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小学北侧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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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LA0020/2024-00098
发文机关: 乐安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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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成文日期: **
关于第七小学北侧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
关于第七小学北侧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结果的公示
乐安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9月委托江西 (略) 对第七小学北侧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按照要求已编制完成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023年10月 (略) 生态环境 (略) 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第七小学北侧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审查会,经专家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了报告内容介绍后,确认该场地各土壤监测点均满足土壤国家标准《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