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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耕地保护利用规划年公告

2023年12月27日   浙江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苍南县耕地保护利用规划

(2023-2027年)

文本

(征求意见稿)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目录

点击查看详情》》 ">总 则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一节 规划目的

点击查看详情》》 ">第二节 指导思想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三节 规划范围

点击查看详情》》 ">第四节 规划依据

点击查看详情》》 ">第五节 规划期限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一章 规划基础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一节 自然人文环境

点击查看详情》》 ">第二节 基础概况

点击查看详情》》 ">1、土地利用现状

点击查看详情》》 ">2、耕地现状

点击查看详情》》 ">3、耕地质量分析

点击查看详情》》 ">4、耕地连片度分析

点击查看详情》》 ">5、耕地坡度分析

点击查看详情》》 ">6、耕地流向分析

点击查看详情》》 ">7、可恢复地类分析

点击查看详情》》 ">8、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分析

点击查看详情》》 ">9、永久基本农田坡度分析

点击查看详情》》 ">10、永久基本农田连片度分析

点击查看详情》》 ">11、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三节 耕地保护现状与新形势

点击查看详情》》 ">1、耕地保护成效

点击查看详情》》 ">2、耕地保护利用新形势

点击查看详情》》 ">第四节 耕地保护面临问题

点击查看详情》》 ">1、碎片化严重,集中连片耕地较少

点击查看详情》》 ">2、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亟待解决

点击查看详情》》 ">3、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冲突

点击查看详情》》 ">4、耕地保护责任仍然艰巨

点击查看详情》》 ">5、农业产业规模化程度不高,必要实施宜机化改革

点击查看详情》》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一节 规划原则

点击查看详情》》 ">1、坚持党政同责,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点击查看详情》》 ">2、坚持规划引领,重塑保护利用格局

点击查看详情》》 ">3、坚持底线思维,从严强化用途管制

点击查看详情》》 ">4、坚持藏粮于地,提升综合生产能力

点击查看详情》》 ">第二节 规划目标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三章 严格落实保护目标,构建耕地保护格局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一节 探索耕地保护的新布局空间

点击查看详情》》 ">第二节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

点击查看详情》》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

点击查看详情》》 ">2、耕地保护任务划定规则

点击查看详情》》 ">3、严格落实集中连片耕地重点保护

点击查看详情》》 ">4、全面深化与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

点击查看详情》》 ">5、耕地保护任务划定成果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三节 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点击查看详情》》 ">1、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点击查看详情》》 ">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点击查看详情》》 ">第四节 统筹落实三线划定

点击查看详情》》 ">1、统筹落实永久基本农田

点击查看详情》》 ">2、统筹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点击查看详情》》 ">3、统筹落实城镇开发边界

点击查看详情》》 ">3、协调调整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

点击查看详情》》 ">第四章 创新耕地利用分区,引导耕地格局优化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一节 创新构建耕地利用分区

点击查看详情》》 ">1、粮食种植区

点击查看详情》》 ">2、蔬菜种植区

点击查看详情》》 ">3、特色经作区

点击查看详情》》 ">4、畜禽养殖区

点击查看详情》》 ">第二节 强化利用分区管制规则

点击查看详情》》 ">1、粮食种植区管制规则

点击查看详情》》 ">2、蔬菜种植区管制规则

点击查看详情》》 ">3、特色经作区管制规则

点击查看详情》》 ">4、畜禽养殖区管制规则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三节 引导耕地保护布局优化

点击查看详情》》 ">第四节 设施农业用地规划引导

点击查看详情》》 ">第五节 耕地利用分区传导机制

点击查看详情》》 ">1、乡镇耕地保护利用规划传导落实

点击查看详情》》 ">2、乡镇耕地“进出平衡”方案传导落实

点击查看详情》》 ">3、耕地保护重点工作传导落实

点击查看详情》》 ">4、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传导落实

点击查看详情》》 ">第五章 更实举措落实重大改革,构建耕地保护监管体系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一节 深化数字化改革

点击查看详情》》 ">第二节 从严执行耕地保护地方法律法规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三节 全面优化耕地保护财政支撑制度

点击查看详情》》 ">第四节 改进完善耕地保护机制,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点击查看详情》》 ">第六章 更严要求落实重大行动,构建耕地保护治理体系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一节 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专项行动

点击查看详情》》 ">第二节 宜耕后备资源开发专项行动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三节 耕地提质改造专项行动

点击查看详情》》 ">第四节 农业两区建设专项行动

点击查看详情》》 ">第五节 耕地功能恢复专项行动

点击查看详情》》 ">第六节 耕地保护价值实现与传承专项行动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七节 耕地“两非”整治专项行动

点击查看详情》》 ">第八节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点击查看详情》》 ">1、耕地质量提升

点击查看详情》》 ">2.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点击查看详情》》 ">3.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点击查看详情》》 ">4.新型农业科技支撑

点击查看详情》》 ">5.设施农用地保障

点击查看详情》》 ">第九节 土壤健康专项行动

点击查看详情》》 ">1、精准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

点击查看详情》》 ">2、着力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

点击查看详情》》 ">3、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

点击查看详情》》 ">4、推动土壤监测预警数字化运用

点击查看详情》》 ">第十节 耕地减排增汇专项行动

点击查看详情》》 ">1、发展一批低碳(零碳)农业试点

点击查看详情》》 ">2、土壤清洁提质

点击查看详情》》 ">3、农业数字化改革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七章 强化组织保障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点击查看详情》》 ">第二节 健全共同责任机制

点击查看详情》》 ">第三节 强化耕地价值实现

点击查看详情》》 ">第四节 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点击查看详情》》 ">第五节 加强支撑技术创新

点击查看详情》》 ">第八章 资金筹措

点击查看详情》》 ">附表

点击查看详情》》 ">1、主要控制指标表

点击查看详情》》 ">2、耕地保护重点区域表

点击查看详情》》 ">3、重大工程规划表

点击查看详情》》 ">附图

点击查看详情》》 ">1、土地利用现状图

点击查看详情》》 ">2、耕地与恢复地类分布图

点击查看详情》》 ">3、粮食生产功能与高标准农田区分布图

点击查看详情》》 ">4、国土空间“三线”规划图

点击查看详情》》 ">5、重大行动专题图



总 则 第一节 规划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我国耕地保护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强调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性,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执行严苛的耕地保护制度。实现耕地资源的保护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苍南 (略) , (略) 耕地保护政策,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积极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体系。

根据《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报省版)、《 (略) 耕地保护利用规划(2023-2027年)(在编)、《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省版),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制定耕地保护、利用、管制、治理、监督等具体行动计划,编制《苍南县耕地保护利用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规划》回顾和总结了近些年耕地保护所取得积极成效。以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三区三线”为基础,系统构建耕地保护利用分区,明确分区用途管制,合理安排规划期内土地整治、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建设、耕地生态建设等综合整治工程,是指导各乡镇落实耕地保护利用治理、补充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耕地生态和优化耕地空间格局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 (略) 、 (略) 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牢牢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第三节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苍南县行政辖区范围( 点击查看详情》》 域),含16个镇、2个民族乡,即灵溪镇、宜山镇、钱库镇、藻溪镇、桥墩镇、金乡镇、矾山镇、赤溪镇、马站镇、望里镇、炎亭镇、大渔镇、莒溪镇、南宋镇、霞关镇、沿浦镇、凤阳畲族乡、岱岭畲族乡。

规划范围 点击查看详情》》 域面积约【1079.34平方公里】,本次规划范围不含【2740.00平方公里】海域范围海域面积。

第四节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13)《中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14)《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

(15)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48号);

(16)《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

(17)《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浙委发〔2019〕29号);

(18)《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

(19)《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20)《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1)《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省审查版);

(22)《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3)《苍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24)《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省审查版);

(25)《市、县级耕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略) 自然资源厅(2023年10月)

(2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成果等。

第五节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3年至2027年,规划基期年2022年。

第一章 规划基础 第一节 自然人文环境

苍南 (略) 东南隅,东与东南濒临东海,西 (略) (略) ,西邻泰顺县,北与龙港、平阳、 (略) 接壤。苍南县 点击查看详情》》 域辖区总面积约1079.34平方公里,其中 点击查看详情》》 地总面积约1068.71平方公里,岛屿面积约10.63平方公里。

地形地貌:苍南县总的地势是西南高东北低。东北端为鳌江口,地势低平,标高仅3米至5米,是河网密布的平原。在亚热带温湿气候条件下,地表风化作用活跃,风化厚度10米以上。流水作用强烈,坡地沟壑纵横,到处有基岩裸露的冲刷坡。根据地貌成因和形态特点,苍南县应列为侵蚀剥蚀低山范围。

气候条件:苍南县濒临东海,属中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受海洋气候影响,四季分明,温暖湿润,无严寒酷暑,年温差小,多年平均气温为14~18℃左右,平均无霜期在300天以上。全县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753.9毫米,但降雨量年份及降雨量年内分配不均匀,全年可分为梅汛期(4~6月)、台汛期(7~10月)、非汛期(11~次年3月)三个阶段。受地形影响,多年平均降雨量由西部山丘莒溪、腾垟的2058毫米向东南沿海金乡、马站递减至1390毫米。据水文部门多年记录资料,全县河流年平均流量为12.0287亿立方米,偏丰年15.3961亿立方米,丰水年11.5475亿立方米,缺水年9.0216亿立方米,枯水年6.1346亿立方米。

经济状况:2022年,苍南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7.5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同比增长4.9%。分产业看,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31.16亿元、162.93亿元、233.47亿元,分别增长5.5%、6.9%、3.8%。三次产业结构为7.3:38.1:54.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50509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7510美元),同比增长4.7%。

人口规模:2022年末,苍南县户籍总人口95.5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8.02万人,乡村人口47.48万人。从性别看,男性人口50.08万人,女性人口45.42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2.4%和47.6%。据2 (略) 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全县常住人口84.7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0.2%。

第二节 基础概况

1、土地利用现状

苍南县辖区总面积 点击查看详情》》 域面积约1079.34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2740.00平方公里。根据苍南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及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苍南县耕地16971.3200公顷,园地5107.4187公顷,林地63935.2012公顷,其他农用地4020.0005公顷;城镇4434.6175公顷,村庄3795.1071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538.007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843.1553公顷; 点击查看详情》》 地水域2081.4206公顷,其他土地5207.8008公顷。

点击查看详情》》 483.png">

图1-1苍南县土地利用结构图(2022)

表 1-1苍南县土地利用现状结构情况表(2022)

单位:公顷

地类

面积

点击查看详情》》 域总面积比例

占分类比例

分类

一级地类

农用地

耕地

16971.3200

15.72%

18.85%

园地

5107.4187

4.73%

5.67%

牧草地

0.0000

0.00%

0.00%

林地

63935.2012

59.24%

71.01%

其他农用地

4020.0005

3.72%

4.46%

小计

90033.9404

83.42%

100.00%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

4434.6175

4.11%

41.79%

村庄

3795.1071

3.52%

35.77%

小计

8229.7246

7.62%

77.56%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1538.0077

1.42%

14.49%

其他建设用地

843.1553

0.78%

7.95%

合计

10610.8876

9.83%

100.00%

海洋利用

农业用海

0.0000

0.00%

0.00%

建设用海

0.0000

0.00%

0.00%

其他

0.0000

0.00%

0.00%

小计

0.0000

0.00%

0.00%

未利用地

其他土地

5207.8008

4.82%

71.45%

点击查看详情》》 地水域

2081.4206

1.93%

28.55%

保留海域海岛

0.0000

0.00%

0.00%

小计

7289.2214

6.75%

100.00%

点击查看详情》》 域总计

点击查看详情》》 .0494

100.00%

100.00%

海域总计

点击查看详情》》 .0000

100.00%

100.00%

点击查看详情》》 985.jpg">

图1-2苍南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22)


2、耕地现状

根据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全县耕地面积16971.3200公顷,其中水田面积13183.6875公顷,占77.68%;旱地面积3787.6325公顷,占比22.32%。

根据苍南县2022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苍南县18个乡(镇)中,耕地面积较多的8个乡镇分别为灵溪镇耕地面积4436.4698公顷,占比26.14%、钱库镇耕地面积2346.4068公顷,占比13.83%、金乡镇耕地面积1392.3461公顷,占比8.20%、桥墩镇耕地面积1335.4176公顷,占比7.87%、马站镇耕地面积1241.8356公顷,占比7.32%、矾山镇耕地面积1114.1219公顷,占比6.56%、赤溪镇耕地面积1108.1932公顷,占比6.53%、藻溪镇耕地面积1019.8619公顷,占比6.01%,以上8个乡镇耕地总面积13994.6529公顷,占苍南县耕地总面积82.46%。

表1-2苍南县耕地分布情况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耕地

合计

占比

水田

旱地

灵溪镇

3912.3110

524.1588

4436.4698

26.14%

藻溪镇

751.2614

268.6005

1019.8619

6.01%

宜山镇

375.4146

4.8738

380.2884

2.24%

钱库镇

2182.4764

163.9304

2346.4068

13.83%

望里镇

324.8713

36.7179

361.5892

2.13%

金乡镇

1265.6694

126.6767

1392.3461

8.20%

炎亭镇

36.0775

64.7647

100.8422

0.59%

大渔镇

9.4714

29.6562

39.1276

0.23%

桥墩镇

916.5284

418.8892

1335.4176

7.87%

莒溪镇

266.3835

127.0099

393.3934

2.32%

矾山镇

617.6253

496.4966

1114.1219

6.56%

南宋镇

185.2280

216.3753

401.6033

2.37%

马站镇

906.8646

334.9710

1241.8356

7.32%

赤溪镇

502.5010

605.6922

1108.1932

6.53%

凤阳畲族乡

187.2822

58.1675

245.4497

1.45%

岱岭畲族乡

163.4895

99.0603

262.5498

1.55%

沿浦镇

456.3646

90.0544

546.4190

3.22%

霞关镇

123.8674

121.5371

245.4045

1.44%

总计

13183.6875

3787.6325

16971.3200

100.00%

点击查看详情》》 921.jpg">

图 1-3苍南县耕地分布图

3、耕地质量分析

苍南县耕地质量等级分为6-12等,耕地质量县域分布差异较大,其中高等(6-8等)质量耕地主要分布在县域东北部平原地区,面积10037.247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59.15%,中等(9-12等)质量耕地占全县耕地小部分并广泛分布于各乡镇,面积6934.0723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0.85%。

表1-3苍南县耕地质量等级分布情况表

单位:公顷、%

耕地质量等级

耕地面积

比例

6

639.1596

3.77%

7

5800.3678

34.18%

8

3597.7203

21.20%

9

2967.1804

17.48%

10

2675.8929

15.77%

11

1077.2491

6.35%

12

213.7499

1.25%

合计

16971.3200

100.00%

点击查看详情》》 571.jpg">

图 14苍南县耕地质量等别分布图

4、耕地连片度分析

耕地图斑之间主要是由各种地物以及各种非农用地利用类型切割所形成。耕地的连片程度,即两地块在空间上相隔的距离越小,其相连程度越高,当距离小于一定的阈值,则可认为是连片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切割因素都对耕地的连片性影响,如水渠和农村道路等都可以作为农用地的附属设施。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米、≤8米,北方宽度≥2.0米、≤8米,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业农村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这些可以作为农田基础设施,可以不考虑对耕地连片度影响。而从其他道路、水利和管线等分割来看,一般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行车道、中央分离带以及路肩的总宽度达到20米以上一般低等级公路对耕地地块造成的分割对耕地连片程度的影响相对较小。综上所述,相连耕地地块之间空间距离在20米以内,即可认为其具备一定的空间相对相连性。

按照上述数据处理分析,苍南县耕地连片度(空间距离20米以内),其中连片度为100亩以下耕地面积5.50万亩,占比19.41%;连片度100~1000亩的耕地最多,面积为10.4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9.62%;连片度1000~2000亩的耕地面积为4.1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4.57%;连片度2000~5000亩的耕地面积3.8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3.51%;连片度5000-10000亩的耕地面积3.3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1.77%;连片度10000以上亩的耕地面积1.0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82%。


表 1-4 苍南县耕地连片度分析表

单位:片、万亩、%

连片度

块数

面积

占比

10000亩以上

1

1.08

3.82%

5000~10000亩

5

3.34

11.77%

2000~5000亩

12

3.83

13.51%

1000~2000亩

29

4.13

14.57%

100~1000亩

381

10.47

36.92%

100亩以下

4171

5.50

19.41%

合计

4599

28.35

100%

点击查看详情》》 033.jpg">

图 15苍南县耕地集中连片度等级分布图


5、耕地坡度分析

坡度是表现耕地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以坡度为主要标志将耕地分为平耕地(<2°)10263.8500公顷,占比60.48%;平缓坡耕地(2~6°)954.9284公顷,占比5.63%:、缓坡耕地(6~15°)2936.9825公顷,占比17.31%;斜坡耕地(15~25°)2450.9257公顷,占比14.44%和陡坡耕地(≥25°)364.6339公顷,占比2.15%,五个级别。各级别坡度的耕地比重见表1-5。平耕地地势平坦,主要分布在东北部平原区域,6~25°耕地田块高低不平,有不同程度的坡度差别,主要分布在西部。

表 1-5 苍南县耕地坡度表

单位:公顷、%

耕地坡度级

耕地坡度

耕地

总计

占比

水田

旱地

1

<2°

9906.9886

356.8614

10263.8500

60.48%

2

2°~6°

785.8062

169.1222

954.9284

5.63%

3

6°~15°

1679.3113

1257.6711

2936.9824

17.31%

4

15°~25°

775.4362

1675.4891

2450.9253

14.44%

5

≥25°

36.1452

328.4887

364.6339

2.15%

合计

13183.6875

3787.6325

16971.32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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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6 苍南县耕地坡度等级分布图

6、耕地流向分析

(1)耕地流失数量

苍南县2018年变更调查成果中耕地与2022年变更调查成果中耕地对比,苍南县耕地减少14005.0697公顷。减少耕地转为农用地面积12261.6508公顷,其中转为园地和林地面积11241.8518公顷,其中即可恢复1725.2389公顷,工程恢复6239.1755公顷,转为其他农用地面积1019.7990公顷。现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1504.5738公顷,现状耕地转为未利用地面积238.8451公顷。

表 1-6 “二调”流失耕地数量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农用地

地类

标记类型

面积

林地

标记即可恢复

8.1268

标记工程恢复

5832.3471

未标记

3138.0157

园地

标记即可恢复

1717.112

标记工程恢复

406.8283

未标记

139.4219

其他农用地

标记即可恢复

142.2516

标记工程恢复

127.999

未标记

749.5484

小计

12261.6508

建设用地

1504.5738

未利用地

238.8451

总计

14005.0697

(2)三调增加耕地数量

苍南县2022年变更调查成果中耕地与苍南县2018年变更调查成中的耕地对比,现状耕地增加1383.4415公顷。耕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农用地转为耕地面积为770.3149公顷,占耕地增加总量的55.68%,主要增加来源是林地新增为耕地;其次,建设用地转为耕地面积427.7056公顷,占增加量的30.92%,主要由于 (略) 、建制镇、村庄内部的地类调查,导致上述建设用地范围内耕地纳入耕地统计范围;未利用地的地类在“三调”转为耕地为185.4210公顷,占耕地总增加面积的13.40%。

耕地增加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因为“三调”调查标准与“二调”标准不完全一致,调查标准变化导致耕地数量增加;二是因为部分地类实地已经种植粮食作物,“三调”基于所见即所得原则,把这些地类调查成耕地。

(3)“二调”与“三调”耕地总体变化

综合分析,苍南县2018年变更调查成果中耕地与2022年变更调查成果中耕地对比,苍南县耕地净减少12621.628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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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 苍南县“三调”耕地与“二调”2018 年变更相比耕地减少分布图

7、可恢复地类分析

根据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苍南县恢复属性总面积11305.6736公顷,其中即可恢复面积2716.1141公顷,占比24.02%,主要分布在灵溪镇、藻溪镇、桥墩镇、矾山镇和马站镇等5个镇,面积分别为366.8431公顷、172.6474公顷、1072.2844公顷、303.5299公顷和186.7091公顷,总占比超全县即可恢复面积的77.40%;工程恢复面积8589.5595公顷,工程恢复主要分布在灵溪镇、藻溪镇、桥墩镇、矾山镇、马站镇和赤溪镇等6个镇,面积分别为1494.4817公顷、477.7916公顷、1165.4032公顷、561.4440公顷、883.3555公顷和1097.0230公顷总占比超全县工程恢复属性66.12%。恢复属性地类后期将作为补充耕地保护责任的主要来源。

表 1-7 苍南县恢复属性情况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即可恢复

工程恢复

面积

占比

面积

占比

灵溪镇

366.8431

13.51%

1494.4817

17.40%

藻溪镇

172.6474

6.36%

477.7916

5.56%

宜山镇

20.0404

0.74%

12.7405

0.15%

钱库镇

91.8586

3.38%

130.8775

1.52%

望里镇

50.9691

1.88%

109.4493

1.27%

金乡镇

38.5721

1.42%

149.3483

1.74%

炎亭镇

0.4105

0.02%

164.4218

1.91%

大渔镇

0.4057

0.01%

125.2349

1.46%

桥墩镇

1072.2844

39.48%

1165.4032

13.57%

莒溪镇

27.6908

1.02%

318.3383

3.71%

矾山镇

303.5299

11.18%

561.4440

6.54%

南宋镇

77.3880

2.85%

247.1373

2.88%

马站镇

186.7091

6.87%

883.3555

10.28%

赤溪镇

76.4016

2.81%

1097.0230

12.77%

凤阳畲族乡

32.9869

1.21%

234.7285

2.73%

岱岭畲族乡

79.7881

2.94%

280.5287

3.27%

沿浦镇

71.1853

2.62%

662.2293

7.71%

霞关镇

46.4031

1.71%

475.0261

5.53%

总计

2716.1141

100.00%

8589.5595

100.00%

点击查看详情》》 589.jpg">

图 1-8 苍南县恢复地类分布图

技术流程:根据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苍南县划定“三区三线”成果、已批未建数据、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地、地质灾害易发区、林区牧区河区、零星破碎耕地等规划建设和耕地功能不稳定区域,剔除实地难以恢复地块,确实难以清理腾退或不符合要求的地块和不适宜恢复耕地地块图斑,提取适合恢复耕地地块图斑;以此来确定全县耕地功能恢复潜力图斑分布、面积、地类属性等相关信息。

潜力分析:根据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苍南县现状恢复地类总面积11305.6736公顷,扣除城镇开发边界内108.1255公顷、生态保护红线内72.3835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内84.7423公顷、已批农转用范围内25.4915公顷、公益林内582.6858公顷、重大项目占用485.9407公顷、已批控规内127.1177公顷、坡度大于25度恢复属性757.3989公顷,单个图斑小于5亩面积1020.7129公顷,苍南县耕地功能恢复潜力8041.0748公顷,其中即可恢复6649.7768公顷,工程恢复1391.2980公顷。

表1-8恢复耕地潜力分析情况表

单位:公顷

恢复属性地类

总面积

11305.6736

即可恢复

2716.1141

工程恢复

8589.5595

矛盾图斑

三区三线

永农重叠面积

84.7423

生态红线重叠面积

72.3835

城镇开发边界重叠面积

108.1255

农转用

25.4915

公益林

582.6858

重大项目

485.9407

控规

127.1177

坡度大于25度

757.3989

碎图斑单个图斑小于五亩

1020.7129

理论恢复潜力

即可恢复

1391.2980

工程恢复

6649.7768

总面积

8041.0748

点击查看详情》》 396.jpg">

图 1-9苍南县恢潜力图斑分布图


表 1-9 苍南县各乡镇恢复属性潜力情况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即可恢复

工程恢复

总计

<2°

2°~6°

6°~15°

15°~25°

小计

<2°

2°~6°

6°~15°

15°~25°

小计

灵溪镇

59.4343

14.0187

63.1553

112.8327

249.4410

36.6587

3.2494

126.2293

921.9988

1088.1362

1337.5772

藻溪镇

10.4878

5.1747

14.5692

89.6215

119.8532

14.8195

11.7092

48.1132

239.5977

314.2396

434.0928

宜山镇

11.2964




11.2964

1.6207




1.6207

12.9171

钱库镇

27.1293


8.7537

28.0604

63.9434

10.3289


33.1726

39.1978

82.6993

146.6427

望里镇

9.7109

13.8229

15.0213

3.1297

41.6848

4.8652


14.9885

42.7638

62.6175

104.3023

金乡镇

24.7130

1.2737


0.3386

26.3253

7.4088

6.8783

26.0692

47.0067

87.3630

113.6883

炎亭镇

0.3494




0.3494

0.6209

2.6151

12.1362

64.5966

79.9688

80.3182

大渔镇





0.0000

1.8222


30.8166

50.5300

83.1688

83.1688

桥墩镇

16.4258

13.9588

401.9467

490.9255

923.2568

5.9406

3.6004

158.6359

635.6936

803.8705

1727.1273

莒溪镇

0.3656


7.3973

15.1958

22.9587

0.6803


32.7026

149.8827

183.2656

206.2243

矾山镇

0.3519

0.7934

47.7248

213.8121

262.6822

3.8561


80.4107

266.6265

350.8933

613.5755

南宋镇

2.7493


11.9495

50.7621

65.4609

1.4192

0.3862

22.9241

151.4509

176.1804

241.6413

马站镇

3.5726

6.2214

40.6398

98.9785

149.4123

3.9349

1.1829

125.8676

541.5673

672.5527

821.9650

赤溪镇

8.7316


14.4518

16.8213

40.0047

60.3717


74.3139

603.7363

738.4219

778.4266

凤阳畲族乡

0.5381


14.6778

14.0457

29.2616

2.7348


18.0809

136.4164

157.2321

186.4937

岱岭畲族乡



22.7394

44.3628

67.1022

1.8049

1.7569

33.4190

187.6522

224.6330

291.7352

沿浦镇

2.2070


28.1232

29.4389

59.7691

6.6793


62.8077

415.8927

485.3797

545.1488

霞关镇



17.4398

16.6603

34.1001

3.4244


75.0813

203.3868

281.8925

315.9926

总计

178.0630

55.2636

708.5896

1224.9859

2166.9021

168.9911

31.3784

975.7693

4697.9968

5874.1356

8041.0377


8、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分析

苍南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106.1728公顷,占现状耕地面积的89.01%,其中水田面11605.5862公顷,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76.83%;旱地3500.5866公顷,占比23.17%。

表1-10 苍南县各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利用类型统计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地类名称

合计

占比

水田

旱地

灵溪镇

3273.4530

442.8695

3716.3225

24.60%

藻溪镇

688.7408

246.7434

935.4842

6.19%

宜山镇

304.1465

0.7461

304.8926

2.02%

钱库镇

2020.8259

154.0931

2174.9190

14.40%

望里镇

280.6893

35.8867

316.5760

2.10%

金乡镇

1141.3638

119.1809

1260.5447

8.34%

炎亭镇

28.4080

60.3501

88.7581

0.59%

大渔镇

11.1736

30.5292

41.7028

0.28%

桥墩镇

815.7285

388.3941

1204.1226

7.97%

莒溪镇

247.1848

121.5215

368.7063

2.44%

矾山镇

583.4301

464.6433

1048.0734

6.94%

南宋镇

178.1648

214.2039

392.3687

2.60%

马站镇

787.6058

333.1829

1120.7887

7.42%

赤溪镇

455.7239

542.4815

998.2054

6.61%

凤阳畲族乡

181.5012

62.4898

243.9910

1.61%

岱岭畲族乡

152.7353

88.4194

241.1547

1.60%

沿浦镇

350.3625

83.8244

434.1869

2.87%

霞关镇

104.3484

111.0268

215.3752

1.42%

总计

11605.5862

3500.5866

15106.1728

100.00%

9、永久基本农田坡度分析

坡度是表现耕地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以坡度为主要指标将永久基本农田分为平耕地(<2°)8786.1164公顷,占比58.61%;平缓坡耕地(2~6°)803.3319公顷,占比5.32%:、缓坡耕地(6~15°)2834.1256公顷,占比18.76%;斜坡耕地(15~25°)2416.4504公顷,占比16.00%和陡坡耕地(≥25°)266.1485公顷,占比1.76%,五个级别。平耕地地势平坦,主要分布在东北部平原区域,6~25°耕地田块高低不平,有不同程度的坡度差别,主要分布在西部。

表1-11 苍南县各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坡度统计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永久基本农田坡度

合计

<2°

2°~6°

6°~15°

15°~25°

≥25°

灵溪镇

2944.5544

158.8757

315.3741

258.2613

39.2570

3716.3225

藻溪镇

627.0416

75.0068

104.7627

68.8331

59.8400

935.4842

宜山镇

303.4301

1.4625




304.8926

钱库镇

2014.7524

20.5599

60.0664

75.5419

3.9984

2174.9190

望里镇

280.8162

9.1808

10.4372

7.8606

8.2812

316.5760

金乡镇

1145.5248

45.1539

53.6249

8.9464

7.2947

1260.5447

炎亭镇

10.2358

12.0795

26.5165

31.2745

8.6518

88.7581

大渔镇

1.2480

7.0827

22.3197

11.0524


41.7028

桥墩镇

245.6007

145.3073

428.9277

363.2264

21.0605

1204.1226

莒溪镇

16.8270

31.1851

133.0564

180.5811

7.0567

368.7063

矾山镇

116.1203

75.4712

450.7056

393.5619

12.2144

1048.0734

南宋镇

56.6361

26.5130

147.9377

152.7378

8.5441

392.3687

马站镇

609.6513

68.8899

297.5008

139.3428

5.4039

1120.7887

赤溪镇

84.6831

35.6221

327.8159

481.7017

68.3826

998.2054

凤阳畲族乡

10.3412

5.9576

125.9538

90.9174

10.8210

243.9910

岱岭畲族乡

12.9617

50.4742

122.5946

54.7565

0.3677

241.1547

沿浦镇

255.8769

19.5665

94.7009

60.3520

3.6906

434.1869

霞关镇

49.8148

14.9432

111.8307

37.5026

1.2839

215.3752

总计

8786.1164

803.3319

2834.1256

2416.4504

266.1485

15106.1728

10、永久基本农田连片度分析

按照相连耕地地块之间空间距离在20米以内,即可认为其具备一定的空间相对相连性。苍南县永久基本农田连片度(空间距离20米以内),其中连片度为100亩以下耕地面积5.62万亩,占比22.29%;连片度100-1000亩的耕地最多,面积为12.62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0.04%;连片度1000-2000亩的耕地面积为2.7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91%;连片度1000-2000亩的耕地面积为2.75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4.51%;连片度2000-5000亩的耕地面积3.6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61%;连片度5000-10000亩的耕地面积0.5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25%。

表 1-12 苍南县永久基本农田连片度分析统计表

单位:万亩

连片度

地块个数

面积

占比

100亩以下

4250

5.62

22.29%

100亩~1000亩

458

12.62

50.04%

1000亩~2000亩

21

2.75

10.91%

2000亩~5000亩

13

3.66

14.51%

5000亩~10000亩

1

0.57

2.25%

总计

4743

25.22

100.00%

点击查看详情》》 543.jpg">

图 1-10 苍南县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

11、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

截止2022年,苍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20063.6603公顷(30.09万亩),高标准农田位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面积12215.7247公顷(18.32万亩),占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60.88%,耕地平均坡度等级2.16,平均耕地等别8.59。

表 1-13 苍南县高标准农田统计表

单位:公顷

建设时期

耕地坡度级

总计

1

2

3

4

5

苍南县十二五高标准农田

9995.1551

532.3506

2579.3911

3288.4364

304.7464

16700.0796

苍南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

186.1945

0.0000

214.6685

570.3347


971.1977

苍南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

447.1767

0.0000

1328.8875

542.0569


2318.1211

苍南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

31.3072

0.0000

0.0000

42.9547


74.2619

总计

10659.8335

532.3506

4122.9471

4443.7827

304.7464

20063.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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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11苍南县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

全县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7938.4611公顷,其中位于永久基本农田内面积7886.6924公顷,占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的99.36%,耕地平均坡度等级1.19,平均耕地等别7.72。

表 1-14 苍南县粮食生产功能区统计表

单位:公顷

耕地坡度

国家利用等

合计

6

7

8

9

10

11

<2°

721.1111

3586.0083

1648.0729

464.6790

548.3973

82.8727

7051.1413

2°~6°


36.7944

80.7573

98.6040

65.3641

68.3134

349.8332

6~15°


35.7275

125.7016

132.0806

121.5967

66.3254

481.4318

15~25°



4.4684

32.0110

19.5754


56.0548

总计

721.1111

3658.5302

1859.0002

727.3746

754.9335

217.5115

7938.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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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2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

第三节 耕地保护现状与新形势

1、耕地保护成效

在苍南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耕地保护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理念,取得了积极成效。

完成了耕地保护和永农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022年,苍南县围绕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5106.1722公顷(22.66万亩)的目标,做好与空间规划的衔接,对耕地相对集中地、现有优质耕地,从大到小优先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将粮食功能区全部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逐步纳入高标准农田。

加强重点项目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严格落实永农补划论证和审查制度,切实做到占前必须论证,论证后不能擅自变动。补划地块“三调”和“现状”必须是现状稳定耕地,同时通过天上查、网上管、现场看等综合手段,确保补划地块质量达到国家确定的标准。

积极开展“非农化”、“非粮化”调查:苍南县成立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专班,通过采取现场走访、无人机航拍、图斑点比对等方式,对乡镇上报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实现对3亩以上整治地块现场核查全覆盖。制定家庭承包耕地集中连片流转奖励政策,鼓励指导乡镇、村集体统一收储,统一流转或统一组织耕种,特别是引导有能力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主体流转耕地种粮。同时对农民开垦多年抛荒地种植粮食作物给予每亩400元以奖代补,有效提升农民复垦积极性。

重点项目永农补划:2022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做好苍泰高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27.3631公顷(其中水田95.0950公顷)补划工作。对接相关乡镇做好拟补划地块的落实,督促乡镇做好补划地块整改工作,对接项目方做好补划资金的汇总落实工作,对接第三方做好工作的落实。

耕地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略) 域空间2.0系统,实现了耕地保护信息化管理,推动实现横向联动、纵向联通、信息共享、全程监管,有力支撑了耕地保护各项工作,促进了耕地保护规范化、精细化。落实设施农用地常态化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对于新增的设施农用地,要求及时上图入库。

农业技术与水平有效加强:充分发挥农业技术和农业机械的“生产剂”作用,实施机械强农行动,构建设备先进、技术密集、绿色低碳、高度智能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2019—2022年,全县投入财政资金3600余万元,落地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及报废更新政策,全面推广符合山区实际的微耕机等小巧灵活、价格实惠的农具,让农民“ (略) 力,买机器有财政补贴”。

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积极支持设施农业发展,严格执行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和利用监测,全面完成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工作。开展设施农业用地审核备案、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坚持“农地农用”,防止违规改变土地用途和“大棚房”问题反弹。

耕地生态价值和农业综合效益提升:“十三五”以来,苍南 (略) 市相关要求,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基础,积极剔除不符合造地区域,通过实地踏勘评估等手段,采取生态工程措施。不仅增加有效耕地数量质量,同时也提升耕地生态价值。

2、耕地保护利用新形势

保障粮食安全底线,对耕地保护提出新要求:随着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显著变化,尤其全球粮食危机等背景下,耕地保护提高到新的战略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保护要求非常明确,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农田只能用来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18亿亩耕地实至名归。自然资源部2021年4月启动了耕地保护立法工作。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

(略) (略) 要求,苍南县落实耕地保护面积16586.6667公顷(24.88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106.6667公顷(22.66万亩)。

助力共同富裕建设,为现代农业提供新思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温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 (略) 域样板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出台,给苍南县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明确指出要稳定平原地区优势产区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助推农业现代化建设;引导因地制宜,高质量发展特色蔬菜、水果产业,保持现代农业发展良好趋势。既要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又要高质量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是未来耕地保护面临的重大挑战。

然而,目前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缺乏有效的管制措施,产生大量的耕地“非粮化”现象。外因是耕地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相关的认定标准和管理标准上口径不一致,不能形成高效的监管机制;内因是农户种粮比较收益低下,且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流转价格也较低,粮食播种面积难以长期保障。

推动部门协同管理,为耕地保护提供新手段:耕地保护是一个系统大型工程,涉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水利、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因此在“多规合一”的背景下,要求各个部门紧紧围绕耕地保护这条主线,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部门之间形成政策合力,共同守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底线,协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前仍以完成保护任务为目标,各部门之间应该多加紧密联系,各规划之间要相互协调。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等优质耕地资源合理分布、分头建设,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优化与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还需进一步统筹。

数字改革精准治理,为耕地保护提供新机遇:耕地保护数 (略) 委、省政府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更是助推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通过数字赋能摸清耕地“家底”、严格耕地监管和违法处置、保障农民权益和实现部门联动等,能够不断提升耕地保护监管和治理能力,使耕地保护工作更加规范、精准,是实现耕地保护精准治理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县“耕地智保”应用场景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耕地保护智能化监管和治理打下了重要基础。

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全面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当前中央对耕地保护要求越来越严,作出了一系列部署。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2021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明确和细化了耕地用途管制的工作要求, (略) 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县通过严格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及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积极推进实施补充耕地项目、规范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耕地提质改造、建立健全补充耕 (略) 场等一系列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是,由于城镇化快速推进、城市农村建设“两头挤占”、粮食生产效益低等因素影响,我县违法建设占用耕地和耕地“非粮化”现象时有发生。

各类非农建设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的,要严格落实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和耕地补充公示制度。建设占用耕地的,应按规定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落实行政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的主体责任,以县域平衡为主,以市域、省域调剂为辅,以国家统筹为补充。

第四节 耕地保护面临问题

1、碎片化严重,集中连片耕地较少

经调查,苍南县地形条件特殊,部分耕地分布在丘陵、山地地区,此类耕地作为占补平衡所补充的耕地,耕地质量差、连片度低、可耕作性较差,不利于农业机械的普及,农业生产率较低,造成了农产品生产成本的浪费。

苍南县耕地面积16971.3200公顷(25.46万亩),耕地图斑个数约2.2万个,平均单块耕地图斑11.57亩,其中5亩以下耕地1.88万亩,面积占比7.38%,耕地图斑确约1.26万个,图斑个数占比57%,平均单个图斑面积1.49亩,耕地破碎化明显,集中连片程度低。

2、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亟待解决

苍南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突出,涉及耕地“非农化”总面积1.2884万亩,其中占用耕地绿化造林0.5251万亩,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0.0681万亩,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0.0183万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0.1931万亩,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0.4838万亩。

3、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冲突

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现状耕地与“三区三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叠加分析,冲突面积11.0080公顷,占比0.06%;将耕地和生态公益林叠加分析,冲突面积162.3748公顷,占比0.94%,这部分耕地分布于林区范围,坡度较高,质量较差,耕作条件一般。

4、耕地保护责任仍然艰巨

按照“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上级下达苍南县耕地保护任务24.8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2.66万亩。现有耕地面积25.46万亩,与耕地保护责任相比缺口仍然存在。另外我县有“即可恢复”潜力图斑面积12.88万亩,“工程恢复”潜力图斑面积4.07万亩。即使算上即可恢复,与耕地保护责任仍存差距,我县耕地保护责任压力大。

5、农业产业规模化程度不高,必要实施宜机化改革

全县农业产业规模不够彻底,不能覆盖全范围,仍有很多地方农业规模化亟待提高。县内设施农业用地172.3812公顷,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0%以上,地区发展也相对不平衡,平原地区规模化程度较高,山地丘陵地区规模化程度小。设施农业以个体生产为主,生产规模总体偏小,比较分散,设施农业的机械化程度低,配套水平不高,设施结构简易,规模化程度有待提高。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规划原则

1、坚持党政同责,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把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清醒认识形势,坚持底线思维,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良田粮用等制度,坚决遏制“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完成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目标等任务。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考核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苍南力量。

2、坚持规划引领,重塑保护利用格局

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和依据,严格落实各项规划

目标,围绕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细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

护任务和整治目标,实现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构筑坚实的自然资源与绿色空间基础。

3、坚持底线思维,从严强化用途管制

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海生命共同体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强化耕地保护底线约束,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国土安全。

4、坚持藏粮于地,提升综合生产能力

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结合各地耕地资源禀赋,制定不同的耕地保护和利用策略,保护自然资源、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传承历史文化脉络,营造本地特色,引导特色产业发展。

第二节 规划目标

到2027年,耕地保护全程一体化和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利用体系基本形成。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奖惩并举的耕地保护机制全面构建,现代化、法治化的耕地保护体系基本建成,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布局合理。

至2027年末,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4.8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少于22.66万亩。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不少于31.27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面积不少于11.91万亩,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22万亩以上。围绕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设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程9个,其中万亩方整治项目区不少于1个,千亩方整治项目区不少于8个。其中约束性指标8项,预期性指标26项。具体规划指标详见,主要控制指标表。

表2-1 苍南县耕地保护利用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单位

上级下达指标

目标值

属性

耕地保护红线

1

永久基本农田

万亩

22.66

22.66

约束性

2

耕地保护目标

万亩

24.88

24.88

约束性

3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万亩


0.85

预期性

4

耕地占补平衡规模

万亩


0.50

预期性

5

“田长制”落实到村比例

%


100.00

约束性

6

耕地提质改造

万亩


0.55

约束性

7

耕地功能恢复

万亩


0.40

约束性

8

“两非”整治

万亩


0.60

约束性

9

后备资源开发

万亩


0.18

预期性

粮食安全底线

10

高标准农田建设

万亩


31.27

约束性

11

粮食生产功能区

万亩


11.91

约束性

12

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

万亩


11.73

预期性

13

土壤健康

%


95.00

预期性

14

粮食播种面积

万亩


22.00

预期性

15

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万吨


9.00

预期性

农业产业发展

16

“1+2+6”苍南创意农业发展

/


/

预期性

17

沿浦湾“红树林种植+青蟹养殖耦合”生态共存建设项目

/


/

预期性

18

马站草屿打石坑民宿集群项目

/


/

预期性

19

岱岭畲乡农旅共富产业综合体项目

/


/

预期性

空间治理能力

20

百千万建设个数


9

约束性

21

多田套合比例

%


100.00

预期性


第三章 严格落实保护目标,构建耕地保护格局 第一节 探索耕地保护的新布局空间

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略) 级规划“浙东南温黄温瑞平原”和市级规划“平苍平原万亩良田片”农业空间发展要求,以适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为导向,规划“一核两心三带四区百园”的现代农业发展空间。

“一核引领”,规划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核心,引领全县积极创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范围包括灵溪、桥墩、矾山三镇。

“两心支撑”,规划创建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两大示范中心。包括马站片区设施农业示范中心、“金钱宜”片区农业机械化示范中心。

“三带串联”,通过发展带、交通轴串联全县农业重点基地和平台,规划链状、块状的农业产业集聚区。包括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168金色海岸渔业产业带、东北部农林牧旅综合产业带。

“四区集聚”,规划全县粮油、果蔬、林特、畜禽产业集聚区。包括江南与江西平原粮油生产区、沿江高效果蔬示范区、西部特色经作区和中西部畜禽养殖区。

“百园示范”,规划全县农业产业发展示范平台。包括现代农业区、农业标准园、美丽牧场、健康养殖场、农业科技园、休闲农业园、田园综合体等现代农业示范园。

构建与农业生产力布局相匹配的耕地保护空间,划分形成粮食生产优势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耕地复合利用区;基于耕地保护利用分区,明确各分区主导利用方向、种植类型,引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方向,分级分类保护重要农业资源,合理优化耕地保护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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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苍南县耕地保护格局图

(略) 自然地理格局为依据,衔接农业空间格局,构建耕地保护总体空间格局;构建“金字塔型”耕地保护体系,逐步推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三区合一”;实现耕地空间、数量、质量、生态、产能等“五位一体”保护。

第二节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

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现状耕地的基础上,2021年已恢复的耕地可纳入耕地保护任务,苍南县耕地保护任务为规划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586.6700公顷(24.88万亩),通过耕地功能恢复、土地综合整治等措施,实现耕地数量稳中有升,力争规划期末实有耕地面积不低于24.88万亩。

2、耕地保护任务划定规则

属于2009年底后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且已依法批准且落实占补平衡即将建设的、已实施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计划且符合退耕情形要求的、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内结余的、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的、位于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位于河湖范围内根据淹没频次经认定需退出经认定不纳入的耕地的以及2022年前补充耕地储备库剩余耕地等情形的,可以不纳入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护任务,其余现状耕地应尽量划入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护任务。

3、严格落实集中连片耕地重点保护

统筹现状耕地、即可恢复地类和耕地后备资源,逐步通过实施耕地进出平衡和耕地补充工程,引导耕地集中连片,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在集中连片整治区内开展“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逐步实现“一核两心三带四区百园”的农业空间总体格局。

结合自然地理、耕地质量分等,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地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的优质耕地明确为耕地保护重点区域;实现耕地重点保护区域的空间传导,实现“子孙田”的永久保护和传承。

4、全面深化与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

“田长制”是耕地保护工作开展形式的创新,其核心是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网格化监管。“田长制”的负责制度是,自上而下确定责任人,压实政治责任和保护责任,最终实现耕地保护责任的全面覆盖。是指根据地方实际, (略) 、县、乡、村多级“田长制”责任体系,上一级“田长”监督下一级“田长”,下一级“田长”对上一级“田长”负责,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层层抓好落实。

深入落实并实施党政同责, (略) 、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系统建立田长制逐级考核办法。

“田长制”根本思路是以责任制为核心,最终目标是保护粮食安全。“田长制”具有很多优势,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每个地方耕地类型、技术手段、目标定位各有不同,以地方实际为基础,建立了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便于实施、能出成效的工作制度。二是落实责任制工作体系。与“河长制”“林长制”类似,“田长制”的实施也是以多级联动的形式,构建多级责任考核体系,逐级负责,最终实现保护责任全覆盖。三是以保障粮食安全为最终目标。民为国基,谷为民命,而有耕地才能有粮食,“田长制”实施,实际是以保护耕地的举措来保障粮食安全,守护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5、耕地保护任务划定成果

全县划定耕地保有量24.88万亩,主要分布在灵溪镇、钱库镇、金乡镇、桥墩镇、马站镇、矾山镇、赤溪镇和藻溪镇等8个镇。

第三节 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在纳入耕地保护任务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至2027年,全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5106.1728公顷(22.66万亩)。

执行最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坚决遏制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灾 (略) 批准占用或依法认定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以及经国家批准的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所必须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应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补划。

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对零星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布局优化,积极引导连片永久基本农田相邻地块有序恢复成耕地,对于连片基础设施良好的耕地,通过整治和集中连片建设,优先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苍南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5106.1728公顷(22.66万亩),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均为现状稳定耕地。苍南县2022年稳定耕地面积16449.2664公顷,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占2022年稳定耕地总面积的91.83%。

表 3-1 苍南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现状稳定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划定情况

稳定耕地划入比例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

现状稳定耕地

灵溪镇

4284.1765

3716.3225

3716.3225

86.75%

藻溪镇

993.5032

935.4842

935.4842

94.16%

宜山镇

353.9828

304.8926

304.8926

86.13%

钱库镇

2291.7004

2174.919

2174.919

94.90%

望里镇

355.9035

316.576

316.576

88.95%

金乡镇

1353.523

1260.5447

1260.5447

93.13%

炎亭镇

92.5124

88.7581

88.7581

95.94%

大渔镇

38.0755

41.7028

41.7028

109.53%

桥墩镇

1290.5668

1204.1226

1204.1226

93.30%

莒溪镇

376.7023

368.7063

368.7063

97.88%

矾山镇

1096.6276

1048.0734

1048.0734

95.57%

南宋镇

395.7249

392.3687

392.3687

99.15%

马站镇

1214.6761

1120.7887

1120.7887

92.27%

赤溪镇

1036.9902

998.2054

998.2054

96.26%

凤阳畲族乡

243.0745

243.991

243.991

100.38%

岱岭畲族乡

254.2593

241.1547

241.1547

94.85%

沿浦镇

535.8128

434.1869

434.1869

81.03%

霞关镇

241.4546

215.3752

215.3752

89.20%

合计

16449.2664

15106.1728

15106.1728

91.83%

第四节 统筹落实三线划定

1、统筹落实永久基本农田

苍南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6449.2664公顷。

2、统筹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苍南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841.3074平方公里,其中 点击查看详情》》 域生态红线133.8886平方公里,海域生态红线707.4188平方公里。

3、统筹落实城镇开发边界

以“强市级统筹、促结构优化”为宗旨,“保战略重点、保重大项目、保近期建设、保基本民生”,苍南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56.1400平方公里,均为城镇集中建设区。

3、协调调整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

衔接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调整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将农业“两区”范围内的不稳定耕地和非耕地调出,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集中连片、局部调整”原则,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进行补划,坚决防止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非粮化”。

至2027年底,基本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部纳入高标准农田的目标,逐步推动“金字塔型”耕地保护分类体系构建,实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三区合一”,有效提升粮食生产产能,保障粮食安全。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化调整要求,现状高标准农田内永久基本农田12215.7247公顷,高标准农田外永久基本农田7847.9356公顷可作为补划潜力。


第四章 创新耕地利用分区,引导耕地格局优化 第一节 创新构建耕地利用分区

表 4-1耕地保护利用分区

单位:公顷

规划分区名称

分区面积

耕地面积


恢复属性地类面积

其他地类面积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粮食种植区

33127.3

10196.3

8822.642

2649.75

20281.3

蔬菜种植区

10983.7

968.107

924.6378

995.453

9020.12

特色经作区

26706

2889.53

2668.4758

3614.22

20202.2

畜禽养殖区

28803

2328.13

2156.4778

2996.65

23478.2

总计

99620

16382.067

14572.2334

10256.073

72981.82

1、粮食种植区

粮食种植集中区以种植水稻、小麦、旱杂粮(玉米、薯类、豆类)等粮食作物为主, (略) 粮食供应安全。

粮食种植集中区以质量较优、集中连片度较高、田间配套设施较好、适宜规模化经营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为主,区内单片区面积一般不低于2000亩,区内现有耕地面积一般不低于70%(平原区不低于80%),区内耕地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低于50亩(平原不低于100亩)、平均坡度一般在6度以下,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率原则应达到80%以上。

粮食种植集中区主要分布在马站镇、金乡镇、钱库镇、望里镇、宜山镇、灵溪镇和藻溪镇等乡镇,划定面积为33127.3355公顷,其中区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8822.6420公顷,一般耕地面积为1373.6754公顷,恢复地类面积为2649.7505公顷,其他地类面积为20281.2676公顷。

2、蔬菜种植区

蔬菜种植区主要在山地丘陵海拔较高地区种植高山有机蔬菜,包括番茄、辣椒、黄瓜等作物,以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为主。高山蔬菜种植区分布在望里镇、藻溪镇、马站镇等乡镇,划定面积为10983.6761公顷,其中区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924.6378公顷,一般耕地面积为43.4687公顷,恢复地类面积为995.4528公顷,其他地类为9020.1168公顷。

3、特色经作区

特色经作区主要种植特色农产品,以种植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区域为主。农特产品保护区主要分布在马站镇、矾山镇、桥墩镇等乡镇,划定面积为26706.0012公顷,其中区内恢复地类面积为3614.2243公顷,其他地类面积为221.0578公顷。

4、畜禽养殖区

畜禽养殖区主要用于羽蛋鸡、湖羊及家禽等产品或种植菱角、莲藕、紫菜等水生农作物,其中坑塘水深不超过40cm,以农业农村部门“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用于浅塘养殖或种植水生农作物等区域为主。畜禽养殖区主要分布在赤溪镇、大渔镇、莒溪镇等乡镇,划定面积为28803.0031公顷,其中区内恢复地类面积为2996.6487公顷,其他地类面积为171.6551公顷。

第二节 强化利用分区管制规则

1、粮食种植区管制规则

种植类型准入:分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上原则种植水稻、小麦、旱杂粮(玉米、薯类、豆类)等粮食作物种植。恢复地类应根据耕地“进出平衡”实施方案,逐步向种植粮食作物调整,在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实施前,一般耕地可以维持现状种植类型不变,但不得随意转为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其他种植类型。区内其他地类经土地整治后的新增耕地应种植粮食作物。种植其他当年生作物需种植一季粮食作物或者采取符合国土调查耕地认定标准中粮食和非粮作物间作、套种的土地利用方式。在确保粮食作物稳定、粮食产量供给充足的情况下,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后可适当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作物。

建设项目准入:符合国家、省要求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疫情防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等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允许少量占用,并及时按要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占用一般耕地的按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区内建设临时用地应符合有关要求,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开展必要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配套建设涉及少量占用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要在项目区内予以补足;难以补足的,在县域范围内同步落实补划任务。占用一般耕地发生地类改变的,需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区内一般耕地经耕地“进出平衡”方案批准后,允许转为规模化粮食种粮配套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用地规模应符合部、省有关要求。

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开展必要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配套建设,可以由一般耕地转出,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2、蔬菜种植区管制规则

种植类型准入:蔬菜种植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现状已经种植蔬菜等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区内恢复地类参照粮食种植集中区内恢复地类相关要求管理。区内其他地类经土地整治后的新增耕地应种植粮食、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作物。

建设项目准入:参照粮食种植集中区进行管理。

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参照粮食种植集中区进行管理。

3、特色经作区管制规则

种植类型准入:主要种植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名优特新”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除符合耕地种植类型外, (略)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调整现状种植类型。

建设项目准入:非农建设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要求,经批准建设占用区内耕地,应优先使用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占用耕地需补足同等数量和质量、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鼓励区内一般耕地与粮食种植集中区、蔬菜种植区内的其他农用地通过耕地“进出平衡”进行置换。

4、畜禽养殖区管制规则

种植类型准入:主要用于浅塘养殖或种植水生农作物,其中坑塘水深不宜超过40cm。除符合耕地种植类型外, (略) 级农业农村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调整现状种植类型。

建设项目准入:准入要求与蔬菜种植区保持一致。

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准入要求与蔬菜种植区保持一致。

第三节 引导耕地保护布局优化

明确耕地利用分区,通过“分区+管制”的方式,分别从种植类型准入、建设项目准入和耕地“进出平衡”三方面严格落实分区用途管制。在种植类型准入方面,优先推动粮食种植集中区内的耕地进行恢复并种植粮食作物,加大粮食种植集中区的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引导粮食种植规模化。在建设项目准入方面,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确实无法避让的项目需优先避让优质耕地,国土整治需向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及优质耕地集中连片区域聚集。在耕地“进出平衡”方面,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设施建设用地,坚决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在“分区+管制”的机制下,着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供给,进一步优化耕地空间格局,充分挖掘潜耕地后备资源潜力,保障规划期内建设占用需求,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第四节 设施农业用地规划引导

为保障粮食生产需要,应合理配置规模化种粮所必须的附属配套设施用地,优化设施农业用地布局。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粮食烘干设施、晾晒场、粮食和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农资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

苍南县现有种植类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总面积179.5838公顷,仅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1.12%,难以满足实际粮食生产需求,无法满足规模化种粮需要。

合理引导苍南县设施农业用地布局发展,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的原则,在粮食种植集中区、蔬菜种植区和畜禽养殖区内增加设施农业用地数量,着重加大西部及中部地区设施农业用地支持力度,引导规模化种粮所必需的附属配套设施用地落地。在畜禽养殖区、浅特色经作区内,明确坚持“农地农用”,对于直接服务农业生产的,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业设施占用土地,给与一定政策支持,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通过设施农业用地布局优化,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切实满足粮食生产需求。至2027年,预计增加规模化种粮附属配套设施,基本覆盖永久基本农田范围。


第五节 耕地利用分区传导机制

1、乡镇耕地保护利用规划传导落实

各乡镇落实县级耕地保护利用规划在耕地保护格局、耕地利用分区、用途管制、国土整治引导有关要求。

2、乡镇耕地“进出平衡”方案传导落实

各乡镇在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时,需符合县级耕地保护利用规划中耕地利用分区和用途管制相关要求。

3、耕地保护重点工作传导落实

各乡镇在开展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耕地功能恢复等重点工作时,需在县级耕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耕地利用分区引导下开展,进一步优化耕地保护格局。

4、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传导落实

在审批项目建设时,新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需符合耕地利用分区管制有关要求。

第五章 更实举措落实重大改革,构建耕地保护监管体系 第一节 深化数字化改革

深化“耕地智保”数字化改革和应用场景拓展;加快“浙农田”“浙农优品”等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实现农田“建、管、用”的全链条数字农业发展;推进自然资源与农业农村部门数据贯通、业务协同。

苍南县通过推广应用“耕地智保”场景,开启“技防+人防”的新型耕地保护模式,实现了破坏耕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

苍南县现状耕地面积16971.3200公顷(25.46万亩),耕地资源十分稀缺。考虑到耕地集中、违法行为高发易发等因素,全县设立耕地保护高位铁塔监控探头144个,县级田长一年巡一次,乡级田长半年巡一次,村级田长一个月巡一次,巡查员每周巡一次,通过乡级、村级田长、巡查员实地综合研判,结合铁塔监控盲区设置巡查打卡点,优化打卡轨迹。

耕地保护“一张图”,强化实时监管。苍南构建了“天、地、人”监管体系,启动“耕地智保”应用场景,即打通卫星遥感数据、铁塔视频监控、巡查员田间巡查,通过对历史影像、耕地卫片检查以及在建项目数据入库等基础数据建设,乡镇通过平板电脑“一张图”系统了解辖区内各类项目情况和耕地保护数据信息,实现耕地全天候动态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县级田 (略) 、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大数据中心等纳入成员单位,乡镇城建办、自然资源所、农办的负责人和专职人员组成乡级田长办,层层抓落实。系统在推送预警信息后,村级巡查员上报具体情况,由乡镇田长办研判处置,并视情况向县级田长办上报,县级田长办联系相关成员单位协同处理,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基层常态联动的全流程闭环处理。

第二节 从严执行耕地保护地方法律法规

(略) 积极建立《耕地保护法》(草案)相适应的地方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将《 (略)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订为《 (略) 耕地保护条例》;同时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制度下的耕地保护政策研究。苍南县进一步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力,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合理使用土地。严格用地报批程序,对耕地实行特别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关,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从严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和“六个严禁”的规定,做到不擅自降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不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确保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耕地数量的总体稳定,切实做到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并做好在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中永久基本农田的落实,做好与空间规划的沟通协调,统筹协调城镇开发边界线与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红线,确保从空间规划中落实最严格保护耕地制度。采取“多科室联动”模式,建立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工作台账,对重大基础设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设施农业用地、临时用地等项目,做好涉及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数据整合。

第三节 全面优化耕地保护财政支撑制度

推进各项补偿奖励资金统筹管理,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健全完善耕地保护正向激励机制,推动涉农项目、资金、政策等要素向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地区倾斜;探索建立种粮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2022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县府办苍政办〔2016〕57号文件《关于印发苍南县耕地保护补偿施办法的通知》。做好2022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统计核发工作,下达2022年度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约1547万元。

第四节 改进完善耕地保护机制,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加强耕地保护制度建设。开展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情况调研评估,调整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略) 级补助资金分配办法。

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略) 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层层压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全面总结“十三五”耕地保护工作, (略) 、市对我县“十四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压实乡镇、村级组织耕地保护责任。

加强耕地保护宣传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学习宣传党中央、 (略) 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各地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营造耕地保护良好氛围。


第六章 更严要求落实重大行动,构建耕地保护治理体系 第一节 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专项行动

推进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专项行动,形成耕地布局集中连片、农田配套设施完善、田园美丽生态和谐、适合规模种植和现代农业生产的优质耕地。

(略) 要求,苍南县需加快实施1个万亩方、8个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项目;加快建设布局集中连片、农田设施完善、生态条件良好、适合规模种植和现代农业生产的优质永久基本农田。

表 6-1 苍南县各百千万永农集中连片整治情况表

单位:万亩、个

行政区

合计

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

时序安排

万亩方

千亩方

百亩方

灵溪镇

4


4


2023-2027

藻溪镇

1


1


2023-2027

钱库镇

1


1


2023-2027

金乡镇

1

1



2023-2027

马站镇

2


2


2023-2027

合计

9

1

8


2023-2027


第二节 宜耕后备资源开发专项行动

积极推进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拓宽补充耕地途径, (略) 耕地占补平衡,落实耕地占补目标,保障粮食安全。依托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土地整治规划等厘清家底,加快推进全县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工作。规划到2027年,宜耕后备资源开发118.3885公顷(0.18万亩),完成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确保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生态有改善。

表 6-2苍南县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

时序安排

备注

灵溪镇

24.199

2023—2027


藻溪镇

5.4353

2023—2027


宜山镇

3.971

2023—2027


钱库镇

6.5334

2023—2027


望里镇

6.4109

2023—2027


金乡镇

10.2611

2023—2027


炎亭镇

6.0364

2023—2027


大渔镇

1.7613

2023—2027


桥墩镇

9.6027

2023—2027


莒溪镇

1.1492

2023—2027


矾山镇

16.2426

2023—2027


南宋镇

0.2025

2023—2027


马站镇

11.5359

2023—2027


赤溪镇

7.9658

2023—2027


凤阳畲族乡

0.71

2023—2027


岱岭畲族乡

0.877

2023—2027


沿浦镇

3.3942

2023—2027


霞关镇

2.1002

2023—2027


合计

118.3885

--



第三节 耕地提质改造专项行动

积极推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力度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依托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新型农业科技支撑等手段,持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粮食生产高质量转型发展。到2027年,全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0060公顷(31.27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793.3333公顷(1.18万亩),补建高标准农田1240公顷(1.86万亩),改造提升1880公顷(2.82万亩)。同时,推动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规划期间完成133.3333公顷(0.2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到2027年,实施旱地改水田365.1796公顷(0.55万亩)。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增加高效节水灌溉面积;通过加强农业种植科技投入水平,实现规划期内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表 6-3苍南县旱改水潜力

单位:公顷

行政区

旱改水潜力面积

时序安排

备注

灵溪镇

34.0694

2023—2027


藻溪镇

32.7036

2023—2027


宜山镇

0.6633

2023—2027


钱库镇

29.7455

2023—2027


望里镇

5.0453

2023—2027


金乡镇

45.2399

2023—2027


炎亭镇

1.1659

2023—2027


大渔镇

6.9355

2023—2027


桥墩镇

19.0125

2023—2027


莒溪镇

11.3779

2023—2027


矾山镇

50.1076

2023—2027


南宋镇

23.3972

2023—2027


马站镇

41.3024

2023—2027


赤溪镇

27.1646

2023—2027


凤阳畲族乡

4.3056

2023—2027


岱岭畲族乡

7.4818

2023—2027


沿浦镇

16.3363

2023—2027


霞关镇

9.1253

2023—2027


合计

365.1796

--


第四节 农业两区建设专项行动

积极推进农业两区建设专项行动,稳定粮食有效供给,坚决守好耕地保护红线,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与“三区三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有效衔接,优化调整粮食功能区布局,将位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外的永久基本农田与现有粮食功能区内的非稳定耕地调整置换,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高标准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促进特色农业产业向产业平台集聚、向优势产区集中,打造乡村产业集群。至规划期末粮食生产功能区与永农基本农田重合比例达100%,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2万亩左右,实现粮食综合生产能约9万吨,口粮自给率达到40%。

第五节 耕地功能恢复专项行动

审慎稳妥推进耕地功能恢复专项行动,科学合理制定耕地恢复补充方案,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保护红线。通过耕地功能恢复,优先恢复百千万亩范围内、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内可恢复地类恢复耕地属性。规划期末耕地功能恢复面积269.5657公顷(0.40万亩)。

在耕地保护任务低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制定耕地恢复补充方案后,仍未达到责任目 (略) 耕地责任代偿机制,完成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表 6-5苍南县耕地功能恢复计划安排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耕地功能恢复潜力

时序安排

备注

灵溪镇

26.8698

2023—2027


藻溪镇

6.1097

2023—2027


钱库镇

14.2919

2023—2027


望里镇

7.3758

2023—2027


桥墩镇

96.677

2023—2027


矾山镇

4.8565

2023—2027


马站镇

18.3669

2023—2027


赤溪镇

61.7181

2023—2027


凤阳畲族乡

4.0567

2023—2027


岱岭畲族乡

6.6108

2023—2027


沿浦镇

13.772

2023—2027


霞关镇

8.8605

2023—2027


合计

269.5657

--


第六节 耕地保护价值实现与传承专项行动

苍南县马站四 (略) 第一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积极推动耕地保护价值实现与传承专项行动,发挥耕地多元价值,系统总结农耕文化保护传承的特色案例,推动耕地保护价值实现与传承专项行动,加强农耕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规划期内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耕地保护价值实现典型案例。

进一步挖掘农遗蕴含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方面价值,突出文化赋能乡村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略) 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建设。努力做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后半篇文章,利用各地农业文化遗产、农耕文化等特色资源发展农遗产业、创意产业,开发“稻鱼共生”“茭鸭共生”“林菇共生”“梯田共生”“茶羊共生”等现有农遗资源,打造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郁的农遗产业。到2027年, (略) 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个。


第七节 耕地“两非”整治专项行动

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严禁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挖田造湖造景、违规从事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禁止利用耕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挖塘养殖、闲置荒芜等“非粮化”行为,遏制增量,妥善分类逐步处置存量。认真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向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转化的管制规则,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要确保稳定利用的耕地进出平衡,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质量稳步提升、耕地生态逐步改善、粮食产能不断巩固。改进耕地破坏鉴定办法,为依法查处破坏耕地行为提供重要依据。开展耕地抛荒、灾毁耕地复垦专项检查,促进耕地科学合理利用,推进即可恢复地类复耕,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

第八节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推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通过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新型农业科技支撑等手段,构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体系。

1、耕地质量提升

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完善田间灌排和生态防护工程,增强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还田,豆粮复合种植,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耕层结构,提高土壤肥力。

2.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兼顾油料、糖料、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重点县、制种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区域建设,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宜机作业、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统筹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 (略) 级下达的建设任务。

3.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推进农艺节水,推广水肥一体及喷灌、滴灌等农业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秸秆肥料化,集成推广秸秆还田土壤增碳技术,改造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装备。以沼液综合利用、有机肥生产应用为重点,有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4.新型农业科技支撑

开展绿色技术联合攻关和集成应用,研发绿色高效功能性肥料等绿色投入品,推广适用土壤改良培肥、节水节肥节药、废弃物循环利用等农业绿色生产技术。

5.设施农用地保障

挖掘自身资源环境禀赋,在满足耕地保有量和足额划定耕地保护红线的基础上,为发展设施农业预留空间,提高区域农产品供给能力。

第九节 土壤健康专项行动

强化耕地土壤保育,推进土壤健康专项行动,构建耕地土壤健康管理新体系。到规划期末土壤酸化、土壤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生物多样性持续改善。积极推进土壤健康专项行动,依托土壤健康体检、障碍土壤治理、土壤生态修复、健康土壤培育等手段,构建土壤健康管理新体系,创新健康土壤培育和保护利用新格局,发挥健康土壤对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积极作用,不断提高耕地综合产能,促进绿色生态农业高质量发展。至规划期末土壤酸化、土壤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5%以上;化肥使用量及农药使用量完成上级下达任务,耕地环境质量类动态调整基本完成,保障全县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与2023年相比基本不增加,全县新垦造耕地土壤污染调查覆盖率不低于95%,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农业生产需求。


1、精准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

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结合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综合考虑受污染耕地类型、污染物类型及污染程度、主要种植作物等因素,科学制定并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计划,分步骤推进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建立,逐步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加强对工矿企业及其他存在污染风险地块新垦造的耕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实施分类管理,保障新增耕地的土壤环境质量。

2、着力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

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工作。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防治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打造系统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3、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

持续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确保农用地的灌溉水水源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可能因灌溉用水污染导致的土壤污染、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及时调整用水来源,并禁止持续用受污染的水源灌溉农用地。


4、推动土壤监测预警数字化运用

落实土壤监测预警应用场景运行。抓好用途变更地块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综合数据+实时预警+协同监管+有效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监管模式。

第十节 耕地减排增汇专项行动

围绕“3060”双碳目标,推进耕地减排增汇专项行动,发展耕地固碳减排技术体系;探索建立耕地碳汇交易,规划期内形成一批可推广的耕地固碳减排工程实践案例和技术推广应用方案。在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开展稻田 点击查看详情》》 烷减排、化肥减量增效、农机绿色节能、农田碳汇提升等行动以实现种植业节能减排。推广优良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提高氮肥利用效率,降低氧化亚氮排放。在适宜区域推广应用保护性耕种、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等措施,促进耕地种植业减排。落实藏粮于技,通过科技创新推动现代化绿色化农业发展,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以及农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监测等领域科技水平,促进耕地土壤减排增汇。探索建立耕地碳汇交易和碳汇数据库,拟定碳税、补贴等碳汇交易机制。到2027年,争创低碳生态农场。


1、发展一批低碳(零碳)农业试点

引进国内外先进的低碳农业技术,集成构建具有山区特色的农业减排固碳技术模式,进行关键技术集成和场景示范的应用推广,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农业碳达峰工作。加强农业碳汇资源培植,积极挖掘农业固碳增汇潜力;充分利用农业减排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推动农业由碳源向碳汇转变。

2、土壤清洁提质

巩固农业固碳成果,提升农田碳汇能力。包括秸秆、生物炭或有机肥还田、茶果园生草覆盖等和减少土壤侵蚀,提高农业土壤的固碳量;扩大农田自然碳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加大商品有机肥施用、秸秆利用、土壤改良、绿肥种植等技术应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增加土壤有机碳储量,提高农田固碳增汇能力。

3、农业数字化改革

推动农业碳排放全过程数字化监管体系。率先从示范性农资店和试点主体入手,依托数字化手段打造开展肥药超限额、超范围预警和生产记录全程追溯,提供病虫害精准测报、测土配方施肥建议、产业技术团队专家在线解答等服务。


第七章 强化组织保障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切实发挥党举旗定向、统领全局的引领作用,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全面压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加强规划传导和计划实施,加快科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健全配套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弘扬和传承农耕文化,营造全民耕地保护氛围,扎实推进耕地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第二节 健全共同责任机制

强化落实耕地保护部门共同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主动作为,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耕地保护职责,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法规政策,加大督察执法和政策宣传力度。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耕地质量保护工作,实施和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耕地利用和农业结构调整,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统筹林业发展规划与耕地后备资源。财政主管部门要保障耕地保护奖补资金落实,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及时掌握和反馈全县耕地环境状况。审计部门要切实将耕地保护责任履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项目选址、立项加强评估论证,严格审核,尽量不占或减少占用耕地。纪委监委、法院、检察、公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推进建立违法用地纪检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落实涉及耕地违法违规问题的联动办案制度。

第三节 强化耕地价值实现

积极推动耕地保护价值实现与传承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耕地多元价值。系统总结农耕文化保护传承的特色案例,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规划期内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充分挖掘农耕文化保护传承特色案例

第四节 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实施成片开发土地征收,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建立成片开发土地征收实施监管机制,规范成片开发土地征收工作。建立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认定机制。

加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实施监管。落实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最低补偿标准。开展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全面执行调整完善后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推动农民住宅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政策落实,切实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推行阳光征地和谐征地。严格履行土地征收程序,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征地批前工作,全面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建设“数字征迁”智慧监管系统,开展征地程序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公开征地信息,推动依法征地、和谐征地、阳光征地。

第五节 加强支撑技术创新

在规划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在政策法规体系引导下,通过科技赋能、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提高耕地保护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程度,促进耕地资源的安全利用,为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实现提供坚实、强大的技术支撑。

科技赋能提升耕地保护智慧监管水平。通过综合应用卫星遥感、人工智能、三维GIS、移动通信等科技手段,融合多场景应用为耕地保护提供新技术和新手段,全面建立并实施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制度完备、监管到位的管理保护体制,实现耕地变化信息监测、耕地保护监督、占补平衡、进出平衡、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等耕地保护业务管理工作的数字化、网络化以及智能化,实现耕地保护“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全覆盖,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为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事业探索新路子、推动新跨越、促进新发展。

信息化建设增强耕地资源治理能力。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一张图”,有效对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电子政务审批系统、“田长制”管理信息平台等,建立全县耕地保护“一张图”,集成耕地变化信息、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恢复耕地任务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整治等内容,全面、实时、 (略) 耕地数量、质量等情况,加快从数据到决策、从决策到指令的过程,增强耕地资源治理能力。

将专项规 (略) 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通过汇交叠加,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实施信息系统,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确保规划能实施、项目能落地。建立健全一体化监测预警评价机制,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等落实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建立五年定期体检和评估制度,根据监测评估结果实行差异化管控政策和措施。


第八章 资金筹措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积极与国家、省级沟通,争取中央、省级财政对我县各项重大行动的支持,为规划期内各项重大行动的完成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以完成规划确定的任务为目标,在不改变现有资金渠道的前提下,统筹整合相关重大行动建设相关资金,形成建设合力。 (略) 级要求,在县政府领导下,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决策协商制度和征求意见制度等方式,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建设规划、实施区域、投入方向、支持环节、项目选择等方面有机联结、相互匹配、协调衔接的工作局面;依据重大行动计划,围绕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大项目,科学布局,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将资金和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做到统一标准、先易后难、连片治理、配套建设、整体推进;研究制定统筹整合资金的具体方案,引导各类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和规模投入,做到“多条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头组织实施,确保责任落实。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制定积极的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调动社会组织及个人投入相关重大行动的积极性; (略) 场机制,鼓励和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投入相关建设项目中;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的农民筹资筹劳,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利用规划相关重大项目中。


附表 1、主要控制指标表 2、耕地保护重点区域表 3、重大工程规划表 附图 1、土地利用现状图 2、耕地与恢复地类分布图 3、粮食生产功能与高标准农田区分布图 4、国土空间“三线”规划图 5、重大行动专题图

重大工程规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区域

重点任务

主要指标

建设时序

1

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

集中连片整治专项行

灵溪镇、藻溪镇、宜山镇、钱库镇、金乡镇、炎亭镇、矾 山镇、马站镇

推进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专项行动,形成耕地布局

集中连片、农田配套设施完善、田园美丽生态和谐、适合规模种 植和现代农业生产的优质耕地。

规划期内完成万亩方1个,千亩方7个

2023年-2027年

2

宜耕后备资源开发专 项行动

灵溪镇、藻溪镇、钱库镇、望里镇、炎亭镇、桥墩镇、莒

溪镇、矾山镇、南宋镇、赤溪镇、马站镇、霞关镇、沿浦

镇、凤阳畲族乡、岱岭畲族乡

积极推进宜耕后备资源开发,拓宽补充耕地途径, (略) 耕地 占补平衡,落实耕地占补目标,保障粮食安全。依托后备资源调 查评价、土地整治规划等厘清家底, (略) 耕地后备资源

开发工作。

规划期内新增耕地1574.7525亩

2023年-2027年

3

河湖耕地“稳水固田” 专项行动

灵溪镇、藻溪镇、钱库镇、

望里镇、金乡镇、炎亭镇、大渔镇、桥墩镇、莒溪镇、矾

山镇、南宋镇、马站镇、赤溪镇、凤阳畲族乡、岱岭畲族

乡、沿浦镇、霞关镇

推进河湖耕地“稳水固田”专项行动,坚持一田一策、系统治理,

实现不稳定耕地向稳定耕地转变,扩大有效耕地规模。

规划期内实施“稳水固田”1452亩

2023年-2027年


耕地提质改造专项行 动

灵溪镇、藻溪镇、钱库镇、

望里镇、金乡镇、炎亭镇、大渔镇、桥墩镇、莒溪镇、矾

山镇、南宋镇、马站镇、赤溪镇、凤阳畲族乡、岱岭畲族

乡、沿浦镇、霞关镇

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增加高效节水灌溉面积;通过加强农业 种植科技投入水平,实现规划期内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新建高标准农田1.19万亩,补建高标准

农田1.86万亩,改造提升2.82万亩;实施

旱地改水田1.05万亩

2023年-2027年

4

农业两区建设专项行 动

灵溪镇、藻溪镇、钱库镇、

望里镇、金乡镇、炎亭镇、大渔镇、桥墩镇、莒溪镇、矾

山镇、南宋镇、马站镇、赤溪镇、凤阳畲族乡、岱岭畲族

乡、沿浦镇、霞关镇

将位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外的永久基本农田与现有粮食功能区内的 非稳定耕地调整置换,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

粮食生产功能区与永农基本农田重合比 例达100%,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2万亩 左右,实现粮食综合生产能约9万吨,口

粮自给率达到40%。

2023年-2027年

5

耕地功能恢复专项行 动

灵溪镇、藻溪镇、钱库镇、望里镇、桥墩镇、矾山镇、马

站镇、赤溪镇、凤阳畲族乡、岱岭畲族乡、沿浦镇、霞关

探索耕地责任目标代偿机制,在耕地保护任务低于耕地保护责任 目标的,制定耕地恢复补充方案后,完成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耕地功能恢复面积4043.4855亩

2023年-2027年

6

耕地保护价值实现与 传承专项行动

马站镇

进一步挖掘农遗蕴含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科技等方面价 值,突出文化赋能乡村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苍南县新增全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个,

加快1个山水林田湖草沙农遗项目建设;

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35亿元。

2023年-2027年

7

耕地“两非”整治专项 行动

灵溪镇、藻溪镇、钱库镇、

望里镇、金乡镇、炎亭镇、大渔镇、桥墩镇、莒溪镇、矾

山镇、南宋镇、马站镇、赤溪镇、凤阳畲族乡、岱岭畲族

乡、沿浦镇、霞关镇

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推进即可恢复地类复耕,确保耕地总量 不减少。

2023年-2027年

8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 升专项行动

灵溪镇、藻溪镇、钱库镇、

望里镇、金乡镇、炎亭镇、大渔镇、桥墩镇、莒溪镇、矾

山镇、南宋镇、马站镇、赤溪镇、凤阳畲族乡、岱岭畲族

乡、沿浦镇、霞关镇

推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通过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高

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工程、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新型农 业科技支撑等手段,构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体系。

构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体系。

2023年-2027年

9

土壤健康专项行动

全县

强化耕地土壤保育,推进土壤健康专项行动,构建耕地土壤健康 管理新体系。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5%以上,保障全

县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与2023年相比基

本不增加,全县新垦造耕地土壤污染调 查覆盖率不低于95%。

2023年-2027年

10

耕地减排增汇专项行 动

全县

围绕“3060”双碳目标,推进耕地减排增汇专项行动,发展耕地固

碳减排技术体系;探索建立耕地碳汇交易,规划期内形成一批可 推广的耕地固碳减排工程实践案例和技术推广应用方案。

形成一批可推广的耕地固碳减排工程实 践案例和技术推广应用方案。

2023年-2027年

耕地保护重点区域表

序号

名称

所在乡镇

区域范围

总面积

耕地面积

级别

1

江南与江西平原粮油 生产区

灵溪镇、金乡镇、藻溪镇、宜山 镇、沿浦镇、炎亭镇、望里镇、

桥墩镇、钱库镇、马站镇

灵溪镇、金乡镇、藻溪镇、宜山 镇、沿浦镇、炎亭镇、望里镇、

桥墩镇、钱库镇、马站镇

33127.3355

10196.3174

市级

2

沿江高效果蔬示范区

灵溪镇、赤溪镇、矾山镇、南宋 镇、钱库镇、桥墩镇、望里镇、

藻溪镇

灵溪镇、赤溪镇、矾山镇、南宋 镇、钱库镇、桥墩镇、望里镇、

藻溪镇

10983.6761

968.1065

市级

主要控制指标表

一级指标

序号

二级指标

单位

目标值

属性

耕地保护 红线

1

永久基本农田

万亩

22.66

约束性

2

耕地保护目标

万亩

24.88

约束性

3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万亩

0.85

预期性

4

耕地占补平衡规模

万亩

0.50

预期性

5

“田长制”落实到村比例

%

100.00

约束性

6

耕地提质改造

万亩

0.55

约束性

7

耕地功能恢复

万亩

0.40

约束性

8

“两非”整治

万亩

0.60

约束性

9

后备资源开发

万亩

0.18

预期性

粮食安全 底线

10

高标准农田建设

万亩

31.27

约束性

11

粮食生产功能区

万亩

11.91

约束性

12

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

万亩

11.73

预期性

13

土壤健康

%

95.00

预期性

14

粮食播种面积

万亩

22.00

预期性

15

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万吨

9.00

预期性

农业产业 发展

16

“1+2+6”苍南创意农业发展

/

/

预期性

17

沿浦湾“红树林种植+青蟹养殖耦 合”生态共存建设项目

/

/

预期性

18

马站草屿打石坑民宿集群项目

/

/

预期性

19

岱岭畲乡农旅共富产业综合体项 目

/

/

预期性

空间治理 能力

20

百千万建设个数

9

约束性

21

多田套合比例

%

100.00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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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耕地保护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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