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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临港工业区、纤维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3年12月29日   江苏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29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43000.0万元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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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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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临港工业区、纤维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 点击查看详情》》 6 项目名称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临港工业区、纤维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
标段编号 B 点击查看详情》》 点击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临港工业区、纤维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日 公告结束时间 **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临港工业区、纤维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评定分离)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临港工业区、纤维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东行审投【2023】241号、东行审投【2023】240号、东行审投【2023】258号、东行审投【2023】255号、东行审投【2023】253号、东行审投【2023】254号、东行审投【2023】252号、东行审投【2023】257号、东行审投【2023】256号、东行审投【2023】279号、东行审投【2022】116号、东行审投【2021】114号、东行审投【2023】280号、东行审投【2023】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洋口港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约43000万元,其中:(1)如东洋口港临港工业区一期纬三路东延及经一路支路工程,纬三路东延西起与经一路支路交叉口,东至中试基地东侧围墙全长约532米,道路红线宽16米;经一路支路北起与中心路交叉口,南延伸至纬三路东延,全长约400米,红线宽16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造,设计时速40km/h,具造价约2620万元。(2)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区三期纬三路工程,临港工业区三期纬三路西起G328连接线,东至规划南北路,全长约1399米, (略) 次干路等级建造,道路红线宽24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3118.5万元。(3)洋口港临港工业区一期中隔堤路改造工程,道路总长约2140m,红线宽14m。道 (略) 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造价约1305万元。(4)洋口港纤维产业园中心路西段工程,西起洋口港大道,东至纤维纵二路,道路全长约1220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3721万元。(5)洋口港纤维产业园纤维纵二路工程,北起海堤路,南至中心路西段,道路全长约756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新建桥梁位于新建道路纤维纵二路与现状海堤路交叉口跨越海堤河处,桥梁总长100米,桥面总宽 27.5米,造价约3463万元。(6)洋口港纤维产业园纤维纵一路工程,北起海堤路,南至纤维横一路,道路全长约585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新建桥梁位于新建道路纤维纵一路跨越海堤河处,桥梁总长60米,桥面总宽 31.5米,设计采用3×20米简支梁桥,造价约2742万元。(7)洋口港纤维产业园纤维横一路工程,西起洋口运河,东止于六贯河,道路全长约800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1749万元。(8)洋口港纤维产业园纤维横二路西段工程,道路全长约587米,红线宽20米,道 (略) 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造价约1148万元。(9)洋口港纤维产业园弹性一路工程,全长652米,红线宽20米,道 (略) 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造价约1040元。(10)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南片区道路新建工程,该项目为三条路建设工程,其中规划一路南段全长约0.52千米,北起香鲸湖大道,南至南海路北侧回车场;规划二路南段全长约0.57千米,北起香鲸湖大道,南至港城大道;南海路东段全长约1.03千米,西起福港路,东至泽港路。三条道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规划宽度为26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6814万元。(11)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跃进路新建工程,北起洋口港,南至港城中通道, (略) 次干路标准,全长约2200米,路宽27米。设计时速为40km/h,一期实施已实施8米宽,二期实施剩余12.6米宽,造价约2062.6万元。(12)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建工程,北起洋口大道,南至港城中通道,北至洋口大道路线全长约2200米,路宽40米。设计时速为40km/h,一期实施已实施8米宽,二期实施剩余32米宽,造价约4449万元。(13)洋口港开发区香鲸湖片区道路新建工程,北海路(横一路)东段,全长约0.92千米,西起洋口港大道东至福港路, (略) 支路标准设计,路宽24米,设计时速为30km/h;东海路中段,全长0.92千米,西起洋口港大道东至福港路,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路宽26米,设计时速为40km/h,阳港路中段,全长约0.99千米,北起黄海路,南至香鲸湖大道,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路宽为26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6800万元。(14)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横三路及黄海路西延道路新建工程,该项目为两条路建设工程,其中黄海路西延路线全长约326.32米,西起长张线、东至跃进河桥, (略) 主干路标准设计建设,宽度40米,设计时速为50km/h,。横三路全长约1.34千米,西起新建回车场地,东至洋口港大道, (略) 支路标准设计建设,宽度为20米,设计时速为30km/h。造价约3265万元。

2.1.3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具体每条道路的开竣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系统中的工期按照540天填写)

2.1.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桥涵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略) 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自**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违反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3.3.2 据《 (略)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

3.3.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交(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竣)工验收证明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④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主体库,如不能在 (略) 主体库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

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不合格名单如下: / 。

3.5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合体各方均必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的资质,且联合体协议须明确牵头人(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20家,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20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 9 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20 家时,则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3)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家,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家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①-⑤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①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优先;

②如“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③如“类似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

④如“工程奖项”的得分相同时,则按“企业信誉”得分高的优先;

⑤如“企业信誉”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财务状况”得分高的优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资审入围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形不再重新确定入围单位。

4.2“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附件一。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日至**日9时00分;

6.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 ”、“ 国信 CA ”或“CFCA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9时00分。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里面进行提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 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 点击查看详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洋口港 (略)

地 址: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 人:秦工

电 话: 点击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江苏衡晟 (略)

地 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浦发领秀城61号楼1205室

联系 人:王工

电 话: 点击查看详情》》

**日


附件一: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评审办法)满分100分

一、财务状况(10分)

资格预审申请人净资产总值(以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满分10分。
1、10000万元以下,得0分。
2、10000(含)~50000(不含)万元,得6分。
3、50000(含)~ 点击查看详情》》 (不含)万元,得8分。
4、超过 点击查看详情》》 (含)万元,得10分。

注意: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否则不予认可。

二、类似业绩(满分35分)

1、资格预审申请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30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交(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竣)工验收证明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④由于采取网上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晰地扫描至主体库。如因主体库系统材料扫描不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认定,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三、企业信誉(10分)

行政处罚查询:资格预审委员会在资格预审评审当天,从“信用中国”实时查询各申请人是否存在行政处罚信息,每发现一条扣1分,3分扣完为止。未发现得3分。

企业获得过“重合同、守信用”称号或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的得7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四、工程奖项(满分5分)

资格预审申请人自**日以来,企业承担的项目(市政工程)获得国优奖项的有一个得3分, (略) 优奖项的有一个得2分, (略) 级市优奖项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备注:

①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扫描件及其公告网站网址链接和截图;

②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文件刊印时间为准,如证书颁发时间与文件刊印时间不一致时,则以两者时间在后的为准;

③由于采取网上投标,业绩奖项证明材料须清晰地扫描至主体库。如因主体库系统材料扫描不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认定,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④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获奖证书或奖项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五、项目负责人答辩(40分)

根据本工程特点,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采用暗标答辩(答辩编号由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按签到顺序现场随机抽取确定)的方式进行考核,并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①优秀:答题准确,并能结合本项目特点,对项目理解充分,论据阐述充足,对安全、质量、进度风险识别到位,得40~30(含)分;

②良好:答题基本准确,并能结合本项目特点,对项目理解基本理解到位,论据阐述比较充分,对安全、质量、进度风险要素有涉及,得30~20(含)分;

③一般:答题理解不到位,要素阐述不够充分,得20~10(含)分;

④差:答题错误,论据不充分、逻辑不通顺,得10分以下;

⑤未答题得0分。

答辩得分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答辩得分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注:项目负责人资格预审答辩采用现场书面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①请各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约定时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签到参加现场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答辩现场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答辩,答辩不得分。

②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文件内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其他人员参与答辩。若答辩项目负责人非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按无效资审申请文件处理。

③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答辩地点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附件二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 (略) 备案的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略) 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预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定标程序:

CA锁解密?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投标报价)开标?经济(投标报价)评审?推荐不排序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定标候选人公示--资信(商务)评审??确定定标候选人(票决法定标)?推荐中标人? 中标人公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 点击查看详情》》 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5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投标报价:82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1.总体概述

(2分)

对工程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1.4-2分)

2.施工资源需求计划(2分)

主要材料、机械设备、生产工艺设备、施工设施的需求计划等情况。(1.4-2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3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安全防护、扬尘防治等情况(2.1-3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3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部位的理解及解决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情况、雨季、台风和夏季高温季节的施工保证措施(2.1-3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3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情况(2.1-3分)

6.施工工期管理策划(3分)

工期目标响应招标文件情况;工序安排、关键线路的管理策划情况(2.1-3分)

7.施工技术及工艺的应用(2分)

施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1.4-2分)

注:1、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投标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项不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得超过80页,每超出一页扣0.1分;

2

投标报价

(82分)

报价评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2分)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采取抽签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最终的评审办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4%、95%、96%。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82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82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评分分值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确定定标候选人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超过7家的取前7名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7家(含7家)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排序:

1.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

2.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经济标得分高者优先;

3.若经济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四、资信(商务)评审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承诺);

2、提供投标企业近三年(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4、提供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职称、专业技术水平(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自**日以来,企业承担的项目(市政工程) (略) (略) 辖市级以上( (略) 级)优质工程的奖项,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文件(奖项有效期**日至开标截止日);

7、提供信用中国系统内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或提供企业信用等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证书;

8、投标人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评标结果公示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不再重新推荐定标候选人。

六、定标方法及定标因素

1.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本项目定标候选人须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09:00-09:30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递交详细的资信(商务评审资料必须与在CA系统上传的内容一致为定标评审参考依据,如未按时递交或被发现不一致的,视作放弃本项目定标候选人资格。如定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月7日-2月18日,则公示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为2月19日。若有特殊 (略) 另行通知。定标候选人递交的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承诺);

2、提供投标企业近三年(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4、提供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职称、专业技术水平(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自**日以来,企业承担的项目(市政工程) (略) (略) 辖市级以上( (略) 级)优质工程的奖项,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文件(奖项有效期**日至开标截止日);

7、提供信用中国系统内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或提供企业信用等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证书;

8、投标人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人须自制资信(商务)评审资料的封面与目录,并将上述资料中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在封袋内提交,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资信(商务)评审资料”、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信评审资料正本1份、副本6份。

2.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按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采用票决法定标。

3.定标因素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1)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

(2)价格因素;

(3)企业所承担的工程业绩, (略) 级及以上奖项;

(4)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实力、近几年营业额、财务状况;

(5)企业施工资质等级;

(6)企业的信用中国评价或企业信用等级;

(7)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优于质量 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一般的企业;

②投标报价低的企业优于投标报价高的企业;

③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④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实力强的企业优于规模实力弱的企业;;

⑤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企 (略) 级奖项的企业;

4.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在定标结束后将对定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取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

七、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若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等现象,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略) 招投标网上公示。

八、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定标,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评标入围

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2初步评审标准

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详细评审

2.3.1经济(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

2.3.2资信(商务)评审:见评标办法。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分工:评标委员会由本地和异地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初步评审

3.3.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遵守“投标人须知中1.4.2”规定的;

(2)投标文件出现“投标人须知中1.4.3”任一情形的;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5)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6)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不适用);

(8)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不适用);

(9)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不适用);

(12)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含两个)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 点击查看详情》》 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5)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6)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0)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1)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4)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5)方案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3.6.3要求的”;

(28)开标一览表与投标函信息不一致的。

3.4详细评审

3.4.1采用定性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并推荐定标候选人。

3.4.2评审顺序一般先评审技术标,再评审经济标,最后评审商务标,招标人也可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评审顺序,具体的评标方式、评审顺序及评审因素见本章开标、评标程序。

3.4.3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的方法,根据各投标文件中相应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确定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入围下一评审环节的具体方法见本章前附表。

3.4.4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讨论汇总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②开标记录;

③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④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⑤评标委员会及个人评审意见记录(投标文件的主要技术性优势,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以及其他意见);

⑥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以及各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优势、存在的问题、缺陷,以及可能由此引发的合同履约风险。

综合评审意见需客观、明确、具体,需体现出各投标人的不同点和差异性。综合评审意见将整理成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6推荐定标候选人

3.6.1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超过 7 家的取前 7 名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 7 家(含 7 家)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排序:

1.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

2.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经济标得分高者优先;

3.若经济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3.6.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当场宣布定标候选人,同时将定标候选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公布的时间不少于三日,且公示时间不包含连续三日以上(含三日)的节假日时间,开始时间为工作日,结束时间不是工作日的,顺延至工作日。

4、定标: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

(一)组建定标委员会

4.1.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4.1.2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应及时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一般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4.1.3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对定标过程提供见证服务,保存定标过程的录音、视频监控资料。

4.2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4.3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按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

4.4在定标结束后将对中标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定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4.5定标过程中出现本定标办法未尽事宜,由定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企业的信用中国评价或企业信用等级高的优于低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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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临港工业区、纤维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评定分离)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临港工业区、纤维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东行审投【2023】241号、东行审投【2023】240号、东行审投【2023】258号、东行审投【2023】255号、东行审投【2023】253号、东行审投【2023】254号、东行审投【2023】252号、东行审投【2023】257号、东行审投【2023】256号、东行审投【2023】279号、东行审投【2022】116号、东行审投【2021】114号、东行审投【2023】280号、东行审投【2023】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洋口港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约43000万元,其中:(1)如东洋口港临港工业区一期纬三路东延及经一路支路工程,纬三路东延西起与经一路支路交叉口,东至中试基地东侧围墙全长约532米,道路红线宽16米;经一路支路北起与中心路交叉口,南延伸至纬三路东延,全长约400米,红线宽16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造,设计时速40km/h,具造价约2620万元。(2)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区三期纬三路工程,临港工业区三期纬三路西起G328连接线,东至规划南北路,全长约1399米, (略) 次干路等级建造,道路红线宽24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3118.5万元。(3)洋口港临港工业区一期中隔堤路改造工程,道路总长约2140m,红线宽14m。道 (略) 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造价约1305万元。(4)洋口港纤维产业园中心路西段工程,西起洋口港大道,东至纤维纵二路,道路全长约1220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3721万元。(5)洋口港纤维产业园纤维纵二路工程,北起海堤路,南至中心路西段,道路全长约756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新建桥梁位于新建道路纤维纵二路与现状海堤路交叉口跨越海堤河处,桥梁总长100米,桥面总宽 27.5米,造价约3463万元。(6)洋口港纤维产业园纤维纵一路工程,北起海堤路,南至纤维横一路,道路全长约585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新建桥梁位于新建道路纤维纵一路跨越海堤河处,桥梁总长60米,桥面总宽 31.5米,设计采用3×20米简支梁桥,造价约2742万元。(7)洋口港纤维产业园纤维横一路工程,西起洋口运河,东止于六贯河,道路全长约800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1749万元。(8)洋口港纤维产业园纤维横二路西段工程,道路全长约587米,红线宽20米,道 (略) 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造价约1148万元。(9)洋口港纤维产业园弹性一路工程,全长652米,红线宽20米,道 (略) 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造价约1040元。(10)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南片区道路新建工程,该项目为三条路建设工程,其中规划一路南段全长约0.52千米,北起香鲸湖大道,南至南海路北侧回车场;规划二路南段全长约0.57千米,北起香鲸湖大道,南至港城大道;南海路东段全长约1.03千米,西起福港路,东至泽港路。三条道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规划宽度为26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6814万元。(11)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跃进路新建工程,北起洋口港,南至港城中通道, (略) 次干路标准,全长约2200米,路宽27米。设计时速为40km/h,一期实施已实施8米宽,二期实施剩余12.6米宽,造价约2062.6万元。(12)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建工程,北起洋口大道,南至港城中通道,北至洋口大道路线全长约2200米,路宽40米。设计时速为40km/h,一期实施已实施8米宽,二期实施剩余32米宽,造价约4449万元。(13)洋口港开发区香鲸湖片区道路新建工程,北海路(横一路)东段,全长约0.92千米,西起洋口港大道东至福港路, (略) 支路标准设计,路宽24米,设计时速为30km/h;东海路中段,全长0.92千米,西起洋口港大道东至福港路,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路宽26米,设计时速为40km/h,阳港路中段,全长约0.99千米,北起黄海路,南至香鲸湖大道,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路宽为26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6800万元。(14)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横三路及黄海路西延道路新建工程,该项目为两条路建设工程,其中黄海路西延路线全长约326.32米,西起长张线、东至跃进河桥, (略) 主干路标准设计建设,宽度40米,设计时速为50km/h,。横三路全长约1.34千米,西起新建回车场地,东至洋口港大道, (略) 支路标准设计建设,宽度为20米,设计时速为30km/h。造价约3265万元。

2.1.3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具体每条道路的开竣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系统中的工期按照540天填写)

2.1.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桥涵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略) 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自**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违反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3.3.2 据《 (略)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

3.3.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交(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竣)工验收证明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④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主体库,如不能在 (略) 主体库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

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不合格名单如下: / 。

3.5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合体各方均必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的资质,且联合体协议须明确牵头人(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20家,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20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 9 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20 家时,则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3)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家,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家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①-⑤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①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优先;

②如“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③如“类似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

④如“工程奖项”的得分相同时,则按“企业信誉”得分高的优先;

⑤如“企业信誉”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财务状况”得分高的优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资审入围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形不再重新确定入围单位。

4.2“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附件一。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日至**日9时00分;

6.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 ”、“ 国信 CA ”或“CFCA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9时00分。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里面进行提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 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 点击查看详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洋口港 (略)

地 址: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 人:秦工

电 话: 点击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江苏衡晟 (略)

地 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浦发领秀城61号楼1205室

联系 人:王工

电 话: 点击查看详情》》

**日


附件一: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评审办法)满分100分

一、财务状况(10分)

资格预审申请人净资产总值(以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满分10分。
1、10000万元以下,得0分。
2、10000(含)~50000(不含)万元,得6分。
3、50000(含)~ 点击查看详情》》 (不含)万元,得8分。
4、超过 点击查看详情》》 (含)万元,得10分。

注意: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否则不予认可。

二、类似业绩(满分35分)

1、资格预审申请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30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交(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竣)工验收证明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④由于采取网上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晰地扫描至主体库。如因主体库系统材料扫描不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认定,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三、企业信誉(10分)

行政处罚查询:资格预审委员会在资格预审评审当天,从“信用中国”实时查询各申请人是否存在行政处罚信息,每发现一条扣1分,3分扣完为止。未发现得3分。

企业获得过“重合同、守信用”称号或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的得7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四、工程奖项(满分5分)

资格预审申请人自**日以来,企业承担的项目(市政工程)获得国优奖项的有一个得3分, (略) 优奖项的有一个得2分, (略) 级市优奖项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备注:

①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扫描件及其公告网站网址链接和截图;

②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文件刊印时间为准,如证书颁发时间与文件刊印时间不一致时,则以两者时间在后的为准;

③由于采取网上投标,业绩奖项证明材料须清晰地扫描至主体库。如因主体库系统材料扫描不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认定,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④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获奖证书或奖项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五、项目负责人答辩(40分)

根据本工程特点,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采用暗标答辩(答辩编号由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按签到顺序现场随机抽取确定)的方式进行考核,并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①优秀:答题准确,并能结合本项目特点,对项目理解充分,论据阐述充足,对安全、质量、进度风险识别到位,得40~30(含)分;

②良好:答题基本准确,并能结合本项目特点,对项目理解基本理解到位,论据阐述比较充分,对安全、质量、进度风险要素有涉及,得30~20(含)分;

③一般:答题理解不到位,要素阐述不够充分,得20~10(含)分;

④差:答题错误,论据不充分、逻辑不通顺,得10分以下;

⑤未答题得0分。

答辩得分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答辩得分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注:项目负责人资格预审答辩采用现场书面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①请各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约定时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签到参加现场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答辩现场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答辩,答辩不得分。

②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文件内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其他人员参与答辩。若答辩项目负责人非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按无效资审申请文件处理。

③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答辩地点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附件二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 (略) 备案的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略) 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预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定标程序:

CA锁解密?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投标报价)开标?经济(投标报价)评审?推荐不排序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定标候选人公示--资信(商务)评审??确定定标候选人(票决法定标)?推荐中标人? 中标人公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 点击查看详情》》 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5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投标报价:82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1.总体概述

(2分)

对工程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1.4-2分)

2.施工资源需求计划(2分)

主要材料、机械设备、生产工艺设备、施工设施的需求计划等情况。(1.4-2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3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安全防护、扬尘防治等情况(2.1-3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3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部位的理解及解决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情况、雨季、台风和夏季高温季节的施工保证措施(2.1-3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3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情况(2.1-3分)

6.施工工期管理策划(3分)

工期目标响应招标文件情况;工序安排、关键线路的管理策划情况(2.1-3分)

7.施工技术及工艺的应用(2分)

施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1.4-2分)

注:1、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投标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项不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得超过80页,每超出一页扣0.1分;

2

投标报价

(82分)

报价评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2分)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采取抽签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最终的评审办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4%、95%、96%。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82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82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评分分值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确定定标候选人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超过7家的取前7名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7家(含7家)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排序:

1.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

2.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经济标得分高者优先;

3.若经济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四、资信(商务)评审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承诺);

2、提供投标企业近三年(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4、提供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职称、专业技术水平(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自**日以来,企业承担的项目(市政工程) (略) (略) 辖市级以上( (略) 级)优质工程的奖项,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文件(奖项有效期**日至开标截止日);

7、提供信用中国系统内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或提供企业信用等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证书;

8、投标人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评标结果公示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不再重新推荐定标候选人。

六、定标方法及定标因素

1.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本项目定标候选人须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09:00-09:30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递交详细的资信(商务评审资料必须与在CA系统上传的内容一致为定标评审参考依据,如未按时递交或被发现不一致的,视作放弃本项目定标候选人资格。如定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月7日-2月18日,则公示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为2月19日。若有特殊 (略) 另行通知。定标候选人递交的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承诺);

2、提供投标企业近三年(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4、提供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职称、专业技术水平(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自**日以来,企业承担的项目(市政工程) (略) (略) 辖市级以上( (略) 级)优质工程的奖项,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文件(奖项有效期**日至开标截止日);

7、提供信用中国系统内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或提供企业信用等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证书;

8、投标人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人须自制资信(商务)评审资料的封面与目录,并将上述资料中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在封袋内提交,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资信(商务)评审资料”、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信评审资料正本1份、副本6份。

2.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按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采用票决法定标。

3.定标因素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1)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

(2)价格因素;

(3)企业所承担的工程业绩, (略) 级及以上奖项;

(4)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实力、近几年营业额、财务状况;

(5)企业施工资质等级;

(6)企业的信用中国评价或企业信用等级;

(7)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优于质量 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一般的企业;

②投标报价低的企业优于投标报价高的企业;

③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④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实力强的企业优于规模实力弱的企业;;

⑤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企 (略) 级奖项的企业;

4.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在定标结束后将对定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取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

七、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若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等现象,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略) 招投标网上公示。

八、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定标,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评标入围

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2初步评审标准

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详细评审

2.3.1经济(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

2.3.2资信(商务)评审:见评标办法。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分工:评标委员会由本地和异地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初步评审

3.3.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遵守“投标人须知中1.4.2”规定的;

(2)投标文件出现“投标人须知中1.4.3”任一情形的;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5)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6)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不适用);

(8)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不适用);

(9)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不适用);

(12)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含两个)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 点击查看详情》》 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5)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6)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0)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1)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4)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5)方案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3.6.3要求的”;

(28)开标一览表与投标函信息不一致的。

3.4详细评审

3.4.1采用定性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并推荐定标候选人。

3.4.2评审顺序一般先评审技术标,再评审经济标,最后评审商务标,招标人也可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评审顺序,具体的评标方式、评审顺序及评审因素见本章开标、评标程序。

3.4.3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的方法,根据各投标文件中相应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确定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入围下一评审环节的具体方法见本章前附表。

3.4.4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讨论汇总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②开标记录;

③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④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⑤评标委员会及个人评审意见记录(投标文件的主要技术性优势,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以及其他意见);

⑥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以及各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优势、存在的问题、缺陷,以及可能由此引发的合同履约风险。

综合评审意见需客观、明确、具体,需体现出各投标人的不同点和差异性。综合评审意见将整理成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6推荐定标候选人

3.6.1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超过 7 家的取前 7 名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 7 家(含 7 家)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排序:

1.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

2.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经济标得分高者优先;

3.若经济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3.6.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当场宣布定标候选人,同时将定标候选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公布的时间不少于三日,且公示时间不包含连续三日以上(含三日)的节假日时间,开始时间为工作日,结束时间不是工作日的,顺延至工作日。

4、定标: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

(一)组建定标委员会

4.1.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4.1.2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应及时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一般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4.1.3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对定标过程提供见证服务,保存定标过程的录音、视频监控资料。

4.2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4.3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按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

4.4在定标结束后将对中标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定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4.5定标过程中出现本定标办法未尽事宜,由定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企业的信用中国评价或企业信用等级高的优于低的企业。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临港工业区、纤维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 点击查看详情》》 6 项目名称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临港工业区、纤维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
标段编号 B 点击查看详情》》 点击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临港工业区、纤维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日 公告结束时间 **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临港工业区、纤维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评定分离)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临港工业区、纤维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东行审投【2023】241号、东行审投【2023】240号、东行审投【2023】258号、东行审投【2023】255号、东行审投【2023】253号、东行审投【2023】254号、东行审投【2023】252号、东行审投【2023】257号、东行审投【2023】256号、东行审投【2023】279号、东行审投【2022】116号、东行审投【2021】114号、东行审投【2023】280号、东行审投【2023】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洋口港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约43000万元,其中:(1)如东洋口港临港工业区一期纬三路东延及经一路支路工程,纬三路东延西起与经一路支路交叉口,东至中试基地东侧围墙全长约532米,道路红线宽16米;经一路支路北起与中心路交叉口,南延伸至纬三路东延,全长约400米,红线宽16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造,设计时速40km/h,具造价约2620万元。(2)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区三期纬三路工程,临港工业区三期纬三路西起G328连接线,东至规划南北路,全长约1399米, (略) 次干路等级建造,道路红线宽24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3118.5万元。(3)洋口港临港工业区一期中隔堤路改造工程,道路总长约2140m,红线宽14m。道 (略) 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造价约1305万元。(4)洋口港纤维产业园中心路西段工程,西起洋口港大道,东至纤维纵二路,道路全长约1220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3721万元。(5)洋口港纤维产业园纤维纵二路工程,北起海堤路,南至中心路西段,道路全长约756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新建桥梁位于新建道路纤维纵二路与现状海堤路交叉口跨越海堤河处,桥梁总长100米,桥面总宽 27.5米,造价约3463万元。(6)洋口港纤维产业园纤维纵一路工程,北起海堤路,南至纤维横一路,道路全长约585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新建桥梁位于新建道路纤维纵一路跨越海堤河处,桥梁总长60米,桥面总宽 31.5米,设计采用3×20米简支梁桥,造价约2742万元。(7)洋口港纤维产业园纤维横一路工程,西起洋口运河,东止于六贯河,道路全长约800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1749万元。(8)洋口港纤维产业园纤维横二路西段工程,道路全长约587米,红线宽20米,道 (略) 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造价约1148万元。(9)洋口港纤维产业园弹性一路工程,全长652米,红线宽20米,道 (略) 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造价约1040元。(10)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南片区道路新建工程,该项目为三条路建设工程,其中规划一路南段全长约0.52千米,北起香鲸湖大道,南至南海路北侧回车场;规划二路南段全长约0.57千米,北起香鲸湖大道,南至港城大道;南海路东段全长约1.03千米,西起福港路,东至泽港路。三条道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规划宽度为26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6814万元。(11)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跃进路新建工程,北起洋口港,南至港城中通道, (略) 次干路标准,全长约2200米,路宽27米。设计时速为40km/h,一期实施已实施8米宽,二期实施剩余12.6米宽,造价约2062.6万元。(12)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建工程,北起洋口大道,南至港城中通道,北至洋口大道路线全长约2200米,路宽40米。设计时速为40km/h,一期实施已实施8米宽,二期实施剩余32米宽,造价约4449万元。(13)洋口港开发区香鲸湖片区道路新建工程,北海路(横一路)东段,全长约0.92千米,西起洋口港大道东至福港路, (略) 支路标准设计,路宽24米,设计时速为30km/h;东海路中段,全长0.92千米,西起洋口港大道东至福港路,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路宽26米,设计时速为40km/h,阳港路中段,全长约0.99千米,北起黄海路,南至香鲸湖大道,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路宽为26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6800万元。(14)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横三路及黄海路西延道路新建工程,该项目为两条路建设工程,其中黄海路西延路线全长约326.32米,西起长张线、东至跃进河桥, (略) 主干路标准设计建设,宽度40米,设计时速为50km/h,。横三路全长约1.34千米,西起新建回车场地,东至洋口港大道, (略) 支路标准设计建设,宽度为20米,设计时速为30km/h。造价约3265万元。

2.1.3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具体每条道路的开竣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系统中的工期按照540天填写)

2.1.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桥涵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略) 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自**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违反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3.3.2 据《 (略)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

3.3.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交(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竣)工验收证明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④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主体库,如不能在 (略) 主体库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

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不合格名单如下: / 。

3.5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合体各方均必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的资质,且联合体协议须明确牵头人(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20家,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20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 9 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20 家时,则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3)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家,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家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①-⑤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①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优先;

②如“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③如“类似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

④如“工程奖项”的得分相同时,则按“企业信誉”得分高的优先;

⑤如“企业信誉”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财务状况”得分高的优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资审入围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形不再重新确定入围单位。

4.2“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附件一。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日至**日9时00分;

6.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 ”、“ 国信 CA ”或“CFCA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9时00分。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里面进行提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 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 点击查看详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洋口港 (略)

地 址: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 人:秦工

电 话: 点击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江苏衡晟 (略)

地 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浦发领秀城61号楼1205室

联系 人:王工

电 话: 点击查看详情》》

**日


附件一: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评审办法)满分100分

一、财务状况(10分)

资格预审申请人净资产总值(以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满分10分。
1、10000万元以下,得0分。
2、10000(含)~50000(不含)万元,得6分。
3、50000(含)~ 点击查看详情》》 (不含)万元,得8分。
4、超过 点击查看详情》》 (含)万元,得10分。

注意: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否则不予认可。

二、类似业绩(满分35分)

1、资格预审申请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30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交(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竣)工验收证明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④由于采取网上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晰地扫描至主体库。如因主体库系统材料扫描不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认定,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三、企业信誉(10分)

行政处罚查询:资格预审委员会在资格预审评审当天,从“信用中国”实时查询各申请人是否存在行政处罚信息,每发现一条扣1分,3分扣完为止。未发现得3分。

企业获得过“重合同、守信用”称号或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的得7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四、工程奖项(满分5分)

资格预审申请人自**日以来,企业承担的项目(市政工程)获得国优奖项的有一个得3分, (略) 优奖项的有一个得2分, (略) 级市优奖项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备注:

①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扫描件及其公告网站网址链接和截图;

②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文件刊印时间为准,如证书颁发时间与文件刊印时间不一致时,则以两者时间在后的为准;

③由于采取网上投标,业绩奖项证明材料须清晰地扫描至主体库。如因主体库系统材料扫描不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认定,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④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获奖证书或奖项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五、项目负责人答辩(40分)

根据本工程特点,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采用暗标答辩(答辩编号由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按签到顺序现场随机抽取确定)的方式进行考核,并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①优秀:答题准确,并能结合本项目特点,对项目理解充分,论据阐述充足,对安全、质量、进度风险识别到位,得40~30(含)分;

②良好:答题基本准确,并能结合本项目特点,对项目理解基本理解到位,论据阐述比较充分,对安全、质量、进度风险要素有涉及,得30~20(含)分;

③一般:答题理解不到位,要素阐述不够充分,得20~10(含)分;

④差:答题错误,论据不充分、逻辑不通顺,得10分以下;

⑤未答题得0分。

答辩得分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答辩得分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注:项目负责人资格预审答辩采用现场书面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①请各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约定时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签到参加现场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答辩现场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答辩,答辩不得分。

②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文件内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其他人员参与答辩。若答辩项目负责人非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按无效资审申请文件处理。

③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答辩地点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附件二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 (略) 备案的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略) 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预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定标程序:

CA锁解密?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投标报价)开标?经济(投标报价)评审?推荐不排序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定标候选人公示--资信(商务)评审??确定定标候选人(票决法定标)?推荐中标人? 中标人公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 点击查看详情》》 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5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投标报价:82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1.总体概述

(2分)

对工程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1.4-2分)

2.施工资源需求计划(2分)

主要材料、机械设备、生产工艺设备、施工设施的需求计划等情况。(1.4-2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3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安全防护、扬尘防治等情况(2.1-3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3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部位的理解及解决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情况、雨季、台风和夏季高温季节的施工保证措施(2.1-3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3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情况(2.1-3分)

6.施工工期管理策划(3分)

工期目标响应招标文件情况;工序安排、关键线路的管理策划情况(2.1-3分)

7.施工技术及工艺的应用(2分)

施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1.4-2分)

注:1、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投标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项不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得超过80页,每超出一页扣0.1分;

2

投标报价

(82分)

报价评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2分)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采取抽签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最终的评审办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4%、95%、96%。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82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82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评分分值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确定定标候选人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超过7家的取前7名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7家(含7家)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排序:

1.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

2.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经济标得分高者优先;

3.若经济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四、资信(商务)评审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承诺);

2、提供投标企业近三年(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4、提供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职称、专业技术水平(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自**日以来,企业承担的项目(市政工程) (略) (略) 辖市级以上( (略) 级)优质工程的奖项,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文件(奖项有效期**日至开标截止日);

7、提供信用中国系统内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或提供企业信用等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证书;

8、投标人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评标结果公示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不再重新推荐定标候选人。

六、定标方法及定标因素

1.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本项目定标候选人须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09:00-09:30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递交详细的资信(商务评审资料必须与在CA系统上传的内容一致为定标评审参考依据,如未按时递交或被发现不一致的,视作放弃本项目定标候选人资格。如定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月7日-2月18日,则公示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为2月19日。若有特殊 (略) 另行通知。定标候选人递交的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承诺);

2、提供投标企业近三年(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4、提供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职称、专业技术水平(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自**日以来,企业承担的项目(市政工程) (略) (略) 辖市级以上( (略) 级)优质工程的奖项,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文件(奖项有效期**日至开标截止日);

7、提供信用中国系统内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或提供企业信用等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证书;

8、投标人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人须自制资信(商务)评审资料的封面与目录,并将上述资料中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在封袋内提交,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资信(商务)评审资料”、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信评审资料正本1份、副本6份。

2.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按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采用票决法定标。

3.定标因素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1)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

(2)价格因素;

(3)企业所承担的工程业绩, (略) 级及以上奖项;

(4)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实力、近几年营业额、财务状况;

(5)企业施工资质等级;

(6)企业的信用中国评价或企业信用等级;

(7)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优于质量 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一般的企业;

②投标报价低的企业优于投标报价高的企业;

③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④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实力强的企业优于规模实力弱的企业;;

⑤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企 (略) 级奖项的企业;

4.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在定标结束后将对定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取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

七、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若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等现象,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略) 招投标网上公示。

八、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定标,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评标入围

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2初步评审标准

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详细评审

2.3.1经济(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

2.3.2资信(商务)评审:见评标办法。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分工:评标委员会由本地和异地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初步评审

3.3.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遵守“投标人须知中1.4.2”规定的;

(2)投标文件出现“投标人须知中1.4.3”任一情形的;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5)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6)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不适用);

(8)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不适用);

(9)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不适用);

(12)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含两个)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 点击查看详情》》 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5)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6)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0)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1)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4)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5)方案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3.6.3要求的”;

(28)开标一览表与投标函信息不一致的。

3.4详细评审

3.4.1采用定性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并推荐定标候选人。

3.4.2评审顺序一般先评审技术标,再评审经济标,最后评审商务标,招标人也可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评审顺序,具体的评标方式、评审顺序及评审因素见本章开标、评标程序。

3.4.3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的方法,根据各投标文件中相应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确定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入围下一评审环节的具体方法见本章前附表。

3.4.4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讨论汇总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②开标记录;

③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④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⑤评标委员会及个人评审意见记录(投标文件的主要技术性优势,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以及其他意见);

⑥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以及各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优势、存在的问题、缺陷,以及可能由此引发的合同履约风险。

综合评审意见需客观、明确、具体,需体现出各投标人的不同点和差异性。综合评审意见将整理成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6推荐定标候选人

3.6.1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超过 7 家的取前 7 名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 7 家(含 7 家)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排序:

1.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

2.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经济标得分高者优先;

3.若经济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3.6.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当场宣布定标候选人,同时将定标候选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公布的时间不少于三日,且公示时间不包含连续三日以上(含三日)的节假日时间,开始时间为工作日,结束时间不是工作日的,顺延至工作日。

4、定标: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

(一)组建定标委员会

4.1.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4.1.2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应及时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一般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4.1.3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对定标过程提供见证服务,保存定标过程的录音、视频监控资料。

4.2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4.3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按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

4.4在定标结束后将对中标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定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4.5定标过程中出现本定标办法未尽事宜,由定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企业的信用中国评价或企业信用等级高的优于低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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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临港工业区、纤维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评定分离)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城区、临港工业区、纤维产业园区部分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东行审投【2023】241号、东行审投【2023】240号、东行审投【2023】258号、东行审投【2023】255号、东行审投【2023】253号、东行审投【2023】254号、东行审投【2023】252号、东行审投【2023】257号、东行审投【2023】256号、东行审投【2023】279号、东行审投【2022】116号、东行审投【2021】114号、东行审投【2023】280号、东行审投【2023】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洋口港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总造价约43000万元,其中:(1)如东洋口港临港工业区一期纬三路东延及经一路支路工程,纬三路东延西起与经一路支路交叉口,东至中试基地东侧围墙全长约532米,道路红线宽16米;经一路支路北起与中心路交叉口,南延伸至纬三路东延,全长约400米,红线宽16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造,设计时速40km/h,具造价约2620万元。(2)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区三期纬三路工程,临港工业区三期纬三路西起G328连接线,东至规划南北路,全长约1399米, (略) 次干路等级建造,道路红线宽24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3118.5万元。(3)洋口港临港工业区一期中隔堤路改造工程,道路总长约2140m,红线宽14m。道 (略) 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造价约1305万元。(4)洋口港纤维产业园中心路西段工程,西起洋口港大道,东至纤维纵二路,道路全长约1220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3721万元。(5)洋口港纤维产业园纤维纵二路工程,北起海堤路,南至中心路西段,道路全长约756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新建桥梁位于新建道路纤维纵二路与现状海堤路交叉口跨越海堤河处,桥梁总长100米,桥面总宽 27.5米,造价约3463万元。(6)洋口港纤维产业园纤维纵一路工程,北起海堤路,南至纤维横一路,道路全长约585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新建桥梁位于新建道路纤维纵一路跨越海堤河处,桥梁总长60米,桥面总宽 31.5米,设计采用3×20米简支梁桥,造价约2742万元。(7)洋口港纤维产业园纤维横一路工程,西起洋口运河,东止于六贯河,道路全长约800米,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红线宽30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1749万元。(8)洋口港纤维产业园纤维横二路西段工程,道路全长约587米,红线宽20米,道 (略) 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造价约1148万元。(9)洋口港纤维产业园弹性一路工程,全长652米,红线宽20米,道 (略) 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造价约1040元。(10)洋口港经济开发区南片区道路新建工程,该项目为三条路建设工程,其中规划一路南段全长约0.52千米,北起香鲸湖大道,南至南海路北侧回车场;规划二路南段全长约0.57千米,北起香鲸湖大道,南至港城大道;南海路东段全长约1.03千米,西起福港路,东至泽港路。三条道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建设,规划宽度为26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6814万元。(11)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跃进路新建工程,北起洋口港,南至港城中通道, (略) 次干路标准,全长约2200米,路宽27米。设计时速为40km/h,一期实施已实施8米宽,二期实施剩余12.6米宽,造价约2062.6万元。(12)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新建工程,北起洋口大道,南至港城中通道,北至洋口大道路线全长约2200米,路宽40米。设计时速为40km/h,一期实施已实施8米宽,二期实施剩余32米宽,造价约4449万元。(13)洋口港开发区香鲸湖片区道路新建工程,北海路(横一路)东段,全长约0.92千米,西起洋口港大道东至福港路, (略) 支路标准设计,路宽24米,设计时速为30km/h;东海路中段,全长0.92千米,西起洋口港大道东至福港路,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路宽26米,设计时速为40km/h,阳港路中段,全长约0.99千米,北起黄海路,南至香鲸湖大道, (略) 次干路标准设计,路宽为26米,设计时速为40km/h,造价约6800万元。(14)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横三路及黄海路西延道路新建工程,该项目为两条路建设工程,其中黄海路西延路线全长约326.32米,西起长张线、东至跃进河桥, (略) 主干路标准设计建设,宽度40米,设计时速为50km/h,。横三路全长约1.34千米,西起新建回车场地,东至洋口港大道, (略) 支路标准设计建设,宽度为20米,设计时速为30km/h。造价约3265万元。

2.1.3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具体每条道路的开竣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系统中的工期按照540天填写)

2.1.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桥涵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略) 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自**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违反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3.3.2 据《 (略)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

3.3.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交(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竣)工验收证明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④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主体库,如不能在 (略) 主体库中显示,该业绩不予认可。

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 (略)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不合格名单如下: / 。

3.5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合体各方均必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的资质,且联合体协议须明确牵头人(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20家,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20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 9 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20 家时,则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3)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家,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9家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9家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①-⑤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①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的优先;

②如“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类似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③如“类似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

④如“工程奖项”的得分相同时,则按“企业信誉”得分高的优先;

⑤如“企业信誉”的得分相同时,则按“财务状况”得分高的优先;

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资审入围除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形不再重新确定入围单位。

4.2“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附件一。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日至**日9时00分;

6.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 ”、“ 国信 CA ”或“CFCA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9时00分。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里面进行提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 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 点击查看详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洋口港 (略)

地 址: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 人:秦工

电 话: 点击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江苏衡晟 (略)

地 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浦发领秀城61号楼1205室

联系 人:王工

电 话: 点击查看详情》》

**日


附件一: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评审办法)满分100分

一、财务状况(10分)

资格预审申请人净资产总值(以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满分10分。
1、10000万元以下,得0分。
2、10000(含)~50000(不含)万元,得6分。
3、50000(含)~ 点击查看详情》》 (不含)万元,得8分。
4、超过 点击查看详情》》 (含)万元,得10分。

注意:申请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否则不予认可。

二、类似业绩(满分35分)

1、资格预审申请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30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交(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交(竣)工验收证明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交(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交(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④由于采取网上投标,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晰地扫描至主体库。如因主体库系统材料扫描不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认定,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三、企业信誉(10分)

行政处罚查询:资格预审委员会在资格预审评审当天,从“信用中国”实时查询各申请人是否存在行政处罚信息,每发现一条扣1分,3分扣完为止。未发现得3分。

企业获得过“重合同、守信用”称号或企业信用等级为“AAA”的得7分。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四、工程奖项(满分5分)

资格预审申请人自**日以来,企业承担的项目(市政工程)获得国优奖项的有一个得3分, (略) 优奖项的有一个得2分, (略) 级市优奖项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备注:

①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扫描件及其公告网站网址链接和截图;

②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文件刊印时间为准,如证书颁发时间与文件刊印时间不一致时,则以两者时间在后的为准;

③由于采取网上投标,业绩奖项证明材料须清晰地扫描至主体库。如因主体库系统材料扫描不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无法认定,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④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获奖证书或奖项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五、项目负责人答辩(40分)

根据本工程特点,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采用暗标答辩(答辩编号由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按签到顺序现场随机抽取确定)的方式进行考核,并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

①优秀:答题准确,并能结合本项目特点,对项目理解充分,论据阐述充足,对安全、质量、进度风险识别到位,得40~30(含)分;

②良好:答题基本准确,并能结合本项目特点,对项目理解基本理解到位,论据阐述比较充分,对安全、质量、进度风险要素有涉及,得30~20(含)分;

③一般:答题理解不到位,要素阐述不够充分,得20~10(含)分;

④差:答题错误,论据不充分、逻辑不通顺,得10分以下;

⑤未答题得0分。

答辩得分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答辩得分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注:项目负责人资格预审答辩采用现场书面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①请各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约定时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签到参加现场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答辩现场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答辩,答辩不得分。

②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文件内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其他人员参与答辩。若答辩项目负责人非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按无效资审申请文件处理。

③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答辩地点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附件二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 (略) 备案的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略) 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预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定标程序:

CA锁解密?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投标报价)开标?经济(投标报价)评审?推荐不排序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定标候选人公示--资信(商务)评审??确定定标候选人(票决法定标)?推荐中标人? 中标人公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A。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 点击查看详情》》 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5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投标报价:82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1.总体概述

(2分)

对工程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1.4-2分)

2.施工资源需求计划(2分)

主要材料、机械设备、生产工艺设备、施工设施的需求计划等情况。(1.4-2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3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安全防护、扬尘防治等情况(2.1-3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3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部位的理解及解决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情况、雨季、台风和夏季高温季节的施工保证措施(2.1-3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3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情况(2.1-3分)

6.施工工期管理策划(3分)

工期目标响应招标文件情况;工序安排、关键线路的管理策划情况(2.1-3分)

7.施工技术及工艺的应用(2分)

施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1.4-2分)

注:1、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投标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缺项不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得超过80页,每超出一页扣0.1分;

2

投标报价

(82分)

报价评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2分)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采取抽签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最终的评审办法。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4%、95%、96%。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82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82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评分分值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确定定标候选人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超过7家的取前7名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7家(含7家)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排序:

1.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

2.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经济标得分高者优先;

3.若经济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四、资信(商务)评审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承诺);

2、提供投标企业近三年(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4、提供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职称、专业技术水平(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自**日以来,企业承担的项目(市政工程) (略) (略) 辖市级以上( (略) 级)优质工程的奖项,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文件(奖项有效期**日至开标截止日);

7、提供信用中国系统内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或提供企业信用等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证书;

8、投标人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评标结果公示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不再重新推荐定标候选人。

六、定标方法及定标因素

1.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本项目定标候选人须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09:00-09:30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递交详细的资信(商务评审资料必须与在CA系统上传的内容一致为定标评审参考依据,如未按时递交或被发现不一致的,视作放弃本项目定标候选人资格。如定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月7日-2月18日,则公示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为2月19日。若有特殊 (略) 另行通知。定标候选人递交的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承诺);

2、提供投标企业近三年(2020 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4、提供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职称、专业技术水平(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自**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道路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自**日以来,企业承担的项目(市政工程) (略) (略) 辖市级以上( (略) 级)优质工程的奖项,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文件(奖项有效期**日至开标截止日);

7、提供信用中国系统内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或提供企业信用等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证书;

8、投标人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人须自制资信(商务)评审资料的封面与目录,并将上述资料中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在封袋内提交,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资信(商务)评审资料”、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资信评审资料正本1份、副本6份。

2.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按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采用票决法定标。

3.定标因素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1)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

(2)价格因素;

(3)企业所承担的工程业绩, (略) 级及以上奖项;

(4)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实力、近几年营业额、财务状况;

(5)企业施工资质等级;

(6)企业的信用中国评价或企业信用等级;

(7)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优于质量 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及项目资金保障并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的保障措施一般的企业;

②投标报价低的企业优于投标报价高的企业;

③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④拟派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规模实力强的企业优于规模实力弱的企业;;

⑤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企 (略) 级奖项的企业;

4.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在定标结束后将对定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取消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招标。

七、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若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等现象,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略) 招投标网上公示。

八、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定标,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评标入围

2.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2.2初步评审标准

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详细评审

2.3.1经济(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

2.3.2资信(商务)评审:见评标办法。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分工:评标委员会由本地和异地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有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同等的表决权。

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3初步评审

3.3.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3.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遵守“投标人须知中1.4.2”规定的;

(2)投标文件出现“投标人须知中1.4.3”任一情形的;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5)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6)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不适用);

(8)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不适用);

(9)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已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不适用);

(12)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含两个)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 点击查看详情》》 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15)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6)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1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0)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1)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4)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5)方案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27)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3.6.3要求的”;

(28)开标一览表与投标函信息不一致的。

3.4详细评审

3.4.1采用定性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并推荐定标候选人。

3.4.2评审顺序一般先评审技术标,再评审经济标,最后评审商务标,招标人也可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评审顺序,具体的评标方式、评审顺序及评审因素见本章开标、评标程序。

3.4.3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的方法,根据各投标文件中相应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确定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入围下一评审环节的具体方法见本章前附表。

3.4.4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讨论汇总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

①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②开标记录;

③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④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⑤评标委员会及个人评审意见记录(投标文件的主要技术性优势,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以及其他意见);

⑥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以及各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优势、存在的问题、缺陷,以及可能由此引发的合同履约风险。

综合评审意见需客观、明确、具体,需体现出各投标人的不同点和差异性。综合评审意见将整理成评标报告,提交给招标人。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6推荐定标候选人

3.6.1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超过 7 家的取前 7 名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 7 家(含 7 家)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低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若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排序:

1.若技术标得分不同,则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

2.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经济标得分高者优先;

3.若经济标得分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3.6.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当场宣布定标候选人,同时将定标候选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公布的时间不少于三日,且公示时间不包含连续三日以上(含三日)的节假日时间,开始时间为工作日,结束时间不是工作日的,顺延至工作日。

4、定标: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

(一)组建定标委员会

4.1.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4.1.2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应及时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一般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4.1.3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对定标过程提供见证服务,保存定标过程的录音、视频监控资料。

4.2招标人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4.3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按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附件2)

4.4在定标结束后将对中标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定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4.5定标过程中出现本定标办法未尽事宜,由定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

企业的信用中国评价或企业信用等级高的优于低的企业。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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