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招网 > 审批公示 > 海南省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

海南省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

2023年12月28日   海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 点击查看详情》》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 点击查看详情》》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海南省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
海南文昌 (略) "
(略) 东阁镇良丰村委会海南 (略) 级自然保护区八门湾片区
海南 (略)
本项目位于海南 (略) 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铺前湾片区、八门湾片区和龙楼片区,在养殖塘拆除的基础上,进行红树林湿地重建和恢复。退塘还湿总面积为178.3584公顷,种植区总面积116.0000公顷,土方总挖填量均为48.9043万立方米,种植红树102.6391万株(含补植量20%)。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发展政策和当地的发展规划,其选址符合《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略) “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略)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修编)》、《 (略) 国土空间修复规划(2021-2035年)》、《 (略) 总体规划( 空间类2015-2030年)》等,其施工过程基本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所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只要措施落实,基本可实现达标排污,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现有环境功能不会造成太大改变,项目工程前后水动力场的变化幅度较小,工程建设对水动力的影响较小。项目营运后可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影响预测结论,在该工程环保设施建设和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得以全面实施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本项目为生态修复类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鼓励类中“四 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2项“海洋环境保护及科学开发、海洋生态修复”的项目。 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
1.本项目选址符合《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略)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修编)》及《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略) 自然保护区条例》(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划以及关于在核心保护区内进行生态修复的法律法规:《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 号)、《 (略) 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海南 (略) 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关于的通知》(琼府办〔2023〕4号),同时本项目已取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的批复《关于申请海南省文昌市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使用海南 (略) 级自然保护区内土地开展项目建设的复函》(清保函〔2022〕16号)以 (略) 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关于同意海南文昌 (略) 方其发等5人进入海南 (略) 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的复函》(清保函〔2023〕41号)等法律法规。 2.从红树林湿地重建与恢复工程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本项目有合适的温度条件、有利的海岸能量条件、有利的地形和水文条件、适合的土壤条件和水质条件,且项目恢复区域与原生红树林分布区生境相同。 综上,本项目从区位和社会条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角度分析,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
符合清洁生产水平要求。
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点,本项目主要涉及总量控制污染物为氨氮和化学需氧量。本项目 运营期废水主要巡护人员生活污水,经周边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总量控制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核算,本项目不单独分配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1)悬浮泥沙污染防治措施:施工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进度;施工精确定位,避免同一位置重复作业,减少悬浮泥沙产生数量;选择中、小潮、海况好的时间施工,以减小悬浮物的扩散范围;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对水体扰动小的设备,避免泥沙的扩散和再悬浮,在施工区两侧设置约2米的防污帘,减小施工悬浮泥沙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进度,减小施工机械和设备对底质的搅动,避免泥沙的再悬浮和扩散。 (2)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严禁带“病”作业,严禁油料泄漏或倾倒废 油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应收集外运处理; 点击查看详情》》 上不设施工营地和临时施工场地,施工材料运 至施工现场当天消化,避免建筑材料堆存产生生产废水及水土流失;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巡护人员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抛弃旧料和其它杂物,应尽可能的回用, 不能利用的应有计划、有步骤的搬运或堆存;施工区域设有垃圾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施工机械设备发生作业操作性的残油、洗涤油应及时盛接,与生活垃圾中分拣出来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将其安全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注意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 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的时间,夜间禁止开挖、机动车辆鸣 笛;对施工车辆进行统一调配,减少车辆进出场会车鸣笛次数,控制车流密度,减轻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车辆采用清洁型燃料,在施工机械设备排气口加装废气过滤器,同时保持有关设备化油器、空气滤清器等部位的清洁;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小落差,减少扬尘。 (6)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设计的要求在施工区域施工,尽量减少对区域红树 植被的破坏;施工环节避开渔业资源繁殖季节;材料运输方式要科学合理,优化施工方案, 分段分时进行;施工区域应避开红树林生长区,工程植被修复所选用的树种,应为本地乡土树种,禁止使用外来物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 综上,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是合理、可行的。
大气环境:本项目位于海南 (略) 级自然保护区八门湾片区、铺前片区、龙楼片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 (略) 环境监测站提供的铜鼓岭站2023年和头苑中学子站2022年监测数据显示:项目区域空气质量满足一级标准,为达标区域。 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未划分声功能区划,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本项目位于海南 (略) 级自然保护区,为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根据《关于自然保护区执行噪声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1999]229号),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采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0类区的夜间标准噪声限值(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50dB,夜间为40dB),但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域噪声限值达不到0类标准,因此建议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1类标准,通过监测数据分析,项目所有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的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满足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总体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1.风险识别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来自两方面,一是海洋灾害对项目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是由项目自 身引起的突发或缓发事件。针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所在海区的自然条件,可能存在的风险 主要有: (1)由热带气旋及其引发的巨浪、风暴潮对工程自身的潜在风险; (2)气温变化给红树林生长带来的负面影响; (3)外来物种入侵及迁移风险; (4)项目施工机械碰撞、溢油事故。 2.风险防范措施 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成立专门的防灾部门,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与预报信息,及时掌握气温变化,以便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妥善收集、安全处置施工机械含油废水、生活污水等,严禁将污水直排入海,以保证不发生施工废水污染物污染水域的事故。在物种引进中应选择乡土本地种,禁止外来物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有外来物种(如互花米草等)入侵,立即采取人工挖除方式将项目区内互花米草彻底清除。挖掘互花米草前,用100目的纱网将作业现场围拢后再挖。避免互花米草的根、茎和种子无意间向外传播,造成种源在其它区域的滩涂萌发生长。 3.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针对本项目的风险物质及风险类型,成立环境风险事故指挥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4.分析结论 本项目的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低,在落实上述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本项目公众参与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采取了网上公示( (略) 生态环境厅-企业服务中心网站)、现场公示(村委会宣传栏)、报纸公示(海南特区报)等多种方式充分征求了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于**日起在“ (略) 生态环境厅-企业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及概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项目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建设单位于**日起在“ (略) 生态环境厅-企业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从**日开始后10个工作日,公示告知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等。建设单位在网络公示期间同步将上述公示内容在项目所在 (略) 东阁镇的良丰村委会、龙楼镇山海村委会、铺前镇铺龙村委会公示栏内进行了张贴公示,并在网络平台公开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分别于**日、06月12日在海南特区报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 建设单位于**日,在“ (略) 生态环境厅-企业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报批前全本公示。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标签: 红树林生态修复

扫描微信服务号

每日接收免费信息

特色服务

采招网 版权所有 2006-     京ICP证070615号 京ICP备09044717号-2    本站法律顾问: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周正国律师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