矿山开采侵占草原林地问题突出,生态修复治理也进展滞后。截至2021年年底,自治区在期有效露天矿山1482家,占矿山总数61.6%,目前仍有500多平方公里需要治理修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进展:按进度有序推进

1.全市各生产矿山均编制完成《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计划》,按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不存在应治未治情况。

2.我市能源等4个部门研究制定《 (略) 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第3项任务自查方案》。2022年4月,市级工 (略) 9处露天煤矿及2个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对涉及“初步设计”方面的1项具体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建立调度整改台账,已于2022年8月完成整改。

3.全市2023年已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3.83平方公里,超额完年度目标任务。

4. (略) 2023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已完成核查矿山274家, (略) 级实地核查完成25家,随机抽查完成10家。旗县实地监督186家,填表25家,随机抽查38家,完成率100%。

(二)“两高”项目违规上马

问题四:“十三五”期间内蒙古未完成能耗强度控制指标,国家要求下降14%,实际上升16.7%。 (略) 均未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 (略) 不降反升, (略) 、 (略) 分别上升76%、52%。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1.我市金玉锋系列项目、创源再生铝合金材料等30个低能耗强度新上项目已获自治区节能审查意见,总体能耗强度约为1.04吨标准煤/万元, (略) “十四五”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1.50吨标准煤/万元),投产达效后有 (略) 能耗强度。

2.我市发改部门结合调度情况,已2次向各相关旗县下达节能降耗工作提醒函,要求强化节能降耗管理,落实用能承诺。

3.已印发《 (略) 落实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实施方案》,分解下 (略) 区2022年能耗强度目标任务和“十四五”能耗强度目标任务。

问题五:未批先建、违规审批问题多发。2018年以来,自治区未经节能审查违规建设的“两高”项目多达42个,盟市、旗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2017年以来越权为32个“两高”项目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其 (略) 未批先建18个项目、越权审批20个项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把关不严,在乌兰察布、鄂尔多斯、 (略) 能耗强度控制不力的情况下,2018年至2020年仍继续 (略) 合计20个“两高”项目的能评报告。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1.此项 (略) 奈 (略) 日产4000吨水泥孰料及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奈曼旗已于2021年 (略) “产能置换部分”能评审查手续上报自治区发改委,于**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奈 (略) 40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变更的批复》(内发改环资字〔2022〕561号)。

2.按照《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和节能减排审计指出问题项目专项节能监察的通知》要求,2022年9月,配合自治区工信厅对《内蒙古自治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9项指出问题项目进行了专项节能监察,并将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节能监察范围。

(三)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

问题六:自治区水利部门对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问题研究不够、措施不多, (略) 取水许可管理混乱问题缺乏有效监督,2021年 (略) 11个超采区连续4个季度出现水位下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进展:按进度有序推进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全区地下水水位变化及预警情况的通报》,2023年第二季度与2022年同期代表站水位监测资料对比, (略) 科尔沁区大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平均水位变化不大,属于稳定区,水位上升了0.03m。

2.根据《全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平台》,动态更新的8100个违规取用水问题已全部完成。

3.309眼“以电折水”典型井监测设备安装和电表、机电井信息匹配工作已全部完成。根据排查结果,全市共63个违规取用水问题,已全部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现违规取用水问题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第二个方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构建仍有短板

(四)草原破坏问题时有发生

问题七:自治区草原退化、沙化、盐渍化面积达61.2%,一些地区历史上盲目垦殖、超载过牧、滥采乱挖造成的生态破坏“旧账”尚未还清,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非法开垦草原林地等新的违法行为又时有发生。2021年自治区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破坏草原高达174.3万亩,其中基本草原48.7万亩,涉及采煤、开矿、养殖等方面。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1.研究制定《 (略) 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方案》, (略) 范围内开展禁牧休牧执法集中专项行动。联合财政、农牧部门下发《 (略) 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指导各旗县制定奖补政策。合理划分禁牧草畜平衡区,压实草原执法部门和乡镇综合执法责任,及时查处超载放牧和违规放牧行为,推动草原畜牧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相协调。除将扎鲁特旗8个苏木镇场列为草畜平衡区外,其余地域均为全年禁牧区域,实行上图管理。

2.2022年种草任务计划完成128万亩,实际完成137.5万亩,完成率107.4%,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运用森林资源暨林政综合执法平台,将2021年森林督查整改情况纳入2022年林长制度督查考核内容,现1557个森林督查违法图斑均完成整改,第一期、第二期8640个草原变化图斑全部完成核查。

3.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市林草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略) 、法院等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任务,抓实抓细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整改问题,跟进阶段性销号案件进度。专项整治行动中3974个涉林涉草案件(图斑)全部达到销号标准,其中阶段性销号578件。在后续工作中将继续积极配合自治区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彻底,植被恢复到位。

(五)湿地保护不够有力

问题八:《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2016—2020年)》要求,湿地保护所需资金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到2020年湿地保护率达35%以上。督察发现,自治区林草 (略) 对湿地保护重视不够,全 (略) 均未按照《湿地保护管理规定》要求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呼和浩特、呼伦贝 (略) 财政未安排湿地保护资金,全区湿地保护率为31.3%,未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进展:按进度有序推进

1.我市林草部门正在根据自治区林草局下达的湿地基础数据, (略) 国土“三调”数据,梳理分解各旗县湿地基础数据。

2.全市2022年度计 (略) 级重要湿地认定公布工作,现已完成8处,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市财政局已将湿地保护资金纳入 (略) 本级财政预算,2023年共计安排专项资金190万元。

4.《 (略) 湿地保护规划(2023-2025年)》 (略) 政府同意,于**日以(通林草办发﹝2023﹞177号)文件印发实施。

5.我市林草部门正 (略) 区开展2023年小 (略) 重要湿地申报和备案工作, (略) (略) 区已完成11处小微湿地 (略) 重要湿地的申报和备案工作。

(六)黑土地保护不到位

问题九:国家于2017年印发《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但内蒙古自治区层面迟迟未出台针对性政策和措施,直到2021年12月才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部分黑土地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迟缓。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底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 (略) 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25)》 (略) 政府同意,于**日以通农牧发〔2022〕364号文件印 (略) 区。

问题十:2018年以来,呼伦贝尔、赤峰、通辽、 (略) 批准建设的非农建设项目共占用近万亩黑土地,一半以上没有落实耕作层黑土资源剥离和有效再利用要求,大量珍贵黑土资源被浪费。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1. (略) 区均已制定建设占用黑土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制度,已完成2018年以来批准建设的非农建设项目中占用黑土耕地建设项目的排查,建立了排查台账。

2.批准建设的非农建设项目中违法用地已依法依规查处,未开工建设的非农建设项目已按照建设占用黑土耕地表土剥离管理要求,编制建设占用黑土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方案。

第三个方面,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七)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不到位

问题十一:自治区现有98座生活垃圾填埋场,23座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自治区48家有地下水监测的填埋场中,35家存在地下水污染物浓度超标,其中11家地下水氨氮浓度超标。环境污染风险较大。 (略) 14个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有5个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1.我市于**日制定《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方案》。扎鲁特旗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库伦旗生活垃圾填埋场移动式渗滤液处理设施、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已建设完成。

2.全市9座垃圾填埋场均已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物浓度超标原因报告并通过自治区专家评审,根据原因分析报告已制定“一场一策”工作方案。

3.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通过联合检查、检查“回头看”等方式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地均已制定整改方案,现正按方案确定的工作实现有序推进,

问题十二:全区仍有4个产业园区未建设污水处理厂,1个园区污水处理厂不具备化工废水处理能力。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底

整改进展:按进度有序推进

1. (略) 的3家污水处理厂已分别于2020年、2021年开工建设,我市不再对是否需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评估。

2.花吐古拉园区污水处理厂、宝龙山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收尾工作,同步组织材料申请验收,计划12月底前完成。

3.扎鲁特旗黄花山镇鲁东污水处理工程已建设完成,并通过项目工程验收。

问题十三:呼和浩特、包头、通辽、呼 (略) 部分工业园区依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工业废水污染物浓度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管控要求,导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运行,甚至存在超标排污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进展:按进度有序推进

1.按照自治区核查反馈要求,市工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已于4月28日组织各相关园区召开评审会。现各园区均已按照评审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成,3部门已出具评审意见并上报自治区。

2.开鲁园区自2021年已完成2条管线重铺工程,均已完工并通水。项目手续已完备并通过验收。开鲁工业园区内污水已全部实现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不再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3.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开展相关污染源日常执法检查工作。

问题十四:城镇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与垃圾分类需求不匹配,全区69个旗县、 (略) 城市均应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目前仅建成14座。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进展:按进度有序推进

我市涉及整改 (略) 区均已编制完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案并上报自治区住建厅,正按照建设计划开展相关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八)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存在风险隐患

问题十五:自治区现有尾矿库750座,其中四、五等小型尾矿库709座、占比近95%,尾矿成分复杂,一些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进展:按进度有序推进

1.我市正 (略) 区通过“尾矿库监管系统”开展尾矿库调整工作,按程序逐级认定。我市库伦旗鑫利矿业已从全国尾矿库环境监管系统中调出。

2.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已完成14家尾矿库风险隐患排查,均已按照“一库一策”原则制定了整改方案。

3.我市生态环境局已于7月2 (略) 应急管理局印发《 (略) 尾矿库现场排场情况的函》,将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的相关佐 (略) 应急局。我市应急管理部 (略) 尾矿库企业共14家,对尾矿库监管和闭库销号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会同有关旗县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尾矿库关闭范围、关闭方式、责任部门等事宜,闭库工作正按程序逐步推进。

4.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已于5月至6月对纳入尾矿库监管清单的企业完成新一轮现场督导检查。2023年10月, (略) 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联合开展了尾矿库摸底工作,并形成报告上报自治区。

问题十六: (略) (略) 高炉布袋沉灰、 (略) (略) 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污水处理厂污泥、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等未经危险废物鉴定便由企业自行外售或处理。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整改进展:完成整改

1.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于2022年2月委托中测(沈阳) (略) 开展污泥鉴别工作,于2022年7月出具《 (略) (略) 通辽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固体废物危险特性鉴定报告》(报告编号:中测[沈]鉴字 点击查看详情》》 )。经鉴别,企业污泥不具备腐蚀性、反应性、易燃性和毒性的危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废物。

2.根据《鉴定报告》结果,企业已与扎鲁特旗佳禾生 (略) 签订《污泥处置采购合同》,规范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

(九)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有差距

问题十七:农膜回收利用率偏低。据统计,自治区耕地面积1.72亿亩,2021年全区地膜覆盖面积2718万亩,地膜使用量9.44万吨,其中巴彦淖尔、赤峰、乌兰察布、呼和浩 (略) 覆膜面积占全区82%。根 (略) 2021年农业面源普查数据显示,全市地膜使用量为2.84万吨,回收量为1.49万吨,回收率仅为52.6%。 (略) 2021年地膜使用量为1.16万吨,回收至残膜加工企业处理的仅0.27万吨,利用率只有23.3%,现场督察发现,大部分残膜尚处于无序管理状态,耕地中残留大量细碎地膜。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

整改进展:按进度有序推进

1.我市农牧部门已制定《 (略) 2022—2025年农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并下 (略) 区,市财政局已将农膜污染防治资金纳入2 (略) 本级财政预算。

2.2022 (略) 的62万亩耕地地膜回收和补贴发放任务已全部完成。需2023年6月底完成的10万亩加厚高强度地膜任务已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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