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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3年12月25日   安徽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时间:**日上午10:30

地点: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二楼会议室

新闻发布人: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虞文胜,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春。

主持人:宿松县委讲师组副组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刘修远

出席人: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宿松融媒体中心。

2023年宿松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通报

发布人: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春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十四五”期间, (略) 在我县设置6个地表水国、省控考核断面。国控考核断面分别为龙感湖湖心(皖)、大官湖和黄湖,其中大官湖、黄湖水质考核目标为Ⅲ类,龙感湖水质考核目标为Ⅳ类;省控考核断面分别为二郎河入湖口、凉亭河入湖口和钓鱼台水库,水质考核目标均为Ⅲ类。

2023年,截至11月份,根据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公布的监测数据显示,我县地表水水质整体稳定,达到目标考核要求。龙感湖国考断面7、8、10月份为Ⅲ类水,2-6、9、11月份为Ⅳ类水,1月份为Ⅴ类水,主要指标总磷均值为0.069毫克/升;大官湖国考断面2、4-7、10月份为Ⅲ类水,1、3、8、9、11月份为Ⅳ类水,主要指标总磷均值为0.036毫克/升;黄湖国考断面5-7月份为Ⅱ类水,1、2、9-11月份为Ⅲ类水,3、4、8月份为Ⅳ类水,主要指标总磷均值为0.030毫克/升,较去年同期下降(改善)26.8%。二郎河、凉亭河及 (略) 控考核断面每月均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1.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3年,通过二郎河和钓鱼台水库(备用)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61项及全年一次109项指标的监测结果显示,水源地水质优良。二郎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为Ⅱ类,钓鱼台水库(备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为Ⅲ类。

2.乡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3年,通过我县27个乡村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28项指标的监测结果显示,水质良好,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截至12月20日,通过我 (略) 控空气站点(气象局站点、第二中学站点)自动监测综合数据显示,我县城区空气质量总体稳中向好。其中PM10为5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57微克/立方米)下降(改善)1.7%;PM2.5为3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34微克/立方米)下降(改善)2.9%;空气优良率为91.5%,较去年同期(89.0%)上升(改善)2.5个百分点。

宿松县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通报

发布人: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虞文胜

一、聚焦环境质量改善,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一)强化“五控”措施,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完成2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废气治理和7家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一企一策”整治,帮助企业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管理水平;完成3家砖瓦 (略) 地标达标改造;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累计排查企业368家,新增涉气企业128家,基本实现排污许可企业全覆盖。强化移动源监督管理。联合县公安部门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 (略) 监部门加强全县3家汽车尾气监测企业(I站)和2家机动车尾气治理维护站(M站)监管,严格落实汽车尾气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闭环管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检测,新增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800余台、检测200余台,联合县公安部门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共计检查50余辆。同时,为切实提升我县加油站和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监管能力,组织开展全县加油站油气回收和机动车尾气检测现场执法检查培训,助力提升我县移动污染防治监管能力水平。持续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整治专项行动,共检查督查建筑工地31个,混凝土搅拌站4个,发现问题65项,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目前已全部完成问题整改;落实道路扬尘防控措施。会同交警、治超部门扎实开展渣土运输车、建材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等“三车”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全时段全天候监管,严厉打击乱泼乱洒、遗撒滴漏、覆盖不严、带泥上路等违规运输行为,截至目前累计检查渣土运输车238台次、纠正违规运输行为8起,检查运输工地382次,实施当场处罚8起。实现城区清扫保洁地毯式覆盖,将人工普扫和机械清扫有机结合,增加路面冲洗、洗扫频次。常态化做好秸秆禁烧。严格落实“禁放禁烧”工作要求,强化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全县共发放一封信、承诺书 点击查看详情》》 余份,悬挂、树立横幅标语500余条,开通秸秆禁烧短信提醒,累计发送短信10万余条,建立2523人的秸秆禁烧包保网格,同时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不间断巡查和现场制止工作。强化油烟管控。开展餐饮油烟整治行动,督促新开业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发放油烟净化器清洗台账,检查油烟净化器清洁记录,累计检查1974次、发放台账497本,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100%。

(二)坚持“水岸同治”,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紧盯长江63公里干线和黄湖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水域,采取“人防+技防”相结合、“水上+ 点击查看详情》》 上”相呼应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组织暗查暗访和涉渔线索摸排活动68次,非法捕捞案件立案17起,破案1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1人,移送审查起诉29人。进一步完善“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形成检察、执法合力的工作互动模式,促进水域生态保护提质增效。常态化开展全县河湖“四乱”问题和碍洪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暗访督查,形成问题动态台账,下达河湖交办工作单30份,督促落实问题整改74处。严格涉水企业监管。加大“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持续对污水处理厂、涉水重点企业等开展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推动55家工业企业和4家医疗机构完成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累计投入7400万元整治皮革企业环境问题,依法清退整合不达标企业18家,规范皮革生产废水治理。实施控源截污和环湖污染源整治。常态化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管。完成75个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和2348个长江支流入河排污口及63个敏感区域点位排查、溯源、检测工作,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减少入湖污染负荷。持续开展湖泊水生态修复。积极开展华阳河湖群生态修复试点研究,完成大湖700亩水面草籽撒播和600余亩水草种植。积极推动龙感湖湖区水生植被恢复工程实施,全程跟踪、研究试点项目成果,努力探索大型浅水湖泊生态修复路径。加强县城生活污水治理。城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不断加快,持续推进城区雨污管网排查整治、管网建设改造和城区雨污排水管网运营维护工作,谋划实施城区排水管网修复工程,目前已完成20公里的病害管网修复;已完成钓灌渠城区段(二期)3.5公里综合环境改造;宿松路综合改造工程已完成4.5公里雨污分流改造,东线污水主管新建工程已完工,已完成新建污水管道3.5公里,县城区污水收集体系逐步健全。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常态化开展2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水源保护和饮水安全进一步加强;积极推动2022年第二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并验收销号,全面提升县二水厂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和监控水平;积极推进县第三水厂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广“南阳实践”经验,编制完成二郎河水污染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制定《宿松县长江流域规范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纳入禁钓区范围,加大水源保护区垂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出台《宿松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巡查制度》,建立完善重点巡查、一般巡查和日常巡查机制。

(三)加强风险防范,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

强化“一住两公”地块监管,完成18宗“一住两公”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完成2家土壤重点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消除重点场所、设施土壤污染风险隐患。全面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完成8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登记,累计安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2476次,累计转移处置3131.61吨危险废物,电子联单执行率100%,有效降低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开展新污染物调查,完成254家企业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持续推进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建设1个安全利用示范基地,设置5个不同的安全利用示范区, (略) 安全利用技术应用措施落地提供展示样板,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稳步推进化肥农药“两减”工作,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2%,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强化问题导向,实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亮剑行动。

坚持高位推动。认真贯彻落实《 (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和《 (略) 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包保机制,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题调度会、重点问题现场督办,坚持一线工作法,经常性开展暗访检查等包保督导活动,压实各级各单位责任,促进全县上下以更严更实的作风和举措推进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坚持“动态清零”。充分运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和“排查、交办、督导、销号”闭环管理机制,扎实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和“回头看、全面查、彻底改”行动,发现问题全部纳入“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一体推进,细化任务举措,严格把握时序进度。截至12月21日,2023年全县清单内问题共100个(重复件3个),其中国家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2个,市级暗访片问题3个,市级回头看交办问题4个,自查“回头看”发现问题8个,其余自查“N”类问题83个,已完成验收销号57个,已基本完成整改待申请验收问题29个。此外,省环委会部署的“大排查、大整治”立行立改问题56个,已全部完成,综合 (略) 前列。“国字号”问题中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临江产业园皮革企业问题 (略) 级 (略) 级现场核验,待批复销号。2022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砂石加工企业和矿山治理修复问题按照“一企一策”“一矿一策”狠抓落实,砂石加工企业问题整改进 (略) 级中期评估得到认可,实现“动态清零”。坚持系统治理。为着力解决县域部分行业企业和相关领域突出问题,统筹开展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露天矿山治理修复、机制砂石企业整治、砖瓦窑大气污染治理、城乡生活污水提质增效、生活垃圾和工业污水专项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医疗废水治理能力提升等9个整改专项行动,推动全县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城乡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加快实施,促进河湖保护全面加强,城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稳步增强,逐步实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减存量、控增量”目标。

三、推进服务与监管能力双提升,加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权责清单,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一是推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行正面清单企业动态管理,实施企业环境管理能力提升行动,结合本年度工作重点,将10家企业列入重点帮扶,指导企业补强污染治理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二是以固定污染源的“一证式”监管执法为主线,探索清单式、闭环式执法,加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查处突出问题全过程管理;加大年度抽查计划整合力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用化,动态完善“一单两库”;贯彻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略)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严格把握处罚尺度、保持力度。三是加强非现场智慧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全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规范运行水平。四是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涉环境保护公益诉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行刑衔接。截至目前,累计查处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并作出处罚决定16起,累计共处罚款92.1446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1起。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的引领作用,研究预判宏观政策,建立以环保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准入、总量控制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管控体系,为相关项目落地、企业发展提供精准的政策服务,避免盲目投入造成损失。上半年为招商、资规等部门及企业出具政策性复函100余份,助力十余个项目落户。依托政务平台,联通招商、发改等部门,对接企业和项目,实行主动办、提前办,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推行经开区“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探索环评“打捆”审批。引导20余家企业引用经开区“区域评估”成果,6个项目实施承诺制审批,2个项目通过“打捆”审批。共 (略) 编制时间40天以上,压缩审批时间25个工作日。以实施重大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切实提升辖区环境承载力,下好腾出经济发展空间的“先手棋”,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从“项目等要素”转变为“要素等项目”,实现项目入驻无缝对接。保障安徽紫荆花新型面料、 (略) 趣哈哈休闲食品等项目顺利落地。

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以服务生态环境管理为目标,开展全县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执法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强化监测数据归集和分析应用,建立了城区环境空气日报,并对空气质量趋势进行分析研判,为大气污染管控提供数据支撑;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助力企业提升自身环境管理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积极鼓励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2023年我县8 (略) 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14 (略) 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略) 评审, (略) 级信用评价的企业均被评为环保良好企业, (略) 级信用评价的企业2家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10家被评为环保良好企业。

记者提问

问1:一、刚才发布会的新闻稿件中提到今年宿松城区空气质量较去年有所改善,请问明年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继续改善空气质量?

答:将严格落实“五控”措施,持续实施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攻坚、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等专项行动。一是加强工业源防治,强化执法监管,严格工业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加强涉气企业污染防治措施运行尤其是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情况监管。二是加强扬尘源管控,严格履行扬尘管控职能职责,加强建筑施工、道路扬尘等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检查。三是加强移动源管控,加强对重型柴油货车的路检路查和非道移动机械的抽查,对不符合排放标准、冒黑烟的重型柴油货车进行严格查处,严格实施“I/M”闭环管理。四是加强社会源管控,开展城区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治理设施检查,加强重点单位尤其是空气自动站周边区域污染源管控。五是严格落实禁放禁烧政策,继续做好秸秆禁烧巡查管控,严防火点发生,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放、香纸冥币禁烧管理规定,加强源头管控,严格烟花爆竹销售许可核发,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问2:二、生态环境执法作为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和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必要手段,成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队 点击查看详情》》 作出了自己贡献,请问2023年我县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哪些工作亮点或创新做法?

答:2023年,我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紧紧围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目标,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强执法队 点击查看详情》》 建设,努力提升执法效能,服务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我们持续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多板块工作开展了新实践。

一是开展监督帮扶和按需普法。推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行正面清单企业动态管理。新增正面清单企业4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的原则,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优先保障正面清单内企业、项目生产发展,引导企业主动开展污染深度治理和提标改造,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企业环境管理能力提升行动,结合本年度工作重点,将10家企业列入重点帮扶,指导企业补强污染治理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探索“按需普法+按岗普法”的精准普法工作模式,开展入企普法、以案普法、“环企精准云普法”。

二是以固定污染源的“一证式”监管执法为主线,探索清单式、闭环式执法。加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查处突出问题全过程管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用化,加大年度抽查计划整合力度,动态完善“一单两库”,全年完成抽查75家。

三是加强非现场智慧监管能力建设。2023年新增安装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4套,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控3套,全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规范运行水平稳步提升,利用在线监控设备发现违法线索查处违法行为1起。

四是坚持宽严相济,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累计查处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并作出处罚决定16起,累计共处罚款92.1446万元。贯彻落实《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略)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实施免罚案件2起,累计免罚3万余元。坚持“一案两查”,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累计成功完成4起惩罚性赔偿,履行赔偿15636.65元;强化行刑衔接,查处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1起,该 (略) 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 (略) 高度重视,并依据我县深挖突破的案件 (略) 多地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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