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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5日-1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2024年01月05日   云南
审批公示
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1月11日。

联系电话:0692-*、*(政务服务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传真:0692-* 邮编:*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盈江县鼎顺建材经营部建材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芒璋村(芒丈街)安瑞公司旁

建设单位

盈江县鼎顺建材经营部

环评文件

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宏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盈江县平原镇芒璋村(芒丈街)安瑞公司旁,用地面积约1201.3m2,总建筑面积约1185.0m2,租用场地已有的钢架结构厂房、生活用房等建筑物,在现有建筑物的基础上,新建1栋锅炉房,项目建成后由生产车间1栋、锅炉房1栋、原料及成品仓库1栋、办公室、生活用房等配套设施组成。在生产车间内设置泡沫颗粒、EPS线条、浮雕、泡沫板、泡沫箱生产线1条,年产泡沫颗粒30吨,年产EPS线条5万米,年产浮雕5万平方米,年产泡沫板15万平方米,年产泡沫箱2万个。项目总投资96万元,环保投资54.4万元,占总投资的56.7%。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为:粉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固废。

运营期存在的主要污染为:粉尘、锅炉烟气、挥发性有机气体、食堂油烟、固废及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和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废弃物应当用袋子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覆盖防尘布或防护网。

(2)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风大干燥时段增加洒水频次。

(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

(4)对建筑垃圾应及时处理、清运。建设工地应当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5)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方面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2、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置1个容积为1.0m3的临时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无外排的施工废水。

3、地下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工程不涉及大型建筑施工,不进行深度开挖,施工期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集中收集后回用,做到不外排,同时做好沉淀池防渗措施后,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

(1)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2)从规范施工秩序着手,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时至14时午休时间、22时至次日6时夜间进行设备安装施工作业及车辆运输作业。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

(4)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减缓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5、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施工期不涉及土石方开挖,无废弃土石方产生;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包装材料及废钢筋等进行分类处理,尽可能回收利用,无法利用部分随生活垃圾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生物质燃料锅炉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

(2)生产车间四面围墙,北侧预留有进出口,项目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发泡(包含熟化)设备为密闭式,不再增设集气罩,通过在各出气口接密闭管道引至吸附装置;环评要求在EPS全自动高效节能成型机上方设置5个集气罩,全自动板材机、切割机、雕刻机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用于收集成型、切割及雕刻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气经收集后统一进入“吸附浓缩+热力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搅拌机上方设置集尘装置,通过1台风量为1000m3/h的风机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4)安装1套合格的油烟净化器,油烟经过净化后由项目厨房的专用烟道排放。

(5)加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设备及构件,确保各种工艺、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转;若出现非正常情况,应及时停产维修,减少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防治措施

(1)食堂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进行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采用吸粪车抽取至盈江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拟在EPS线条、浮雕生产设备旁设置一个1m3的沉淀池对清洗废水进行收集,经自然沉降后,废水与沉渣一起回用于砂浆搅拌用水使用。

(3)冷却水循环使用,设置1座容积为25m3的循环水池,可以满足循环水储存量,做好循环水池的使用和管理,避免雨水进入。

(4)在锅炉房外设置1个1.0m3絮凝沉淀池,用于处理纯水纸杯废水及锅炉排污水。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即可直接作为生产冷却循环水补充使用;通过蒸汽回收机回收的蒸汽属于多余蒸汽,未与物料进行接触,因此冷凝水中不含有机污染物,直接回用于锅炉损耗补充水。

(5)完善雨污分流,项目区屋面雨水经过管道收集后,汇至租用厂区的雨水沟渠,设计将原料、产品、废料等均堆放在车间、原料仓库内,不得露天堆放,并且不得大量在项目区内堆放物料,可避免雨水地表径流进入原料、产品堆放区、固体废物堆放区内,可避免造成淋溶水污染周边地表水体。

3、噪声防治措施

①优先选用低噪声电机、振动小的设备;②合理布局,对高噪声噪设备(发泡机、成型机、全自动板材机、切割机、雕刻机、搅拌机)集中安装在远离厂界生产车间一侧;③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从源头降低噪声;④蒸汽锅炉设置专门的锅炉房,要求对锅炉房进行隔声降噪,其配套的风机设置隔声罩壳、进风口设置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⑤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封闭隔声车间,在设备基础加装减震装置,降低设备振动引起的噪声;⑥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扰民。

4、固废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不合格品、废边角料,除尘器回收的粉尘等,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不得露天存放,合理的安排清运周期。

(2)锅炉炉渣、烟气回收烟尘集中装袋堆放在锅炉房内一角,定期外售。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回收部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置。

(4)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采用吸粪车抽取处置。

(5)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

(6)设置1间10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储存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做好分区防渗,并按照要求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对环境风险进行排查,进行突发环境事件演练及培训。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排污的特征,建设单位特对附近的居民(社会群众6份)及周边企业(盈江县家卫西南钢构经营部、盈 (略) 、盈江县盈荣工程机械修理厂等3家企业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认为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在采取治理设施情况下,对被调查者影响不大,项目实施与周边环境相容,周边无制约和限制性因素,均支持项目的建设。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我单位报批的《盈江县鼎顺建材经营部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可以进行全文本公示。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施工。我单位承诺填写的《信息公开表》情况属实。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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