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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2023年12月21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2月21日   山东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点击查看详情》》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

电子邮箱:*@*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口城区一级网回水提温地热项目

(略) 河口区河口街道黄河路与海昌路交叉路口向东200米路南、路北

(略) (略)

东营 (略)

项目新建地热井4口(生产井2口,回灌井2口),单井出水量80m3/h,预计出水温度68℃,设计井深2150m。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根据《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设置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确保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运营期二氧化碳、氮气等伴生气经气水分离器分离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钻井废水排入井场防渗泥浆池中用于配制泥浆,循环使用,钻井结束后与洗井废水和废弃泥浆一起固化处置;抽水试验废水经临时散热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灌回灌井;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及周边道路绿化降尘洒水;地热水经气液分离器处理、回灌过滤器处理后,地热尾水除损耗部分外全部回灌;回扬水输送至锅炉房降尘,不外排;生活 (略) 污水管网。

(三)噪声染污防治。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井场施工设围挡,整体设备使用减振机器座,发电机、钻机等高噪声设备需安装消音隔音设施并采用全封闭式隔音罩;加强对装卸施工的管理,减少撞击性噪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车辆排气安装消声器,严禁夜间鸣笛;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连续施工提前向周边群众公示并取得夜间连续施工许可。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泵体加减振型波纹补偿节,泵下采用减振支座,站内放置,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弃土及时回填;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废弃钻井泥浆进入防渗泥浆池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处置;旋流除砂器产生的砂、过滤设施产生的砂,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清运;过滤器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由检修人员带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标签: 拟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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